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都昌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單位職能

根據《中共九江市委、九江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縣鄉黨政機構改革的通知》 (九發[2002115號]和《都昌縣黨政機構改革方案》,保留都昌縣計畫生育委員會(以下簡稱縣計生委)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1、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協同有關部門制訂我縣人口與計畫生育法規,制訂全縣性的計畫生育工作的具體管理辦法,並協調、指導、監督實施。
2、會同有關部門編制人口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人口與計畫生育的數據統計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對人口計畫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評估。
3、組織、實施人口與計畫生育的宣傳教育工作,參與並協調有關部門對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進行綜合治理,指導計畫生育社會團體的工作。
4、負責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的綜合管理,指導全縣計畫生育服務所、室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優生優育工作。
5、審核全縣計畫生育手術經費下撥及藥具、物資的計畫、管理,指導、監督社會撫養費中的徵收、使用與管理。
6、編制全縣計生系統幹部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
7、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

1、負責內外聯繫與綜合協調工作。
2、負責機關文秘工作。
3、負責綜合性會議的組織工作。
4、負責機關財務與後勤管理工作。
5、負責機關與下屬單位的思想作風建設和人事管理、勞動工資、機構編制、職稱評聘、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
6、負責編制縣級財政撥付的計畫生育事業費和基本建設投資的預、決算。

發展規劃股

1、會同發改委編制全縣人口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
2、負責對各鄉鎮人口計畫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評估。
3、負責全縣年度人口與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的制定、考核、評估。
4、負責人口與計畫生育統計工作,並對人口形勢和統計數據進行分析研究,實行統計監督。
5、負責組織進行計畫生育的抽樣調查和專題調查。
6、負責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信息化工作。

宣傳教育股

1、負責研究、擬定全縣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
2、負責開展計畫生育對外宣傳。
3、指導基層的計畫生育對外宣傳。
4、指導、推廣人口與計畫生育基礎知識教育,並對其效果進行評估。
5、負責規劃、評估計畫生育系統幹部的崗位專業培訓工作。

政策法規股

1、指導、監督全縣社會撫養費的管理。
2、負責基層計畫生育規範化管理工作,分析研究基層計畫生育工作形勢,並提出意見和建議。
3、參與全縣計畫生育政策、法規的制定,指導、檢查《人口與計畫生育法》、《江西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和有關規章的貫徹執行。
4、負責指導全縣計畫生育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
5、負責對全縣計畫生育幹部進行法律知識培訓。
6、指導全縣流動人口及城市的計畫生育管理工作。
7、負責計畫生育信訪工作。

科學技術股

1、負責全縣計畫生育技術的綜合管理。
2、會同有關部門制訂計畫生育技術政策,並組織實施。
3、協同有關部門制訂全縣計畫生育科技發展規劃。
4、組織計畫生育科學研究的實施和成果的評審、鑑定、轉化和推廣套用。
5、會同有關部門對避孕藥具和節育技術的推廣、使用進行管理和監督。
6、指導、檢查全縣計畫生育服務網路建設、管理和業務工作。
7、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優生優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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