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體自淨作用

水體自淨作用是指當"異物"進入自然水體後,可溶物或懸浮性固體微粒,在流動中得到擴散而稀釋,固體物經沉澱析出,使污染物濃度降低,這是水體的物理淨化作用。進入水中的有機物,可通過生物活動,尤其是微生物的作用,使它分解而降低濃度,這是水體的生物淨化作用。在水體中污染物還可能由於氧化、還原、吸附和凝聚等而使濃度降低,這是水體的化學性的淨化作用。

通過水的各種自淨作用可使受污染的水體恢復到原來的良好狀況。但如水中的沾染物數超過水體的自淨能力時,水質就受到污染。。自然界始終處於運動狀態,自然環境也在不停地變化著,絕對未受污染的大氣、水和土壤是不存在的。火山爆發,山洪海嘯,雨水沖刷和岩石風化等自然現象,以及生命活動中的代謝廢物,都給自然環境帶來多種"異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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