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組織擬訂水利安全生產以及水利建設項目稽查的法規、政策和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
二、指導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水利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組織開展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
三、組織開展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和水庫、水電站大壩等水工程安全的監督管理和檢查。
四、組織落實水利工程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組織開展水利工程項目安全評價工作,監督管理水利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負責管理水利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
五、組織或參與重大水利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水利行業生產安全事故統計、報告,承擔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指導水利行業稽查工作。
七、組織開展對中央投資的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稽查,以及整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
八、組織或參與調查水利建設項目違規違紀事件,並按照規定提出處理意見。
九、承辦部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司長:許文海
副司長:趙衛(正司級督察專員)、 張汝石、 錢宜偉
處室:綜合處 安全生產處 稽察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