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
永川區法院
職能職責
其主要職責是:
1、審理法律規定、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的由區法院管轄和區法院依法應當由本院審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審案件。
2、審查和處理不服本院判決、裁定的各類申訴和申請再審案件以及上級法院指令再審的案件。
3、審理由上級人民法院根據依照審判監督程式提出的抗訴案件。
4、依法行使司法執行權,執行本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和決定,以及法律規定應當由本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依法決定國家賠償。
5、負責本院思想政治、教育培訓和紀檢、監察等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管理法官和其他人員。
6、結合審判工作宣傳法制,教育公民自覺遵守憲法和法律。
7、承辦其他應由本法院負責的工作。
領導班子
成員及分工:
黨組書記、院長:鮮亞勇
黨組成員、副院長:趙學川
黨組成員、副院長:賀 剛
黨組成員、副院長:劉忠文
黨組成員、副院長:李小軍
黨組成員、政治處主任:趙玉志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何興富
內設機構
職能職責:
政治處:負責本院幹部隊伍的思想政治、宣傳教育、組織人事工作;負責本院各類人員的考錄、任免、調配、工資福利、公費醫療、計畫生育、教育培訓、考試考核、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管理人事檔案,採集、分析人事信息,組織落實各項人事制度,負責法官等級、警銜以及其他職稱評定工作,辦理《法官法》規定的有關工作。
監察室:負責監察工作,監督、監察法院工作人員在執法和其他工作中的行為,受理對本院及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負責法院審判人員的違法審判追究工作,查處法院工作人員中的違法違紀行為;做好全院黨風廉政建設督促檢查和自查迎檢工作;督促落實法官行為規範,系統檢查規章制度落實情況。
辦公室:協助院領導組織協調政務工作,負責全院行政事務及會務的準備服務工作,搞好信件收發、報刊雜誌征訂發放工作、財務工作、檔案管理工作、物資管理工作以及食堂管理、公共場所衛生、綠化美化工作,落實值班制度,做好值班檢查工作。
研究室:指導和開展全院的法制信息宣傳工作、文秘工作、調研工作,完成上級法院和本院調研工作任務,組織本院調研文章交流評比、法律文書評比活動;做好審判委會記錄、文字材料整理及督辦等工作;做好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議案、提案及領導交辦事項的回覆工作、司法統計工作、整理編撰各項規章制度、抓好法院修志的後續工作。
審判管理辦公室:負責審判流程管理、審判質量管理、審判效率管理、審判質量巨觀指導管理、績效考評管理以及審判綜合管理等工作,做好司法統計工作。
立案庭:依法辦理各類案件的審查和立案工作;核算訴訟費,辦理訴訟費的緩、減、免手續;處理來信來訪工作;負責司法救助申請事宜等。
信訪辦公室:接待來信來訪;協調和處理基層法院管轄的涉訴、涉職信訪案件;接辦上級法院或上級機關交辦的涉訴、涉職信訪案件。
審判監督庭:審查不服本院生效裁判的各類申訴和再審申請,複查駁回、再審改判的或未經複查、再審的申訴、再審申請,決定是否立案,並對符合立案條件的案件作審查處理;審查處理上級法院交辦的,不服生效裁判的審判監督案件;負責本院各類案件的監督、分析、評查及提出錯案追究建議;加強案件質量評查工作和年度目標考核的數據統計匯總工作。
民事審判第一庭:依法審理由基層法院管轄的婚姻家庭、繼承,人身權案件,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及其他損害賠償案件;積極開展法制宣傳活動,落實巡迴辦案便民措施;做好人民法庭的指導工作。
民事審判第二庭:依法審理由基層法院管轄的經濟契約糾紛案件,審理票據、股權等案件,企業破產案件,辦理公示催告案件;積極開展法制宣傳活動。
民事審判第三庭:依法審理由基層法院管轄的、勞動爭議、房地產及其他不動產糾紛案件。
刑事審判庭:依法審理由基層法院管轄的第一審普通刑事案件或由上級法院指定管轄的其他刑事案件及刑事附帶民事案件;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積極開展法制宣傳活動。
審判事務庭:依法審理由基層法院管轄的婚姻家庭、借貸案件的一審審理。
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依法審理由基層法院管轄的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案件及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涉及未成年人權益保護的民事、行政案件。
行政審判庭:依法審理由基層法院管轄的行政案件和行政賠償案件,審查行政機關申請強制執行其具體行政行為的案件。
執行局:執行本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以及國家行政機關申請執行的案件和上級法院、外地法院委託執行的案件。
法警大隊:負責機關安全保衛和消防工作,協助專項活動和重大案件的審判執行工作;按要求維護好機關工作秩序和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工作;做好押解、值庭等工作,負責管理、檢查、監督本院槍枝、彈藥的使用;做好全院的車輛管理、維修和保養工作。
人民法庭:依法審 判轄區內的民商事案件;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加強法制宣傳和法律服務;指導轄區人民調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