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

江蘇省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

1949年8月,南通市人民法院成立。1983年3月,實行市管縣體制,合併組建江蘇省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法院審判辦公樓坐落於南通市崇川區工農路246號。全院現有人員260人,正式在編人員中,本科以上學歷占總人數的73.4%,其中博士2人、碩士53人,占總人數的21.1%。審判一線法官全部達到本科以上學歷,中院每年受理各類案件6000餘件。

基本信息

院情簡介

1949年8月,南通市人民法院成立。1955年10月改稱江蘇省南通地區中級人民法院。1983年3月,實行市管縣體制,撤銷南通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建制,合併組建江蘇省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現設有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事審判第一庭、刑事審判第二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智慧財產權審判庭、行政審判庭、審判監督庭和執行局(含執行裁決處、執行實施處、綜合協調處)等10個審判部門,以及組織人事處、宣傳教育處、法官培訓處、機關黨委、辦公室、行政裝備處、紀檢監察處、審判管理辦公室、研究室、法警支隊、司法鑑定處等11個綜合部門。轄區有海安縣、如東縣、如皋市、海門市、啟東市等5家縣(市)法院和通州區、崇川區、港閘區、經濟技術開發區等4家區法院,共設有34個基層人民法庭。中級法院審判辦公樓坐落於南通市崇川區工農路246號。全院現有人員260人,正式在編人員中,本科以上學歷占總人數的73.4%,其中博士2人、碩士53人,占總人數的21.1%。審判一線法官全部達到本科以上學歷,中院每年受理各類案件6000餘件。

機構設定

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現設有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事審判第一庭、刑事審判第二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智慧財產權審判庭、行政審判庭、審判監督庭和執行局(含執行裁決處、執行實施處、綜合協調處)等10個審判部門,以及組織人事處、宣傳教育處、法官培訓處、機關黨委、辦公室、行政裝備處、紀檢監察處、審判管理辦公室、研究室、法警支隊、司法鑑定處等11個綜合部門。

法院建設

近年來,南通法院緊緊圍繞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以司法規範化建設和司法能力建設為抓手,全面加強法院各項工作,案件服判息訴率不斷提高,人民民眾對法院的滿意度明顯提升。根據最高法院和省高院部署,南通法院在全省率先開展行政案件相對集中管轄試點,具體做法被寫進省高院2013年度工作報告,作為江蘇確保人民法院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行政審判權,充分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重要措施向社會通報。積極完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審判機制,全市9家基層法院均被評為省級“青少年維權崗”,通州區法院、海安縣法院被評為國家級“青少年維權崗”,中級法院被評為“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集體”。

所獲榮譽

中級法院思想宣傳、法學調研、行政審判、教育培訓、行政裝備、審判管理五大塊工作先後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國法院先進集體,先後3次被省法院榮記集體二等功,並被評為全省優秀法院,連續6年被表彰為南通市級機關作風建設先進單位。海安縣法院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國優秀法院稱號,港閘區法院被最高法院評為全國法院文化建設示範單位,崇川區法院“天平”志願服務項目入選全國法院黨建創新案例,啟東市法院立案庭、通州區法院興仁法庭、如東縣法院栟茶法庭被最高法院、團中央授予全國青年文明號。先後湧現出全國優秀法官楊志南、孫翠燕、顧雪紅,全國法院辦案標兵陶新琴、丁培培,全國刑事審判工作先進個人、江蘇最美法官杜開林,全國法院優秀廉政監察員劉萍,江蘇審判業務專家高鴻、王平、沈楊等一大批先進典型。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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