主要職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六條的規定,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按照職責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職責:
一、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
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
三、維護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
四、組織、實施消防工作,實行消防監督;
五、管理槍枝彈藥、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
六、對法律、法規規定的特種行業進行管理;
七、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的場所和設施;
八、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
九、管理戶政、國籍、入境出境事務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
十、維護國(邊)境地區的治安秩序;
十一、對被判處管制、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和監外執行的罪犯執行刑罰,對被宣告緩刑、假釋的罪犯實行監督、考察;
十二、監督管理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工作;
十三、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民眾性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十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內設機構
一、按照業務範圍設定的部門如下:
指揮中心、政工督察室、警務保障室、法制科、治安戶政大隊、出入境管理大隊、國內安全保衛大隊、刑事偵查大隊、經濟偵查大隊、交通警察大隊、看守、行政拘留所、消防大隊、林業公安科。
二、按行政區域劃分下設臥龍公安分局(設:臥龍、耿達派出所)、12個公安派出所:威州鎮派出所、七盤溝派出所、雁門鄉派出所、克枯鄉派出所、龍溪鄉派出所、綿虒鄉派出所、草坡鄉派出所、銀杏鄉派出所、映秀鎮派出所、漩口鎮派出所、水磨鎮派出所、三江鄉派出所
領導名單:
汶川縣人民政府副縣長、局黨委書記、局長:羅德勇
局黨委副書記、政委:祝 勇
副局長:劉東
副局長:唐驚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胡勇
局黨委委員、副政委:李世清
局黨委委員、政工監督室主任羅林
局黨委委員、刑警大隊教導員陳曉燕
局黨委委員、指揮中心主任班永成
領導分工:
汶川縣人民政府副縣長、黨委書記、局長羅德勇:主持全局工作;主抓“三基”工作,分管警務保障室、縣武警中隊,聯繫森警。
黨委副書記、政委祝勇:負責全局政治思想工作,主抓黨建、隊伍建設、警務督察、扶貧幫困、工、青、婦、團工作;負責接待工作,局長不在崗時主持全局工作。
副局長劉東:協助局長工作;分管刑偵、看守所、林業公安科工作。
副局長唐驚:協助局長工作;分管治安大隊、派出所、保全公司工作。
黨委委員、副局長鬍勇:協助局長工作;分管國保、出入境、經偵大隊工作。
黨委委員、副政委李世清:協助政委工作;分管交警、消防工作。
黨委委員、政工監督室主任羅林:協助政委工作;負責紀檢、監察、政工工作。
黨委委員、刑警大隊教導員陳曉燕:負責法制室工作。
黨委委員、指揮中心主任班永成:負責指揮中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