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項】: 1.腎功能不全病人及孕婦分娩前禁用。2.能使眼壓暫時性增高,故不宜用於眼內手術;青光眼病人慎用。 3.與氯丙嗪類或六甲溴銨等合用時,要減量。4.麻醉結束後,常發生通氣不足,故手術結束前1小時不宜再用。5.中毒時,先用阿托品(靜注0.5~1mg),再給新斯的明(靜注1~2.5mg)。
【用法與用量】: 靜註:1次量2~4mg(極量為8mg)。重複套用時,一般每千克體重不宜超過40ug。
【包裝】: 針劑:每支4mg(2ml)、8mg(2ml)。
【適用症】: 2.能使眼壓暫時性增高,故不宜用於眼內手術;青光眼病人慎用。 【用法與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