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科技局
主要職責(一)推進科技項目工作。 (二)推進市、校、企科技交流和合作機制。 (三)推進高新技術產業發展。
主要職責
(一)推進科技項目工作。一是緊抓主導產業,認真研究把握政策重點,圍繞我市優勢產業,爭取我市有更多的項目擠入國家級、省級和三明市級各類科技計畫盤子。通過科技項目的實施,吸引、培育、鍛鍊科技人才。二是認真組織實施市本級科技計畫,選準項目,重點引導與扶植。三是抓好項目資金使用監督和管理,按照各項目的實施方案,抓好省、三明市級科技項目的管理,確保各級各類科技項目的實施效果。 (二)推進市、校、企科技交流和合作機制。鼓勵企業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開展多種形式合作;支持和鼓勵骨幹企業建立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行業技術中心等研發平台,拓展企業科技人才施展才智、發揮作用的空間;支持和引導骨幹企業開展新技術的套用和創新研究,鼓勵企業開發新技術、新產品。同時,進一步促成科技企業孵化器等公共平台的建設,為科技人才創業、創新搭建平台。
(三)推進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組織申報高新技術企業2—3家、高新技術產品1—2個。
(四)推進智慧財產權強縣工程。全力推進智慧財產權強縣工程的實施。一是加大對企業專利工作的指導和服務,積極培植智慧財產權優勢企業;二是落實專利獎勵政策,鼓勵企事業單位申報科技成果,加大專利資助力度,提升專利申請數量和質量,不斷增強我市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
(五)加強科技成果管理。認真組織開展2007年以來永安市科學技術獎評審和獎勵工作;積極組織省、三明市科技成果申報、鑑定、登記和省、三明市科學技術獎申報工作。
(六)加強服務平台建設與管理。圍繞“安全、規範、穩定、高效、實用”原則,進一步做好永安星火科技網站和12396科技信息諮詢服務熱線的設備維護、技術更新升級、信息監控工作,完善網站相關欄目內容,突出政務公開、網上辦事、政民互動功能的同時。針對我市中小企業的需求,以聯合的形式建立科技信息服務平台。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科技局內設7個職能科室。(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後勤工作;管理全系統行政經費、自然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負責機關財務、接待工作。(二)政工科
負責全系統綜合協調、黨務、政務、人事、文秘、扶貧、實績考核、工青婦、體制改革等工作。(三)農牧業科
負責全市農牧業項目的篩選、審核、論證、立項、申報工作,並組織實施、檢查、指導;負責國內外先進農牧業新技術、新成果、新材料的引進、試驗、示範工作;負責全市農村牧區科技培訓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園區的認定、管理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方面的調查、統計、規劃編制等工作;組織、牽頭農牧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四)高新技術產業科
研究全市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提出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全市科技攻關計畫、工業領域科技項目、高新技術園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工業科技園區的有關工作;組織、牽頭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五)技術市場管理科
貫徹實施有關技術市場的法律、法規,管理監督全市技術貿易機構,進行年度檢查,培育全市技術市場,發展科技中介組織,幫助民營科技企業和各類民營科技服務組織的建立和審核,對各類技術貿易機構實行監督檢查,規範服務功能和質量,檢驗技術貿易證書,進行技術貿易情況的統計、分析、上報等工作。組織、申報、實施社會領域的國家、自治區重大科技計畫、科研項目;組織、管理、指導社會領域的科技工作;承擔社會領域的醫藥衛生、節能減排、循環經濟方面的科技工作以及協調、聯繫863計畫的組織、申報、管理工作;負責自然科學基金計畫及基礎研究規劃方面的工作。(六)智慧財產權科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智慧財產權有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加強我市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措施辦法;做好有關智慧財產權必要的協調工作;研究制定我市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專利信息網路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專利轉讓、專利貿易許可,專利權質押,專利廣告的出證管理工作,負責並指導旗縣市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冒充專利行為的工作;負責全市專利代理機構、人員資格的審報;組織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有關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制定有關專利工作的教育與培訓規劃;負責有關專利和智慧財產權的統計和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科技獎勵工作。(七)計畫成果管理科
研究全市科技發展戰略,編制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科技項目計畫;負責全市各類科技計畫的協調和配置;負責各類科技計畫的呈報、下達、匯總、驗收、統計;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的鑑定、驗收、評審、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