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事故報告制度

污染事故報告制度

治理制度和污染事故報告制度污染事故是指由於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經濟社會活動與行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響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環境受到污染,人體健康受到危害,社會經濟與人民財產受到損失,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突發性事件。 污染事故可分為:水污染事故、大氣污染事故、噪聲與振動污染事故、固體廢物污染事故、農藥與有毒化學品污染事故、放射性污染事故等。 污染事故報告制度,是指因發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然性事件,以及在環境受到或可能受到嚴重污染,威脅居民生命財產安全時,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通報和報告有關情況並及時採取措施的制度。

概述:

治理制度和污染事故報告制度治理制度和污染事故報告制度

污染事故是指由於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經濟社會活動與行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響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環境受到污染,人體健康受到危害,社會經濟與人民財產受到損失,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突發性事件。污染事故可分為:水污染事故、大氣污染事故、噪聲與振動污染事故、固體廢物污染事故、農藥與有毒化學品污染事故、放射性污染事故等。污染事故報告制度,是指因發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然性事件,以及在環境受到或可能受到嚴重污染,威脅居民生命財產安全時,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通報和報告有關情況並及時採取措施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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