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泗洪集資案

江蘇泗洪集資案

2011年7月,江蘇省泗洪縣非法集資案的“爪王”石國豹被泗洪警方控制。2013年6月18日上午,備受社會關注的石國豹等7人所涉及的五起非法集資案在宿遷泗洪縣宣判。自此之後,泗洪縣規模龐大、數額巨大的非法集資,暫告一個段落。

案件詳情

泗洪目前民間融資案的形成,經歷了一個長期的、漸進式的產生、發展和演變過程。在泗洪縣,親戚朋友之間的正常的民間借貸行為一直都存在,利息一般在2分以內(年利率不超過20%),且有合法的借貸手續,很少出現民間借貸糾紛。

大約從2000年開始,隨著房地產業的快速發展,泗洪的房地產開發開始藉助民間融資。統計資料顯示,截止2013年該縣註冊房地產企業168家,註冊資金約40億元,其中在外地從事房地產開發的企業超過100家,同時,隨著銀行持續緊縮銀根,房地產企業只有通過民間借貸方式,來融通資金。

正是在這樣的大背景下,一些民間放高利貸人員,打著開發房產的幌子向村民集資,這些資金一部分進入房地產企業用於房產開發。同時,泗洪縣最近幾年城市化發展很快,很多老百姓被征地以後,手裡有一些拆遷補償款,這些錢放在銀行利率較低,而這種民間高利貸的出現,就刺激了老百姓把錢拿出來投進去,導致非法集資愈演愈烈,最後近乎瘋狂。在一夜暴富心理和高息誘惑促使下,石集鄉民間“高利貸”現象開始在部分地區蔓延。

部分村民起初確實從高利貸中得到了一些實惠,在利益的驅動下,範圍和規模也越來越大,從幾萬、幾十萬到上百萬,甚至連手續都沒有,將從親戚朋友手裡籌來的錢,全都交給上線進行放貸。村民說,最高的時候,月利息達到四五毛,高得驚人。據統計,石集鄉下轄9個行政村,5800多戶中共有1740戶參與融資,占全鄉總戶數的30%左右。其中李台村是融資問題最嚴重的村,全村282戶人家,有115戶參與融資,涉案金額多達1050萬元。

案件審判

江蘇泗洪集資案 江蘇泗洪集資案

2013年6月18日上午,備受社會關注的石國豹等7人所涉及的五起非法集資案在宿遷泗洪縣宣判。自此之後,泗洪縣規模龐大、數額巨大的非法集資,暫告一個段落。

7個涉案者中, “爪王”石國豹毫無懸念地以“集資詐欺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有2名涉案人員被判處無期徒刑,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另2人被判以13年和15年不等的刑期,被處50萬元的罰金;剩下2人被定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和三年,並處罰金20萬元。整個泗洪縣,由於非法集資,前後被判刑的有10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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