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區教委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全區教育改革和發展的政策、措施,管理、指導教育執法監督工作,研究全區教育改革和發展的重大問題,巨觀管理、指導全區教育工作,編制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擬制各級各類學校招生計畫。
二、統籌管理全市基礎教育、職業教育、特殊教育、成人教育和社會力量辦學,管理區直屬教育單位。
三、統籌管理全區教育體制改革,規劃各類學校的布局結構調整,審核高完中、職高以下學校(不含完中、職高)的設定和調整。對各類學校的國有資產進行巨觀管理,指導各類學校校舍、設施建設及教育技術裝備和圖書資料配備等工作。
四、負責管好用好教育事業日常經費,提出專項經費和項目經費的使用方案,監督教育經費的使用情況。監督、安排市屬學校、事業單位的教育經費及其經費的預算、決算工作。
五、 巨觀管理好全區的教師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管理直屬學校幹部和教師隊伍建設,指導鎮、街道辦事處學校幹部教師隊伍建設,組織學校幹部、教師的崗位培訓和繼續 教育。巨觀管理教育系統機構編制、工資福利和人事調配工作。實施教師資格制度,管理教職工的考核、職評和獎懲工作。指導教育系統人事、分配製度改革和人才 培訓、開發、引進、交流工作。
六、統一管理全區學歷教育,巨觀管理大中專學校招生、考試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
七、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事師範類大中專畢業生就業管理和就業指導工作及管理老年教育工作。
八、指導學校後勤和學校安全保衛工作。
九、做好對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教育工作的“督政”和對各級各類學校的督導工作。
十、管理、指導全市的語言文字和國語培訓測試工作。
十一、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

機構職責

    • 負責綜合協調教委機關重要政務、事務和後勤服務,擬訂全局性重要文稿、年初工作計畫、年度工作總結;
    • 承辦全局性重大活動、重要會議的組織、協調和會務工作;
    • 負責公文運轉、管理、督查督辦、印章管理、機要通信、保密、文書檔案、綜合教育信息工作;
    • 承擔公務接待、物資採購、用車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後勤服務工作;
    • 牽頭辦理區人大代表議案和政協委員提案及建議,處理來信來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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