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登縣水務局

簡介

根據中共蘭州市委辦公廳、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永登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蘭辦發〔2010〕47號)和中共永登縣委辦公室、永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永登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縣委辦發〔2010〕44號)精神,設立永登縣水務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責調整
(一)劃入的職責
將原縣建設局承擔的城市供排水職責、縣水利局的職責整合劃入縣水務局。
(二)加強的職責
1.加強水資源的節約、保護和合理配置,促進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職責。
2.加強全縣抗旱防汛,減輕水旱災害損失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水利政策,擬定全縣水利工作政策、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
(二)統一管理全縣水資源,編制全縣水資源開發、利用、保護和管理規劃,並負責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的徵收工作。按照國家和我縣資源與環境保護有關標準,擬定水資源保護規範,對水資源保護實施監督管理。
(三)擬定全縣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組織、指導和監督節約用水工作。
(四)組織實施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負責協調有關部門間的水事糾紛。
(五)組織編制水利基建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負責小型水利工程項目的審批。
(六)組織水利設施、水域及岸線的管理與保護;組織全縣河道、水庫、渠道及其岸線、行洪、蓄洪、工程保護區的治理;組織指導中小型水庫、水電站大壩的安全監管。
(七)組織實施全縣人畜飲水、病區改水、鄉鎮供水、城市供排水、水質監測、管網維護、用水稽查、城區雨污水收集排放、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農村小水電建設工作。
(八)組織實施全縣水土保持工作。擬定水土保持規劃;依法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預防監督和綜合治理。
(九)擬定全縣生態環境建設的水利規劃,指導全縣生態環境建設的水利配套服務工作。
(十)指導全縣水利隊伍建設,編制全縣水利職工教育培訓規劃和年度計畫;歸口管理局屬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等工作;承辦水利工程專業技術職務初審工作。
(十一)承擔縣抗旱防汛指揮部的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縣抗旱防汛工作,對全縣主要河流和水庫等重要水利工程實施抗旱防汛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擬定抗旱防汛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指導水利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十二)監督指導全縣水利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負責全局系統安全生產工作。
(十三)管好、用好水利建設專項資金和事業經費,監督審核水利系統所屬單位的財務收支和預決算情況。
(十四)負責水利系統的水利統計調查,收集整理水利統計資料,為制定水利政策和巨觀管理提供數據支撐、信息反饋和決策諮詢。
(十五)負責指導鄉鎮水管、水保工作。
(十六)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永登縣水務局設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對各股室工作進行綜合協調,組織辦理機關日常工作;承辦文秘檔案、政務信息、保密保衛、來信來訪和重要會議組織等工作;組織起草重要報告、綜合性檔案;負責局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建設和實施監督;負責局機關後勤和財務資產管理;負責局系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管理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組織人事、機構編制等工作;承辦水利工程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作;組織編制全縣水利職工教育培訓規劃及年度計畫;負責局系統的理論教育和普法教育工作及職工教育培訓;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老幹部工作。
(二)計畫財務股
編制全縣水利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負責全縣水利行業項目的計畫管理和財務、會計管理,對水利資金的使用進行調節和監督檢查;負責全縣水利資金的審計工作;對水利系統國有資產和局屬單位財務工作進行監督管理,承辦水利綜合統計工作、提案督查、目標管理考核。
(三)水政水資源股
負責全縣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協調部門間的水事糾紛;承辦水利局行政訴訟、行政複議工作和全縣水法規宣傳工作;承辦全縣水資源的統一規劃、管理和保護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徵收工作;擬定縣區河流水量分配方案並組織實施;承辦全縣節約用水工作,指導全縣用水、節約用水和城市供水的水源規劃。
(四)建設股
負責組織水利工程立項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審核申報工作;負責全縣新建和改擴建水利工程項目的建設管理,組織實施全縣農田水利工程、河道治理、人畜飲水、生態環境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審查、建設過程管理和驗收工作;負責設計、施工管理工作;指導農村水電的建設管理工作;指導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站的工作;組織開展水利工程項目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監督工作。
(五)管理股
負責全縣水利管理和水利改革工作,研究提出水利管理和改革方面的方針政策,協調指導灌區的發展規劃、工程管理、經營管理和灌溉管理;負責全縣河道、水庫、堤防管理,制定相應管理制度;負責灌區維修改造,節水灌溉、農田基本建設、中底產田改造、鹽鹼地治理;組織指導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擬定全縣水利科學技術發展規劃,組織水利科學研究與技術推廣工作。
(六)抗旱防汛辦公室
擬定抗旱防汛應急方案,並負責監督實施;組織抗旱防汛檢查;掌握雨情、水情、旱情、險情、災情變化情況,提出相應的決策意見;籌集、貯備和管理抗旱防汛經費和物資,提出防禦特大幹旱和洪水災害措施,及時提供指揮部決策,並組織應急搶險隊伍,承擔應急搶險任務;負責河道、洪道新建工程項目的防洪審查。
四、人員編制
永登縣水務局機關行政編制17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保留事業編制3名,其中機關工勤人員編制2名。
非領導職務職數按有關規定另行核定。
五、隸屬單位
1.永登縣給排水公司為事業性質,科級建制,事業編制42名,其中財政全額撥款編制16 名,自收自支編制26名,領導職數2名。
2.永登縣供改水建設管理站為事業性質,科級建制,事業編制8名,其中領導職數1名。
3.永登縣水土保持工作站為事業性質,科級建制,事業編制12名,其中領導職數2名。
4.永登縣治河管理站為事業性質,事業編制7名。
5.永登縣西坪水管所為事業性質,副科級建制,事業編制23名,其中財政全額撥款編制10 名,自收自支編制13名,領導職數1名。
6.永登縣河橋水管所為事業性質,副科級建制,事業編制27名,其中財政全額撥款編制10名,自收自支編制17名,領導職數1名。
7.永登縣登豐水管所為事業性質,副科級建制,事業編制22名,其中財政全額撥款編制10名,自收自支編制12名,領導職數1名。
8.永登縣水管站為事業性質,股級建制,事業編制13名。
9.永登縣勘測設計隊為事業性質,股級建制,事業編制10名。
10.永登縣水政水資源辦公室為事業性質,股級建制,事業編制8名。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