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縣供銷總社

3、向政府和有關部門反映農民社員及供銷社的意見和要求,維護各級供銷社的合法權益,協調同有關部門的關係。 4、指導全縣供銷社開展農業社會服務和各項業務活動,促進城鄉物資交流。 5、指導全縣供銷社的經營管理,組織各基層社之間的經濟合作,負責系統內有關基本建設和技術改造項目的管理,對直屬單位社有資產監督管理並負責其保值增值。

主要職責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縣委、縣政府有關農村經濟工作和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參與研究全縣農村商品流通的方針、政策、規定,研究制定全縣供銷社的改革和發展。
2、按照政府授權,對煙花爆竹經營、農業生產資料、農副產品經營進行組織、協調、管理。
3、向政府和有關部門反映農民社員及供銷社的意見和要求,維護各級供銷社的合法權益,協調同有關部門的關係。
4、指導全縣供銷社開展農業社會服務和各項業務活動,促進城鄉物資交流。
5、指導全縣供銷社的經營管理,組織各基層社之間的經濟合作,負責系統內有關基本建設和技術改造項目的管理,對直屬單位社有資產監督管理並負責其保值增值。
6、承辦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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