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德曾做過一個著名的水中打靶實驗,他把十一二歲的國小高年級學生分成A,B兩組練習水中打靶。對A組被試先教以光在水中的折射原理而後進行練習,B組則只進行練習、嘗試,而不教原理。當他們達到相同的訓練成績以後,增加水中目標增加水中續打靶時,學過原理的一組的練習成績明顯優於未學過原理的一組。賈德認為這是因為學過原理的一組已經把折射原理概括化,從而對不同深度的靶子都能很快作出調整和適應,把原理運用到不同深度的特殊情境中去。賈德說:“理論(指折射原理)曾經把有關的全部經驗――水外的、深水的與淺水的經驗――組織成為整體的思維體系。他們(被試)知道靶子在水中的移動速度不同,因而遇到第二種深度的水的時候就能有效地應付了。換言之,他們在理論的高度上把握理解了實際情況後就能利用概括了的經驗去迅速地解決需要按實際情況作分析和調整的新問題。”
根據遷移的概括化理論,對原理了解概括得越好,對新情境中學習的遷移越好。後來, 亨德里克森等人曾改進了賈德的實驗。他們把被試分成三組而不是兩組:第一組不加任何的原理指導;第二組被試學習物理學的折射原理,知道水、陸之間物體的位置有折光差異,目標不在眼睛所見的位置;第三組則進一步加以指導,給他們解釋水越深目標所在位置離眼睛所見的位置越遠。第一次實驗時靶在水深6英寸處,第二次靶在水深2英寸處。實驗結果如下:
表 水下擊靶遷移實驗中水深和練習次數與遷移程度
擊中靶所需的練習次數 遷移的進步(%)
水深6英寸 水深2英寸
第一組機械學習 9.10 6.03 34
第二組了解折光原理 8.50 5.37 37
第三組了解折光原理和深淺比例 7.73 4.63 40
這一結果表明在學習打靶時,由於二、三組被試了解原理,成績優於第一組的機械練習;而第三組的成績優於第二組更說明問題解決的學習與套用於新情境中的遷移,在了解原理原則與其實際套用情境的關係時效果會更好。他們不僅進一步證實賈德的理論,而且指出,概括化不是一個自動的過程,它與教學方法有密不可分的關係,如果教學方法上注意如何概括,如何思維,就會增加正遷移出現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