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寧區國家稅務局

(一)第一稅務分局 (三)第三稅務分局 (四)第四稅務分局

機構設定: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規範國家稅務局系統機構設定明確職責分工的意見》(國稅發[2004]125號)精神,本著“依法、科學、規範、高效”的原則,制定南京市江寧區國家稅務局規範機構設定明確職責分工方案,具體機構設定、職責分工和領導職數如下:
南京市江寧區國家稅務局是南京市江寧區主管國家稅收工作的職能部門,為正處級全職能局。
一、內設機構和職責分工
區局內設7個行政科室,級別為正科級。
(一)辦公室
負責處理本局日常政務,起草年度及重要工作會議報告;進行工作調研,為全局性工作提供決策建議;負責重要事項的督辦及辦公制度的制訂和實施;負責政務信息、秘書事務、稅收科研、文書檔案、文印、信訪、保密、提案辦理及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組織稅收宣傳工作;負責辦公自動化工作;負責年度工作綜合考核;負責行政事務和後勤服務以及財務、固定資產、房產管理等工作;負責對本局財務的統一核算管理和資產的管理以及基建、裝備、服裝的計畫安排,制定並督促落實各項管理制度;負責政府採購工作;負責安全保衛工作和食堂管理工作;負責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負責制定本局人事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幹部任免、調配以及機構、編制、專業技術職務、勞動工資、人事檔案、人事統計等管理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工作。負責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基層建設;負責幹部教育培訓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黨組織和黨員管理,負責工會、青年、婦女等群團組織和計畫生育工作;負責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監察室
負責本局黨的紀律檢查工作和行政監察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查處國稅機關和工作人員違紀違法案件,辦理有關人民來信來訪;負責執法監察和行風建設工作;負責幹部離任審計;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內部財務審計工作;配合貫徹落實稅務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負責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政策法規科
負責流轉稅、所得稅等稅種的稅政業務;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負責金稅工程流轉稅業務的管理、推廣套用及認證報稅、數據採集、稽核管理工作;負責增值稅等稅種的納稅評估、日常稽核和日常管理性檢查工作;落實稅收協定執行、反避稅實施、外國居民稅收監管、情報交換、國際稅務管理合作等事項;負責涉稅法律事務;負責組織對稅收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日常管理性監督檢查;承辦重大稅收案件的審理和行政處罰、聽證工作;負責稅務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等事項;負責對出口企業退免稅申報的審核和確認,組織落實本地出口貨物徵稅情況並負責對外復函,負責本地出口貨物專用繳款書及分割單開具的檢查及指導工作;負責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五)徵收管理科
負責組織實施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處理執行稅收征管法規、條例中的有關事項;負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稅收資料和發票等管理工作;牽頭組織對征管質量的綜合考核;負責落實征管軟體的推廣和套用;負責各稅種的綜合納稅評估的組織管理及案源移送工作;負責征管質量、征管效率和效益的評估工作;負責納稅人信譽等級的評定和日常管理工作;負責稅務責任區管理的組織管理工作;負責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六)收入核算科
負責稅收計畫管理、稅收會計、統計等信息數據的統計和分析工作;負責編制和分配稅收計畫、指導組織收入工作,進行稅收預測分析,負責稅款徵收信息的集中處理和會計核算工作,組織並檢查稅款徵收、解庫、提退等制度的執行;負責稅源資料的調查和測算,監控重點稅源;負責稅收票證的管理。指導個體工商戶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及有關建賬建制工作;負責征管信息化建設工作(計算機設備管理、征管軟體推廣運用、“金稅工程”信息維護管理等);負責管轄的出口企業出口貨物“免、抵、退”稅申報、審核和各類單證的開具工作;配合組織專項檢查和執法檢查工作;負責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七)納稅服務科
負責本局辦稅服務場所的管理和納稅服務管理工作。具體負責納稅人到稅務機關辦理的各種涉稅事項,具體包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稅款解繳、欠稅公告、發票購銷、稅法宣傳、金稅發售、報稅稽核、諮詢輔導和受理減免申請及有關優惠政策申請等工作。
二、直屬機構和職責分工
區局內設1個直屬機構,級別為正科級。
稽查局
負責選案和年度稽查計畫的制定、稅務違法案件的查處、審理、執行工作;組織貫徹稅務稽查規章制度,擬定具體實施辦法;負責稅收案件舉報的受理、轉辦及檢查工作;負責涉稅犯罪案件的移送,與公安、檢察、審判機關協調稅務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負責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負責牽頭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派駐機構和職責分工
區局根據征管工作需要設定7個稅務分局,按數字序列命名,級別為正科級。
(一)第一稅務分局
(二)第二稅務分局
(三)第三稅務分局
(四)第四稅務分局
(五)第五稅務分局
(六)第六稅務分局
(七)第七稅務分局
稅務分局主要負責對管轄區內稅源的監控管理工作,對轄區內一般納稅人實行分類管理和有效服務。具體負責所轄納稅戶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進行稅收預測和分析、稅收宣傳、納稅輔導、稅收調研、納稅服務、日常檢查、戶籍管理、政策送達、稅源調查、定額核定、催報催繳、數據採集分析、組織實施納稅評估、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和零星稅款的徵收等,承辦上級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事業單位和職責分工
區局內設1個事業單位,級別為正科級。
信息中心
負責組織稅收管理、綜合行政管理等信息系統建設;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建立、管理和維護計算機網路與涉稅信息等綜合資料庫;參與組織套用軟體開發和稅控器具的推廣、套用及技術培訓;根據工作需要,對征管數據進行質量審核、加工處理、綜合分析等;負責網路及系統安全管理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領導職數
區局機關科室領導職數12名,其中科長(主任)7名,副科長(副主任)5名。直屬機構領導職數3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派駐機構領導職數14名,其中局長7名,副局長7名。事業單位領導職數1名(副主任)。
區局科級非領導職數按有關規定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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