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永新縣交通局為主管全縣公路和水路交通行業的政府組成部門。
一、主要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交通行業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全縣公路和水路交通行業發展戰略和具體政策規章,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編制全縣公路和水路交通行業的發展規劃、中長期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交通行業統計和信息工作。
(三)負責全縣道路旅客運輸、貨物運輸、裝卸搬運、汽車維修市場、運輸服務、城市公交客運、汽車綜合性能檢測、汽車駕駛學校和駕駛員培訓的行業管理;調控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的運輸。
(四)指導交通行業體制改革,維護交通行業平等競爭秩序;引導交通運輸行業最佳化結構、協調發展。
(五)負責全縣縣鄉公路交通基礎設施的建設、維護和管理;組織、協調全縣重點交通工程建設的實施,管理交通建設市場。
(六)組織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的籌集、使用和管理;管理局屬國有資產;指導交通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七)督促指導公路客貨運輸生產安全和民間渡口的安全管理;規劃指導民間渡口的設施建設和建橋代渡工作。
(八)指導全縣公路車輛的技術標準管理;推廣交通科技新技術、新產品,推動行業科技進步;指導交通行業教育培訓工作。
(九)負責交通戰備工作,落實交通戰備保障方案、措施,完成交通戰備各項任務。
(十)負責局機關及下屬單位的黨群工作、人事管理、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管理,指導交通行業職工隊伍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
(十一)負責交通行業的涉外工作,指導利用外資、技術引進和開展交通經濟技術對外合作與交流。
(十二)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交通局機關設2個職能股。
(一)人事秘書股
負責內外聯繫與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機關文秘、檔案、信訪和綜合性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後勤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勞動人事管理、職工教育、職業培訓及交通行業職稱評審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負責社會綜合治理和計畫生育工作、負責檢查協調監督交通部門的行政執法工作;負責交通專項資金的管理工作;對所屬企事業單位和全縣交通專項資金及工程項目的財務審計工作。
(二)業務股
負責編制下達全縣交通行業中長期工作計畫、年度計畫,並檢查計畫執行情況;負責交通運輸工作;負責交通計畫物資供應;制訂交通設施的規劃和計畫。
另設監察室(為縣監察局派駐機構)與局紀檢委合署辦公。
現任主要領導:
局 長 萬紹華
黨委書記 王庭華
局屬單位
(一)事業單位1、公路運輸管理所
永新縣公路運輸管理所是公路運輸行政管理的執行機關,其主要工作職責:
①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有關道路運輸行業的方針、政策、法規;
②依據行政管理許可權,審批道路客貨運輸、搬運裝卸、汽車維修和運輸服務業的開業、停業申請,核發經營許可證;
③負責運輸市場管理,維護市場秩序,對道路運輸業的商務活動、營運證照、經營範圍、服務質量、經營行為及各種票證進行監督和檢查,調解運輸業務、經濟糾紛;
④做好旅客、貨物流向、流量調查研究與預測分析工作,制定本縣道路運輸行業發展規劃,負責道路運輸行業統一單證的發放、回收和管理;
⑥組織指導停車場地,站點等設施的分布建設與管理,提供其它有關服務。
2、公路管理站
永新縣公路管理站是公路行政管理的執行機關,其主要工作職責:
①貫徹執行國家關於公路建設、養護、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
②負責編制縣鄉公路建設、養護計畫,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計畫執行中發生的問題;
③負責縣鄉公路建設、養護工作的檢查和獎懲,採取措施提高路況、保證暢通;
④負責縣鄉公路路政管理,處理違章,保障路產,維護公路養護施工的正常秩序;
3、渡口管理站
縣渡口管理部是負責交通行業的安全生產的執行機關,屬事業單位的編制,具體人員從縣運管所抽調,其工資、人事等都由縣運管所負責。主要工作職責:
①貫徹執行國家及上級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
②負責對交通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檢查;
③負責對民間渡口的安全管理,規劃和指導對民間渡口的基礎設施建設、維修;
④負責渡工上崗培訓。
縣港航管理所與縣渡口站合署辦公,其工作職責:
①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水路運輸和港口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②負責審核港航企業、運輸船舶和中介組織的籌建和開業,對其經營活動進行監督檢查;
③審核使用港口岸線和港埠經營資質,對港口建設市場進行監督管理;
④協調部門與企業和企業之間的關係,保障企業依法自主經營,強化港區第三產業的管理,最佳化港口投資環境,積極開展招商引資工作;
⑤強化港口安全監管,調查處理港埠經營和重大客貨運輸事故,協調處理運輸糾紛。負責管轄水域航道維護,防止港區水域污染,保護港口岸線;
⑥負責水路和港口行業的行政執法工作,維護港航經營秩序,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⑦開展港航市場調查研究,組織交流先進經驗,定期發布港航信息,促進優質服務,提高行政管理水平;
⑧負責水路交通和港口規費的征管工作;
⑨行使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主管部門賦予的其他職權;
⑩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4、質量監督站是負責全縣農村公路建設質量監督管理機關,其主要職能:
①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主管部門頒發的交通質量監督工作的政策、法規和規定。
②根據市交通局和省廳質監站總體工作計畫,制定本縣交通工程質量監督年度工作計畫。對本轄區內新建和改(擴)建的交通建設工程及其配套服務設施和附屬工程實施質量監督。
③建立全縣質量監督網路。
④負責轄區內交通工程監理單位和人員、交通工程試驗檢測機構和人員、各項目工地試驗室的資質資格管理工作。
⑤參與交通工程項目的設計會審、參與交通工程建設市場管理。
⑥參與交通工程項目的設計、施工、監理等投標單位的資質審查,並監督檢查中標單位的質量保證體系。
⑦組織交通工程質量檢查、互查和評比,定期發布工程質量動態信息,督促有關部門解決工程質量方面存在的問題。
⑧主持對轄區內交通建設工程交、竣工驗收的工程質量評定和鑑定,並參與工程的交、竣工驗收。
⑨參加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監督檢查工程質量事故處理方案的執行情況。
⑩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1、搬運公司
負責縣火車站搬運裝卸工作,業務量為縣火車站的業務量的三分之一還不到,其餘業務都被禾川搬運隊和一些零星的搬運個體戶壟斷,該公司目前負債累累,頻臨倒閉。
2、航運公司
該公司目前只留守3人(經理、會計、出納各一名)看守公司,全體船員已離崗自謀職業,基本上是名存實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