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市人民政府台灣事務局

(二)指導、協調各市、區和市直有關部門的對台工作。 (五)指導、協助審理我市居民前往台灣探親、定居等工作。 (十三)負責指導掛靠台辦的台聯工作。

根據省編辦《關於江門市委台灣工作辦公室設定問題的批覆》(粵機編辦[2005]49號)和市編委《關於單獨設定市委台灣工作辦公室等問題的通知》(江機編[2005]9號)精神, 設定 市委台灣工作辦公室(加掛市人民政府台灣事務局牌子),為市委工作部門,是市委、市政府主管台灣工作的職能部門。
一、職能劃入
將原市委統戰部負責全市對台工作和涉台事務的歸口管理,發揮組織、指導、管理和協調作用,努力做好對台經貿、兩岸交往交流和涉台宣傳教育、對台聯絡、涉台調研等,負責市對台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等職能劃入市委台灣工作辦公室(市人民政府台灣事務局)。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台工作方針、政策以及市委、市政府關於 對台工作的指示精神,對全市對台工作情況進行調查研究,擬定我市對台工作政策和計畫,提出開展對台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二)指導、協調各市、區和市直有關部門的對台工作。檢查了解各市、區和市直有關 部門貫徹對台工作方針政策的情況。
(三)聯絡島內江門籍重點台胞、台屬,聯絡並掌握常住我市台籍人員的基本情況,開展涉台信息收集工作。
(四)指導、協調、審理我市與台灣的科技、經貿、學術、文化、藝術、體育等交流項目。
(五)指導、協助審理我市居民前往台灣探親、定居等工作。
(六)協助審批重大台資項目。
(七)負責對台資企業認證和對台資企業協會的管理,協助審理我市台灣同胞祖國大陸駕駛 證業務辦理。
(八)負責指導、協調、接待台灣同胞來我市觀光、探親、旅遊;安排前來避風、求助、補 給的台灣漁民的接待工作。
(九)負責涉台宣傳,傳達和貫徹中央對台方針政策,提高廣大幹部民眾、台灣同胞對涉台 方針政策的理解和認識,聯絡海外僑胞,引導僑胞認同和支持我市對台方針政策。
(十)負責把握當地台商政治動向,避免涉台政治事件發生;負責對台商、台資企業的跟蹤 服務,依法維護台商合法權益,廣泛爭取台灣民心;負責與相關職能部門聯絡協調,為台商排憂解難。
(十一)負責市委對台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二)承辦中央台辦(國台辦)、省委台辦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三)負責指導掛靠台辦的台聯工作。
三、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市委台灣工作辦公室內設3個職能科:
(一)經濟交流科
負責指導、協調、審理我市與台灣的科技、經貿、學術、文化、藝術、體育等交流項目;指 導、協助審理我市居民前往台灣探親、定居等工作;指導、協助我市對台經貿工作和審理台胞捐贈工作;協助審批重大台資項目;負責對台資企業認證和對台資企業協會的管理;協助 審理我市台灣同胞祖國大陸駕駛證業務辦理;負責對台商、台資企業的跟蹤服務工作;負責與相關職能部門聯絡協調,為台商排憂解難;協助市開展招商引資工作。
(二)宣傳聯絡科
負責指導、協調、接待台灣同胞來我市觀光、探親、旅遊;安排前來避風、求助、補給的台 灣漁民的接待工作;負責聯絡、掌握常住我市台籍人員的基本情況、重點台屬及島內江門籍重點台胞基本情況、開展涉台信息收集工作;負責涉台宣傳,傳達和貫徹中央對台方針政策 ,提高廣大幹部民眾、台灣同胞對涉台方針政策的理解和認識,聯絡海外僑胞,廣泛宣傳中央對台方針政策,引導僑胞認同和支持我市對台方針政策。
(三)人事秘書科
負責本單位內外的聯繫與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文秘、會務、信息、調研、檔案、保密、財務 、接待、保衛等工作;負責本單位人事、出國(境)人員政審工作;負責本單位黨務、工、青、婦、計生和紀檢、監察工作;負責處理台商、台胞和台資企業的投訴工作;負責指導掛 靠台辦的台聯工作。
四、人員編制
市委台灣工作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4名(從市委統一戰線工作部劃轉),事業 編制6名。其中主任(局長)1人,副主任(副局長)1名,正副科長3名,主任科員或副主任科員1名。
五、掛靠單位
江門市台灣同胞台屬聯誼會根據《中共江門市委、江門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江門市市級黨 政機構改革方案〉和〈江門市人員編制精簡方案〉的通知》(江發[2001]14號)和江門市 機構編制委員會江機編[2001]6號、江機編[2005]9號檔案精神,台灣同胞台屬聯誼會 (簡稱台聯)的主要任務、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確定如下:
(一)主要任務
1、團結和聯絡國內外台灣同胞、台屬及其民眾團體,廣交、深交台灣朋友,增進鄉情,同心同德,促進祖國和平統一。
2、大力宣傳“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方針,加深台灣人民對“一國兩制”的認識和理解。深入開展反分裂、反“台獨”、促統一的工作。通過各種渠道,加強與台灣人民的聯繫,做 好爭取民心工作,形成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反獨促統”的廣泛政治共識。
3、引介台灣商人到江門經商、投資辦廠,協助台胞來大陸進行文化、學術、體育等項目交流活動。做好在江門的台資企業的服務工作,創造良好的投資環境,促進江台經貿科技文化 交流。
4、發揮團結協調功能,加強與台胞台屬的溝通聯繫,多層次、多角度,直接和間接地為我市經濟 發展和社會穩定做貢獻。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任務,台聯下設辦公室。
負責處理代表會議閉會期間的有關業務以及人事、文秘、宣傳、信息等工作。
(三)人員編制
台聯事業編制3名。其中會長或副會長1名,辦公室主任或副主任1名。
六、其他問題
(一)市委統一戰線工作部不再保留台灣工作科(掛市委台灣工作辦公室、市政府台灣事務 局牌子);4名行政編制劃轉市委台灣工作辦公室。劃轉後,市委統一戰線工作部行政編制1 4名,事業編制4名。其中部長1名,副部長3名(其中1名兼工商聯黨組書記),正副科長(主任)5名,調研員或助理調研員2名,主任科員和副主任科員3名。
(二)江門市台灣同胞台屬聯誼會不再掛靠市委統一戰線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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