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江西財經大學現代經濟管理學院法律事務協會於2011年9月成立,作為重點財經院校中的法律類學生社團,,是院團委領導下的以
在校學生中法律的研究者、愛好者、學習者為主體自願組建的學生社團。會員來自我校各院系的研究生、雙學位生和本科生。協會致力於促進校園文化建設,激發會員學術興趣,提高法學研究能力,活躍全校學術氛圍,弘揚法律文化。第一章 總 綱
第一條 江西財經大學現代經濟管理學院法律事務協會是在現代經濟管理學院團委領導下的以在校學生中法律的研究者、愛好者、學習者為主體自願組建的學生社團。
第二條 協會的宗旨是:激發社員學術興趣,提高法學研究能力,活躍全校學術氣氛,普及法律知識,弘揚法律文化,豐富校園文化,服務社會。
第三條 協會的工作目標是:為有志於法學學術鑽研的同學提供入門鑰匙,激發學術創新的願望,提高學術能力;發揮法協在學生生中的學術輻射力,引導同學們關心法律、熱愛法律,知法懂法;擴大在校內外的影響,使法協成為財大和全國法律院系中有影響力的學生團體; 為中國法治化貢獻自己的力量。
第四條 協會的活動任務是:
1, 每個月組織一次普法宣傳活動。利用月末組織協會人員深入社區鄉鎮,中國小等地進行相關的普法活動。每次宣傳前幾天,我們會組織協會內部人員對宣傳內容學習,力爭讓每位成員對所宣傳內容充分了解。該活動不僅發法律宣傳單【為了增加市民和同學的興趣,我們收集最近發生的案例,用相關的法律專業知識解決以此帶動對法律的興趣,把一些常用的法條列印發放】, 還要運用相關的法律知識解答大家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問題【對於民眾在生活和工作中遇到的相關的法律問題,我們將提供我們的幫助,如果遇到我們也不了解的,將會記錄在案,查詢相關知識或諮詢專業人員後,在限定時間內予以回復,做到回復率100%】
2, 每個學期深入少管所或者監獄進行一到兩次的普法活動,並給他們發放法律書籍,勵志書籍以及生活用品等。
3, 每年12.4普法宣傳日和3.15維權協會,積極參與當地六五普法宣傳小組組織的活動。【我們將在食堂設點,進行普法宣傳,同時,會在本校內開設宣傳周,利用一個星期時間進行宣傳活動,並組織一次大型的普法有獎宣傳活動】
4, 積極與院報《淺草》合作,在每期院報中開設法律廣角專欄,報導一些最新的法律條文和經典案例。
5, 我們也將積極參與社會公益活動,以自願為前提,組織成員獻血;與其他協會合作,參與他們組織的活動【參加心理情景劇大賽,演關於法律案例告誡同學。聯繫各個協會,因為每個協會可能都會遇到相關問題,那也是個不錯的機會】
6, 組織成員去附近法院實地觀看庭審情況。拉近法庭與同學的距離。
7, 組織開展案例討論。每月邀請法學教師,研究生人員和協會人員共同參與爭議案例的討論。
8, 開展知識競答活動,上台進行知識競答的同學就有獎品,獲得名次的同學更有證書。
9, 組織研討會:討論法學專業,怎么學習更有效,未來就業方向、前景。可以聯繫附近學校相關專業。
10, 組織觀賞法律相關的電影宣傳片。
11, 除了有關法律的活動,還可以聯合學校其他部門做捐獻,義工等有意義的活動。
12, 學期期末,邀請其他協會一起聯誼。
第五條 統一協會思想 ,明確法協的發展必須服務於學生綜合素質的培養,服務於學校學院的中心工作,服從於良好校園文化環境的建設,要發揮最廣大同學的才能,調動最廣大同學的積極性
第六條 遵守校紀校規 ,服從校院團委的領導。嚴格遵守學校有關社團協會的管理條例,尤其要在資金使用,宣傳,導向等方面多加注意,並接受社管委的不定期抽查。
第七條 注重人員的管理。所有法協的幹部和成員均頒發證書並自動成為協會會員,所有普通會員均發給會員證,定期開展活動,經常就協會工作進行交流,討論,諮詢。為便於工作,根據活動內容將協會各部內部分為若干小組,指定組長,開展組內的互相學習,互相幫助,互相監督,組內可用多種形式開展活動,各組長對各部負責人負責。各部部長對會長負責。會長需為最廣大的會員服務,執行會長、副會長負責協助會長工作,必要時可代會長行使職責。
第二章 管理制度
第八條 會員大會制度:會員大會每學期二次,在每學期開學的兩周內,期中以及學期結束前兩周內召開,若有重大事項,也可由會長決定臨時召開。會員大會決定通過協會章程,擁有重大事項決策權包括主要負責人的任免,協會部門的設立,變更,終止。聽取協會工作,並通過工作報告。
第九條 部長會議決策制:協會日常活動與管理工作的決策由會長、副會長,理事以及各部部長民主投票決定,以出席會議過半數決議通過。出席會議人數不足總人數二分之一決議無效。每兩周召開一次,會議內容由秘書部記錄歸檔。
第十條 部門例會制:各部門討論協會分派的任務,由部長發起召集,每月召開一次。並由秘書部人員負責記錄歸檔。
第十一條 幹部選任制度:會長,副會長,理事,各部部長的換選採取競聘制,每年的六月份進行換選,由上屆會長,執行會長、副會長,理事,各部部長,以及10至15名會員組成評選委員會進行評選,評選結果向會員公開。(詳情參見附錄—《江西財經大學現代經濟管理學院法律協會換屆選舉辦法》)
第十二條 資金管理制度:由財務部管理法協的經費,由會長和全體會員負責資金用度的監督,定期向會員公開,因法協活動而花費的資金必須憑發票到財務部報賬後才可報銷。每次活動前由財務部做出預算,活動結束後作出結算。
第十三條 幹部內刊制度:協會各主要負責人定期要對自己階段性的工作及思想進行總結,將其作為內部資料供大家交流學習。
第十四條 項目責任制:各部由部長負責組織各部副部長及助理開展本部工作,工作的開展要做好分工和合作。
第三章 會員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五條 凡是本會承認並遵守本會章程並志願積極參加協會活動的有識之士均可以申請加入本會,經部長會議批准並審查,經學校學生社團聯合會的同意後,合格者成為本會會員,發給會員證。協會會員享有協會章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協會章程規定的義務。
第十六條 本協會會員享有以下的權利:
1、優先參加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取得編印的各種刊物和資料;
2、對協會工作進行監督及提出批評建議,對協會負責人及其他工作人員進行批評、監督的權利;
3、對本會重大事務享有表決權,享有社團幹部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4、有提出困難和難題,請本協會給予幫助解決的權利;
5、會員有退會的自由和權利
第十七條 本協會會員應履行以下義務:
1、 遵守本協會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執行本協會決議;
2、 自覺履行義務服務的職責,執行本協會的決議,積極參加本協會的活動,認真準時的完成本協會布置的各項工作;
3、 宣傳本協會,維護本協會聲譽;
4、 關心協會的工作,主動向協會提出工作建議和意見;
5、 會員應該自覺交納會費,退會不退費。
第四章 組織機構設定
第十八條 協會機構設定及其職能
1、會長(一名):(對會員負責)對外代表本協會,對協會負責。總攬協會事務,負責協會的整體運轉,決策重大事項,協調各部門的有機運行。
2、常務執行副會長(一名):日常工作中代替會長執行工作。
3、理事(三名)(對會長負責):協助會長指導開展協會各項活動並分管各部門的工作。
4、辦公室(對副會長負責)主要負責對協會經費做出合理的運算,並作詳細的記錄(文本文檔,圖片,電子資料,視頻資料等),撰寫法協的材料,保管協會的各種資料以及校外各項活動的開展如法律諮詢、法院旁聽等,積極配合其他各部的工作開展。
5、學術部(對副會長負責) 負責開展學術沙龍,法學交流等法協特色活動,以及案例的收集和分析,加強學習方法的推廣和交流,通過特色活動營造良好的學術氛圍。
6、對外諮詢服務部(對副會長負責) 組織會員參加協會舉辦的各種活動。邀請法律專業老師參與,由若干名法律專業學生對外諮詢,並統一對外公布聯繫號碼
7、公關部( 對副會長負責)主要負責聯繫贊助,
8、宣傳部(對副會長負責) 主要負責協會以及協會各項活動的宣傳工作,做到宣傳及時、到位和準確,並負責文章編輯及各項活動現場的布置。
9、外聯部(對副會長負責) 主要負責法院旁聽,與學校其他機構以及其他高校法律社團的聯繫活動以及相關政府部門的聯繫等工作。
9、財務部(對副會長負責)主要負責協會的財務管理,定期向會員匯報協會的財務狀況。
第五章 財務、檔案管理
第十九條 為使法律協會的經費得到合理的使用,促進法協各部門的活動正常進行,建立一套高效、廉潔、務實的財務運行機制,特制定法律協會財務管理制度。每位會員收15元會費,用於各種活動的開支。
第二十條 法律協會為非營利性的學生組織,所有物款不得用於商業性的營利活動。經費由財務部的專人管理,建立統一的賬目,保證經費安全、運行方便、高效。
第二十一條 協會開展活動前一周,活動負責人應通知財務部,由財務部擬定活動經費;各部門有協助財務部擬定預算賬目的義務;活動過程中,財務部將派專人對財務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確保財務使用恰到好處;活動結束後,各部門負責人應將活動實際支出明細交給財務部,財務部認真審查並登記備案同預算支出表一同保管。
第二十二條 財務部應在每年度末製作財務報告,並定期在會長例會通報前一段時間的財務情況,向會員公開並接受監督。
第二十三條 為確保協會工作規範、高效、有序進行、為以後開展各項活動提供必要的參考,各部門必須提供必要書面材料,並附電子檔交於秘書部保管。秘書部定期在部長例會通報檔案管理情況。
第二十四條 辦公室負責協會各級會議的記錄,並以電子檔、書面形式保存。同時負責協會獎盃、榮譽證書、各種物品的保管工作。
第六章 獎懲制度
第二十五條 本協會為鼓勵會員積極參加、組織、舉辦活動,帶動工作熱情,每學期將評選“優秀會員”、“優秀部門”等榮譽稱號,各獎項不超過總數的30%。
第二十六條 協會管理人員有義務參加每次例會。本章程所稱管理人員包括:會長、執行副會長、理事、各部門部長、副部長和各部門部員。對參加各級例會3次無故遲到,早退或2次無故缺席者,給予警告處分。
第二十七條 對私自挪用協會公物給予警告處分,警告兩次勒令退出管理層。對虛報賬目,貪污非法挪用公款者勒令退出管理層。
第二十八條 損壞公物應按實價賠償,對惡意損壞公物者,給予警告處分。
第二十九條 工作態度散漫,不負責任,不認真完成本職工作的,由其上一級批評教育,不思悔改的給予警告處分。
第三十條 凡接到兩次警告處分的,自簽發第二次警告書後,即日退出管理層。
第三十一條 警告處分書由秘書部起草,執行會長簽發並加蓋協會公章。
第三十二條 對處分不服者向部長例會遞交申請,經討論後給予答覆。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由本協會申請人會議起草,民主表決通過,不得擅改。如需修改須經全體會員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解釋權歸屬於協會部長會議。
附錄一:
《江西財經大學現代經濟管理學院法律事務協會換屆選舉辦法》
一 為保障協會高效正常運轉,為建立人才流動選拔機制,為營造公平、公正、公開的選舉環境,特制定本辦法。
二 本辦法所稱換屆職務包括:會長、執行會長、副會長、各部門部長及副部長。
三 會長由申請人會議民主選定
四 會長、執行會長、副會長、各部門部長在每年六月份進行換屆,副部長於每年末選舉產生。有關職務由選舉委員會(以下簡稱選委會)選舉產生。選委會由協會指導老師、會長、副會長、部長組成。
五 選舉流程
(一)候選人需為協會會員並具有一定的管理經驗,不得有任何處分;
(二)候選人應在規定日期內向選委會遞交申請材料,其中必須載明競選職務和理由;
(三)在選舉當天抽籤決定宣講順序,應展示PPT,時間為10分鐘,然後由選委會向候選人提問,時間為5分鐘;
(四)選委會在聽完所有候選人的陳述後,進行不記名投票,並公開唱票,得票多者當選,票數相同時,由選委會定奪;
(五)現場公布選舉結果,並對外公告;
(六)公告之時即生效力,當選者接管相關工作
六 對選舉結果不服者,向選委會遞交申請,經討論後給予答覆。
附錄二:
《江西財經大學現代經濟管理學院法律事務協會評優條例》
協會每學期設定多種獎項,現將其中兩項評選辦法公布如下,其他獎項比對評選。
“優秀會員”評選
(一) 參選人必須為法協會員,不得有任何處分否則喪失參選資格;
(二) 評優考核實行十分制,出勤率在評選占30%,即3分。一次無故缺席則扣除一分,若有3次請假缺席亦扣除一分。出勤情況以秘書部的記錄為準;
(三) 參加活動情況和工作態度,由參選人所在部門的部長打評,滿分3分;
(四) 參選人在部門的得票情況占4分,由參選人所在部門的部員公開投票,秘書部負責記錄;
(五) 將以上得分累加,即為候選人的最後得分,從高往低錄取;
(六) 候選人對評選不服,可向部長會議遞交申請,會議討論後給予答覆。
“優秀部門”評選
(一) 優秀部門評選由各部門部長申請,另需遞交部門年度工作報告;
(二) 部長、副部長出席例會情況,占總評的30%即3分,以秘書部的記錄為準;
(三) 根據遞交的報告和該部門的實際工作情況,由執行會長、副會長商討打分,滿分為3分;
(四) 在部長例會中,根據參選部門的陳述,各與會者公開投票,滿分為4分;
(五) 將以上得分累加,即為該部門的最後得分,從高往低擇優錄取;
(六) 各部門對評選不服,由部長向部長會議遞交申請,會議討論後給予答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