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蘇人辦[1997]99號
為激勵部分成績優異、貢獻突出的高級工程師,在我省經濟建設及社會事業發展中發揮更大的作用,經研究決定,現就提高部分高級工程師的職務工資、確定享受教授級同等待遇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
在企、事業單位中從事工業工程、林業工程技術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具備本通知規定條件的,均可申報。
二、
凡申報者,均須具備如下條件:
1.大學本科畢業以上學歷。
2.擔任高級工程師職務後,在工程技術崗位上工作滿五年。
3.任高級工程師職務後,有下列成績之一
(1)組織和解決過國家重點工程項目或技術攻關項目的關鍵性問題,取得了顯著技術成果或經濟效益的(集體項目前三名;顯著經濟效益系指年創稅後利潤50萬元以上。下同);
(2)掌握本專業國內外科技發展動態,開創性地提出本專業的研究或開發方向,取得了重要成果,或填補國內空白並取得顯著經濟效益的;
(3)獲國家重大科技成果獎、發明獎、科技進步獎二等獎或部、省級一、二等獎或三個以上部、省級三等獎的;
(4)在國際性的科技成果交流展覽中獲金、銀質獎或一、二等獎的;
(5)獲部省級以上有突出貢獻專家稱號的或享受政府特殊津貼的專家。
4.符合晉升教授級任職資格的外語、計算機、年度考核等要求。
5.評審前一年底未到退離休年齡的。
三、
凡申報者,均須按如下程式報批:
1.個人申報、單位推薦。申報者所在單位根據有關檔案要求對申報者提出推薦意見、填寫《江蘇省提高高級工程師職務工資、確定享受教授級同等待遇報批表》(表式附後),隨同申報者的申報材料報市、廳(局)業務主管部門審核(報省一式五份)。
2.申報者所在市、廳(局)審查、平衡。各市人事局、省有關廳(局)根據本地區、本部門上報名單的情況,負責審查平衡。提出意見後報省相應的技術職務系列主管部門。
3.高評會評審。技術職務系列主管部門根據推薦情況,在總量計畫(由市、廳<局>向省職稱工作職能部門申請)和規定條件雙重控制的基礎上,負責對申報者材料進行審核,並按規定的評審程式交高評會評審。高評會評審通過後,由系列主管部門報省人事廳審核批覆。
四、
各市、省各有關部門要按此通知精神認真執行,嚴格申報條件、程式及工作紀律。確保此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五、
本通知自下發之日起實行,由省人事廳負責解釋。
一九九七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