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科技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推進全縣科技體制改革,研究制定適合縣情並有利於推動全縣科技進步的科技政策、規章和措施。(二)、組織編制全縣科技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並指導全縣科技發展的重大布局和優先發展的領域;推動江城縣技術創新體系建設。
(三)、負責管理縣級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費、科學技術普及經費、科技專項資金和科技發展基金,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推動科技資源的最佳化配置。
(四)、制定江城縣科技計畫指南、相關政策措施及管理辦法,編制年度科技計畫並組織實施,並組織管理全縣科技項目,開展重大科技項目的諮詢論證、立項、檢查實施和組織鑑定驗收工作。組織開展技術攻關、技術開發、引進及推廣運用、技術改造等各項科技工作。
(五)、管理全縣與國內高校及科研機構的科技合作與交流。
( 六)、會同有關部門研究科技人才資源合理配置;參與研究制定科技人才隊伍建設的規劃和政策措施;參與承擔江城縣中青年學術和技術帶頭人的培養引進工作。
(七)、綜合管理全縣科技成果、技術市場、科技獎勵、科技保密及技術市場工作;組織申報省、市、縣科學技術獎工作。
(八)、指導協調全縣科學技術普及工作,研究提出全縣科學技術普及工作的規劃和計畫並組織實施。
(九)、指導協調全縣各部門和各鄉(鎮)的科技管理工作;協助縣委組織部對鄉(鎮)黨政一把手進行科技進步目標責任制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