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商務局

(七)負責商品市場的規劃引導及提升發展;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鄉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推進農產品市場升級改造;按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八)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按照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的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承擔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 (九)負責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相關工作;擬訂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按規定承擔商務領域行政綜合執法,參與組織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商業欺詐工作;負責生豬定點屠宰管理和酒類流通的相關工作;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指導商業信用銷售,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

主要職責

(一)
(二)研究國內外經濟發展趨勢,負責擬訂經濟對外開放戰略和開拓國內市場發展戰略,協調經濟對外開放布局;擬訂並實施全市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的發展戰略和實施規劃;監測分析商務運行狀況。
(三)負責按規定承擔國內外貿易、外商投資、對外投資與經濟合作各類專項資金的申報和組織實施;推進流通標準化、信息化。
(四)負責推動內外貿融合,推進國內外市場的開拓,促進市場信息平台和行銷網路建設。
(五)負責擬訂全市電子商務發展規劃,擬訂運用電子商務開拓國內外市場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促進網路購物等面向消費者的電子商務的健康發展。
(六)負責全市流通產業促進體系建設,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推進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現代會展、電子商務等流通方式發展;指導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推進流通體制改革,培育大型流通企業,促進中小流通企業發展;負責制定全市成品油倉儲、批發和市本級加油站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成品油經營許可的初審上報及市場運行和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負責推廣使用甲醇汽油等替代燃油;推進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
(七)負責商品市場的規劃引導及提升發展;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鄉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推進農產品市場升級改造;按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八)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按照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的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承擔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
(九)負責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相關工作;擬訂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按規定承擔商務領域行政綜合執法,參與組織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商業欺詐工作;負責生豬定點屠宰管理和酒類流通的相關工作;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指導商業信用銷售,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
(十)負責對外貿易促進體系建設,促進對外貿易發展方式轉變;推動全市出口品牌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大宗商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負責指導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參與大通關建設和對外經貿便利化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協調處理機關日常行政事務和後勤事務;負責協調各科室、局下單位工作,承擔對外聯絡工作;負責牽頭建立健全機關各項規章制度,負責年度工作目標責任制的實施和考評;承擔商務(糧食)工作績效評估;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牽頭政務公開、政務監督工作;承擔公文和印章管理、秘書事務、政府採購、接待、機要、保密、檔案、通信、文印等工作;負責有關檔案的起草、審核工作;承擔來信來訪、安全保衛、綜合治理、文明創建、社區共建和扶貧等工作;負責局機關的行政複議工作;牽頭辦理議案提案、市領導批示件;承擔局機關及下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隊伍建設、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負責出國人員政審和因私護照管理;組織有關法律培訓、宣傳、教育;牽頭做好系統內企業軍轉幹部和傷殘軍人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商務系統行業協會的組織管理;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含遺屬、精簡下放人員)和原系統改制單位的離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組織擬定國內外貿易、外商投資、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的年度總量計畫;負責綜合性材料的起草、審核工作;研究分析國際、國內商務形勢和發展趨勢,組織擬訂全市商務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匯總商務統計資料、發布商務信息;監測分析商務運行狀況;研究商務運行和結構調整中的重大問題,提出相關建議;承擔政務信息工作;牽頭承擔局網站和信息化建設工作;承擔商務工作的對外宣傳及新聞發布工作;組織協調課題調研工作,開展重要商務經濟課題的調查研究,組織起草綜合性商務經濟政策措施草案;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財務審計科:貫徹落實國家有關財稅、金融、外匯、保險政策,參與擬訂全市促進商務發展的扶持政策措施;承擔國內外貿易、外商投資、對外投資與經濟合作扶持資金、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負責市本級扶持資金的申報和審核;承擔局行政經費的使用管理,編制預決算並執行和局機關工作人員的社會保障統籌工作;承擔本部門資產的系統登記、財務入帳、報廢登記、報損核銷、設備調劑備案、資產使用人信息變更的管理工作和局直屬企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局資產的出租、出借、承包等經營方面的管理工作;指導直屬單位財務、會計工作 ;承擔本部門及直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協調糧食收購資金及補貼的落實;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市級財政儲備糧油補貼以及糧食財務掛帳、地方儲備庫等資金的使用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糧食風險基金和糧食安全專項資金的管理和清算,並監督檢查資金的使用情況及效益;指導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的財務管理,監督糧食信貸政策的執行;負責糧食財務報表統計、分析工作;辦理局領導交辦事項。
市場科:擬訂商貿流通及城市商業網點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新型商貿流通業態發展,研究指導連鎖經營、物流配送、總經銷、總代理、直銷、會展等流通方式的發展及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流通體制和流通企業改革,培育大型流通企業,促進中小流通企業發展,培育老字號等商貿品牌;承擔家政、餐飲等商貿服務業的行業管理及相關協會的指導工作,積極發展社區商業;制定全市成品油倉儲、批發和市本級加油站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成品油經營許可初審的決策支持以及市場運行和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負責甲醇汽油等替代燃油的推廣使用工作;組織擬訂健全規範市場體系的政策,推進流通領域標準化建設;研究提出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規範商業領域投資的市場準入程式,對外商投資商業領域項目的可行性研究、立項提供決策支持;承擔商品市場的規劃引導及提升發展工作,指導農村、鄉鎮商業網點規劃的制定和實施;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和農產品市場的升級改造;推進農產品現代流通體系建設;推進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工作;負責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舊機動車交易及評估公司監督管理;監督管理拍賣、典當、租賃、汽車、舊貨等特殊流通行業 ;指導相關行業協會開展工作;起草有關市場運行調節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全市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研究提出市場調控的政策建議;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承擔部分重要生活必需品儲備工作;指導“三綠工程”,承擔“菜籃子”產品流通的行業管理;協調酒類流通管理工作,承擔藥品流通行業管理職能,指導相關行業協會開展工作;承擔全市突發公共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的有關工作;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相關工作;按規定承擔商務領域行政綜合執法,指導商務舉報投訴網路建設,承擔12312商務舉報投訴服務;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承擔生豬定點屠宰行業管理工作和市生豬定點屠宰管理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參與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商業欺詐行為;指導系統內企事業單位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負責重大安全事故的組織搶救和協助調查;辦理局領導交辦事項。
外貿科:擬訂並實施全市對外貿易和主要進出口商品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參與擬訂全市進出口商品年度計畫、中長期規劃;負責全市進出口業務統計、監測和分析,提出總量平衡、結構調整等巨觀調控建議;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協調大宗商品進出口;研究分析國際、國內對外貿易形勢和發展趨勢;承擔外貿促進體系建設,指導和組織企業參加商務系統外貿洽談會、展銷會、交易會等;協同指導企業境外設立行銷網路和研發機構;推進出口品牌體系建設;指導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和加工貿易契約審批;承擔進出口配額、許可證、機電產品進口許可證的審核決策指導工作;參與大通關建設和對外經貿便利化工作;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對外貿易的扶持政策,參與審核、申報中央、省級各類外貿扶持資金;開展全市進出口相關產業的研究,指導各級各類出口基地建設;擬定並實施機電和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最佳化出口結構;承擔全市機電和高新技術產品出口促進工作,指導機電產品出口企業拓展國際市場、技術改造;依法承擔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等涉及進出口公平貿易的相關工作;指導協調關於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的訴訟和應訴工作;協助處理國際貿易糾紛;收集境外貿易壁壘信息,建立並完善預警網路和機制;組織開展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法律宣傳、培訓和諮詢;承擔與對外貿易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工作;組織開展產業損害調查工作;建立產業損害預警機制,發布產業損害預警報告;開展產業競爭力調查、產業安全應對與效果評估,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依法對全市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監督;根據上級商務部門委託,開展經營者集中的調查工作;依法調查對外貿易中的壟斷行為,並採取必要措施消除危害;指導全市企業的反壟斷應訴工作;辦理局領導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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