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陽縣衛生局

簡介藥物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制訂並實施重大疾病防治和衛生監督發展規劃與策略,規劃並指導疾病預防控制和衛生監督體系建設,落實國家相關政策;制定全縣農村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實施,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負責全縣區域內醫療機構設定規劃及醫療衛生機構的監督管理;負責全縣衛生行業各類人員的專業培訓和教育等工作。 人事股系統內人事、勞資、機構編制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局屬股級單位班子的考核、任免工作;系統內人員聘用、年度考核、工人技術等級考核和專業技術資格人員考試報名、資格申報及職稱聘任工作;系統內老幹部管理、科技人才選拔管理、學科帶頭人的選拔、培養;全系統紀檢監察、廉政建設;行風建設及糾風工作;衛生系統表彰和醫學民眾團體的管理;院長值班制度的制訂、督查和落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財務股擬訂全縣衛生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區域衛生規劃工作;擬定並監督實施衛生財務管理規章制度;負責系統內財務工作的調研、指導、管理工作及會計檔案管理工作;負責經費預決算、局屬單位的計畫財務、統計及衛生調查;統籌規劃與協調全縣醫療衛生資源配置、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大型醫療設備準入管理工作;衛生項目建設和醫療衛生基本建設的管理;全縣醫療衛生服務價格執行情況的監管;機關財務管理和後勤工作;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汝陽縣衛生局是縣人民政府主管全縣衛生工作的職能部門,其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衛生方針、政策、法規及有關規定,推進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研究制訂並組織實施全縣衛生髮展總體規劃和計畫;負責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基本。

簡介

藥物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制訂並實施重大疾病防治和衛生監督發展規劃與策略,規劃並指導疾病預防控制和衛生監督體系建設,落實國家相關政策;制定全縣農村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實施,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負責全縣區域內醫療機構設定規劃及醫療衛生機構的監督管理;負責全縣衛生行業各類人員的專業培訓和教育等工作。
全縣共有5個縣直醫療衛生單位(縣人民醫院、縣中醫院、縣疾控中心、縣婦幼保健院、縣衛生監督中心),15個鄉鎮衛生院,216個村衛生所,其它醫療機構8個。全縣衛生系統共有幹部職工1625人,開放床位數1700張,其中在職1558人,離退休252人。在職職工中,共有衛生技術人員1153人,其中高級職稱64人,占4.8 %,中級職稱235人,占19.1%,初級職稱548人,占53.8 %,無職稱324人,占22.2 %。全縣共有鄉村醫生935人。

工作職責局辦公室

局機關工作的統籌安排、協調配合和調研;制訂和實施各項工作制度、各項會議的組織工作、檔案等的起草、上報、接收、印製、登記、傳閱、下發、整理、歸檔和保密工作;衛生宣傳和信息報導、報送;負責黨務工作;各項工作和規定的督促、查辦、來人、來訪的接待工作;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人事股

系統內人事、勞資、機構編制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局屬股級單位班子的考核、任免工作;系統內人員聘用、年度考核、工人技術等級考核和專業技術資格人員考試報名、資格申報及職稱聘任工作;系統內老幹部管理、科技人才選拔管理、學科帶頭人的選拔、培養;全系統紀檢監察、廉政建設;行風建設及糾風工作;衛生系統表彰和醫學民眾團體的管理;院長值班制度的制訂、督查和落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財務股

擬訂全縣衛生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區域衛生規劃工作;擬定並監督實施衛生財務管理規章制度;負責系統內財務工作的調研、指導、管理工作及會計檔案管理工作;負責經費預決算、局屬單位的計畫財務、統計及衛生調查;統籌規劃與協調全縣醫療衛生資源配置、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大型醫療設備準入管理工作;衛生項目建設和醫療衛生基本建設的管理;全縣醫療衛生服務價格執行情況的監管;機關財務管理和後勤工作;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醫政股

擬定全縣醫療機構發展和設定規劃,負責農村衛生、社區衛生服務工作,指導全縣初級衛生保健規劃的實施;全縣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審核、審批、發放及醫療廣告的審核;推進醫療機構改革進程;制訂院長查房制度並實施;全縣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醫療質量、服務質量的監督管理,醫療糾紛、醫療事故及醫療投訴的防範和處理;執業醫師、鄉村醫生的考試報名及醫護人員執業註冊;婦幼保健、醫學會、紅十字會,采供血機構及臨床用血的監督管理;醫學類自學報名考試、執業醫師、執業護士、鄉村醫生繼續教育、培訓及衛生科教;村衛生所標準化建設;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徵兵、招生體檢及重大人員傷亡事故的緊急救治工作;愛滋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醫療救治和信息上報。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防保股

根據衛生相關法律法規,督促指導衛生監督中心依法對全縣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食品生產經營機構、職業危害相關企業、公共場所、生活飲用水、學校、放射從業機構和健康相關產品進行衛生執法監督;督導衛生監督中心和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落實衛生法制和疾病預防控制宣傳工作;制訂全縣疾病預防控制和衛生監督規劃,督促協調疾控中心和衛生監督中心對鄉村兩級防疫醫生和衛生監督員實施業務培訓及管理;衛生行政許可、違法案件的審核和受理行政複議;制訂全縣傳染病、地方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及公共衛生相關疾病的防治規劃,組織對全縣重大傳染病和主要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的綜合防治;制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治預案,組織實施食物中毒、重大疫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緊急處置,控制疫情蔓延;督導醫療衛生機構的傳染病報告、消毒監測及傳染病防治措施的落實;工會工作;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中醫綜合辦公室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條例》和《河南省中醫條例》,擬定和實施中醫事業發展規劃和中醫藥科技發展規劃;組織中醫事業發展規劃的實施;負責中醫、中西醫結合醫療機構的巨觀管理和業務指導;中醫、中西醫結合醫療機構的醫師執業註冊、中醫人員培訓教育及資格管理;督查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的藥事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麻醉、精神、毒性和放射性藥品,負責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購用印鑑卡的辦理及藥品、醫療器械、一次性醫療用品的招標採購和管理。中醫、中西醫結合醫療機構中醫醫療廣告的審核;中醫藥科研協作和成果鑑定與推廣,組織中醫藥學術交流與科技合作;中醫藥人員繼續教育、師承教育工作;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監督管理辦公室

負責全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監督管理,制定全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政策、籌資標準和補助報銷範圍,監督管理全縣各級定點醫療機構和經辦機構服務行為、補助支付業務及定點醫療工作;保險公司補助支付業務委託管理協定落實情況的年度考核;定點醫療機構的審批及年度考核;受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案件和參合農民舉報投訴並調查處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技術指導、基金監督和有關信息的匯總、上報、發布;參合農民慢性病及外出住院、轉診的審批、管理;開展意外傷害住院病人的傷情調查;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120急救指揮中心

受理本地120呼救,為緊急醫療救援提供準確的信息,保證院前急救工作順利開展;指揮和調度全縣院前急救工作;加強院前急救醫療網路成員單位管理、聯繫和溝通,強化急救醫療技術培訓;制定各種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災難評估,敦促預案實施及統一指揮及調度;應急處置各種等級的災害事故;建立有線和無線相結合的急救通訊網路;建立責任追究制度,監督急救網路成員單位及相關人員的工作;科學處理和儲存院前急救信息,建立統計報告制度,監測呼救數量,協助疾病控制預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聯繫電話:68232120

審計室

擬定並實施全縣衛生系統內部審計規章制度,審計全縣衛生系統預算的執行、決算財務收支等有關經濟活動;開展衛生院長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對局屬各單位基本建設投資、修繕工程項目及各類專項經費的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審計;開展固定資產購置和使用、藥品和醫用耗材購銷、醫療服務價格執行情況、內部工資分配等專項審計工作;審計各單位內部有關管理制度的落實、經濟管理和效益情況;局機關及縣直醫療單位計畫生育工作。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安全穩定項目辦

建立健全綜合治理、安全生產、信訪穩定、項目建設等各項工作制度和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積極推行逐級上訪制度,認真接待民眾來訪,做好記錄,做好宣傳、解釋和備案,督促有關單位和部門接待處理;做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安全生產各成員單位之間的協調工作;及時掌握信訪信息,定期分析排查可能發生的集體上訪問題,並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回訪工作;做好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協助處置醫療糾紛,維護醫療機構正常工作秩序;組織實施上級有關部門批准的年度基建計畫(包括改建、擴建、加固工程等)。
完成年度招商引資任務和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衛生監督中心

承擔全縣的衛生監督執法任務,擬定衛生監督執法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受理衛生行政許可申請,承擔預防性衛生審查、現場衛生審查,提出審核意見並上報;受理衛生行政許可,並做好許可證的發放工作。對行政相對人進行經常性衛生監督檢查,承擔現場衛生監督監測、採樣檢查工作;協助衛生行政部門定期向社會通報衛生監督結果;開展衛生法制、公共衛生知識的宣傳、教育、諮詢和培訓;對違反衛生法律、法規的行為提出立案報告,進行調查取證,提出處罰建議,送達並執行衛生行政部門做出的處罰決定;對衛生污染、中毒事故等重大、突發事件等進行調查取證,採取控制措施,提出處理意見;受理有關衛生監督執法的投訴、舉報並進行調查,提出處理建議;負責衛生監督信息、資料的收集、整理、匯總分析、評價、報告;承擔縣衛生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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