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零捌學生自主學習社簡介
零捌學社全稱為“ 零捌學生自主學習社”(簡稱零捌學社),創建於2007年,前身為洪澤湖文學組織(成立於2006年)。是一個重點發展理科,同時也發展文學、藝術的綜合型中學生社團。2010年因為零捌學社各成員長期分離阻隔造成管理混亂,書記處換屆頻繁。零捌學社最終於2011年2月解散。
學社宣言:為人者,學德以自強;為學者,學識以強邦;為才者,求索以求新。
零捌學社是由學生組建,學生領導,以學校為陣地,大力鼓舞學生自主學習的先進性合法的學生組織。
學社設有負責領導成員理科學習的自然部、負責領導成員文科學習的社會部、負責文學創作的草根文學社、負責音樂、美術、體育學習的體藝部。
零捌學社在泗洪中學、淮北中學、宿遷中學有許多優秀成員。
零捌學社歷屆主席:朱超亞、夏春嘯、劉陽陽、王俊傑
第一屆:(2008年~~2009年八月)
朱超亞(總書記、政治部長)、王李闖(副總書記、政治部副部長)、夏春嘯(副總書記)、羅希(書記、社校校長)、趙宇辰(書記、自然部部長)、顧俊傑(書記、社會部部長)。
第二屆:
夏春嘯(總書記、泗洪中學支部委員會書記)、朱超亞(副總書記、社會院院長)、王俊傑(副總書記、淮北中學支部委員會書記)、羅希(書記)、陳秋靜(書記)
第三屆:
朱超亞(書記處第一書記)、夏春嘯(書記處第一副書記)、羅希(書記處書記)、趙宇辰(書記處書記)、劉偉(書記處書記)。
第四屆
朱米禾(書記處第一書記)、夏春嘯(書記處第一副書記、泗洪中學委員會書記)、朱超亞(淮北中學委員會書記)、羅希(書記)
第五屆
朱超亞(書記處第一書記)、夏春嘯(書記處第一副書記)、王俊傑(第一副書記)、劉陽陽(書記)、華小勇(書記)、劉偉(書記、洪澤湖文學組織書記)、許攀(候補書記)、羅希(書記)
江蘇省零捌學社機構
書記處書記處是零捌學社最高領導、決策機構。其最高領導人稱謂——書記處第一書記。歷屆書記處第一書記:朱超亞、夏春嘯、朱米禾。
除第一書記一人外,書記處還設有第一副書記1-2人,書記處書記若干人。
第一副書記負責協助第一書記工作;書記處書記往往由各委員會書記兼職和表現積極的優秀成員擔任,負責參與討論零捌學社內部重大事務。
在2009年6月中考之前,零捌學社不分委員會,所有成員均在江蘇省泗洪中學育才實驗學校內學習,中考之後朱超亞進入江蘇省淮北中學學習,所以設立了“江蘇省零捌學社泗洪中學委員會”和“江蘇省零捌學社淮北中學委員會”。
泗洪中學委員會包括以下機構:政治部、社會院、自然院、宣傳部
泗洪中學委員會是零捌學社成員最多、最優秀的分支機構,其最高領導人稱謂——“江蘇省零捌學社泗洪中學委員會書記”,並且必須兼職書記處書記,一直有夏春嘯擔任。
淮北中學委員會成立於2009年9月,包括社會院、自然院、組織部、宣傳部
其最高領導人稱謂——“江蘇省零捌學社淮北中學委員會書記”並且兼職書記處書記。
江蘇省零捌學社的前身是江蘇省泗洪縣洪澤湖文學組織,2007年改名後不在使用原名,同時也不存在“洪澤湖文學組織”
但是2010年1月江蘇省零捌學社第五屆書記處第三次全體會議決定重建“江蘇省泗洪縣洪澤湖文學組織”,從此零捌學社又多了一個分支機構,並且專門從事文學創作。
即“江蘇省零捌學社出版社”(不對外營業),負責編寫、印刷零捌學社內部學習資料。
江蘇省零捌學社綱領
2009年江蘇省零捌學社第三次成員代表大會通過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江蘇省零捌學生自主學習社[以下簡稱“零捌學社”或“本社”]是學生領導的,通過各種合法渠道以學校支部為基礎自主學習的人民團體。
第二條 零捌學社始終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憲法和國家法律。
第四條 學社宣言:為人者,學德以自強;為學者,學識以強邦;為才者,求索以求新。
第五條 零捌學社全體成員要維護本綱領和零捌學社宣言的尊嚴,不得有和本綱領以及零捌學社宣言相牴觸的言行舉止。
第六條 零捌學社實行民主集中制。
第七條 本綱領為零捌學社的基本綱領,各機構各成員都必須遵守。
第二章 零捌學社機構
第八條 零捌學社最高機構為書記處。書記處由第一書記一人、第一副書記一至兩人、書記若干人組成。零捌學社最高領導人為書記處第一書記
第九條零捌學社書記處主要職責 :
(一)制定、修改綱領。
(二)審核零捌學社內部各機構工作計畫和工作報告。
(三)選舉產生第一書記
(四)決定成員的吸收和除名
(五)決定零捌學社人員安排。
(六)領導零捌學社開展工作。
(七)決定零捌學社內部重大事務
第九條 零捌學社書記處第一書記職責:
(一) 召開書記處會議,決策零捌學社內部日常事務。
(二) 代表零捌學社。
(三) 確立個階段的工作目標和任務。
(四)負責零捌學社重大活動的籌備和組織。
(五)加強內部人員的團結,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協調各方面關係,爭取各方支持。
(六)領導書記處。
第九條 零捌學社書記處設立若干書記,各書記由第一書記決定,書記處各書記負責參與討論零捌學社內部重大事務。
第十條 有一名或一名以上成員在同一學校學習的,都應設立零捌學社在該學校的分支委員會
第十一條 各分支委員會由書記處領導屬於書記處的下屬機構,各分支委員會稱為“書記”,各分支委員會人選由書記處決定。各分支委員會書記必須兼任書記處書記。
第十二條 本組織的每一位成員都必須編入零捌學社的一個分支委員會。
第三章 成員
第十三條 凡在江蘇學習的學生符合以下條件的均可直接向書記處申請加入零捌學社。
(一) 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中華人民共和國。
(二) 能以學習文化知識為己任。
(三) 能服從零捌學社領導,有良好的組織意識。
(四) 能遵守綱領、內部條例、規章制度、檔案命令。
第十四條 有三名以下成員在同一學校學習,尚不可設立支部委員會的,其成員由書記處零捌學社部或由書記處另外設立機構統一領導。
第十五條 零捌學社成員有以下權利:
(一) 向書記處提出建議和意見。
(二) 向書記處檢舉零捌學社幹部。
(三) 參加零捌學社集體學習和集體活動。
(四) 作為零捌學社成員應有的權利。
第十六條 零捌學社成員有以下義務:
(一) 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中華人民共和國。
(二) 遵守綱領、內部條例、規章制度、檔案命令。
(三) 參加應該參加的會議、集體學習、集體活動。
(四) 按時完成規定的學習任務。
(五) 按時交納零捌學社活動經費。
(六) 作為本零捌學社成員應有的義務。
第十七條 若成員多次不能履行義務,零捌學社書記處有權將其開除,情節嚴重的可限期不得再次加入零捌學社。
第十八條 零捌學社成員身份自加入零捌學社時開始,自被開除或退出時終止。
第四章 會議
第十九條 為實現民主集中制,零捌學社各級機構的重大事務必須由會議作出決議後生效。
第二十條 各級會議應服從上一級會議精神、檔案,不得和上一級會議精神發生牴觸否則無效。
各級會議也不得和上一級機關檔案發生牴觸,否則無效。
第二十一條 各級會議應該以民主集中制為原則。
第二十二條 各級會議議案應該在會前由相應的機構,相應的零捌學社幹部提出,或在會議時提出。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零捌學社的成立紀念日是每年的九月三日。
第二十五條 本綱領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實施,2009年8月1日第一次全體代表大會通過的《江蘇省零捌學生自主學習社綱領》作廢。
江蘇省零捌學社社費收繳與支出條例
(2010年2月11日江蘇省零捌學社第五屆書記處第六次全體會議通過)
第一條 為規範江蘇省零捌學社內部財務收支制度,為學社工作的正常展開,根據《江蘇省零捌學生自主學習社綱領》【以下簡稱《綱領》】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只在江蘇省零捌學社內部實施,對其他各省零捌學社無效
第三條 根據《綱領》,江蘇省零捌學社的每一位正式成員都有繳納社費的義務,同時也有享受社費的權利。非正式成員可以申請繳納社費。
第四條 江蘇省零捌學社社費收繳的最高頻率為每周一次,不得高於該頻率,可以適當低於該頻率,否則成員有權利不交。
第五條 同時,社費頻率也不得低於每月一次。
第六條 江蘇省零捌學社社費收繳值不得高於人民幣每人貳圓,否則成員有權利不交。
第七條 同時,社費的單筆收繳額不得低於壹圓每筆。
第八條 非正式成員如果需要得到享受社費的權利,就比申請繳納社費,非正式成員社費的頻率和收繳值大小不做規定。
第九條 只有書記處第一書記、各委員會書記、洪澤湖文學組織書記可以決定社費的收繳和使用,其他書記處第一副書記、書記處書記、各院院長、各部部長沒有權利收繳社費。
第十條 社費的收繳必須由各委員會政治部(或組織部)部長執行。其他幹部就經過第七條中決定收繳的幹部授權後也可執行。
第十一條 收繳社費前各委員會需要有第七條中所屬幹部發布的檔案(書記處檔案、第一書記令、委員會檔案、洪澤湖文學組織檔案)公布收繳額以及收繳期限。
第十二條 所有成員必須按照要求在第九條中所述期限內交清社費,否則視為欠繳。在下一次收繳社費前就不能享受成員相應的權利。
第十三條 成員欠繳社費四次以上後,即可根據《江蘇省零捌學社綱領》做出開除的處分。
第十四條 零捌學社成員社費必須保證完全使用於繳納社費的成員。
第十五條 零捌學社成員社費必須保證百分之八十以上用於學習型資料的印刷。
第十六條 凡社費未使用完的應該儘量退還給成員,不便退還的,應該和下一次社費一起使用。
第十七條 本條例未盡事宜由書記處第一書記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本條例又不當之處必須由書記處全體會議做出修改,其他任何人不得修改。
第十九條 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江蘇省零捌學生自主學習社現屆幹部名單
書記處第一書記:朱超亞
第一副書記:夏春嘯
書記:羅希、劉陽陽、趙宇辰、王澤亞、顧俊傑
書記:夏春嘯 副書記:王澤亞、徐曉遠
政治部部長:夏春嘯(兼)
社會院院長:陳秋靜(女) 社會院副院長:張楠(女)
自然院院長:王澤亞 自然院副院長:徐曉遠、張凱、張澤偉
宣傳部部長:許一之
秘書長:楊光 副秘書長:劉陽陽
社會院院長:盛景
社會院副院長:黃琳捷 政史地署幹事:黃琳捷(兼)
自然院院長:張威 數學署幹事:張威(兼)
物理署幹事:王俊傑(兼) 化學署幹事:朱超亞(兼)
宣傳部部長:劉陽陽
組織部長:華小勇
第三處處長:許攀 第四處處長:華小勇(兼)
書記:顧俊傑
草根文學社社長:朱超亞
社內資料編印發行中心主任:朱超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