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該協定是一種“向前看”(前瞻性)的共識,它要求每一個國家減少溫室氣體的排放,但同時又要讓每個國家的狀況有所好轉。惟有這樣的協定,方可為實際地控制氣候變化和增進世界各國人民的福利提供良機。
作者簡介
埃里克·波斯納 【Enc A.Posrler】任職於芝加哥大學法學院。長期從事法學研究,研究範圍包括破產法、國際法、契約法、移民法以及國際關係領域的法律。已出版的著作有《法律與社會規範》(Law and Social Norms)、《國際法的局限性》(The Limits of International Law)等。戴維·韋斯巴赫 (Dovid Weisbach) 曾在劍橋大學學習數學,1989年從哈佛大學法學院畢業並獲得法學博士學位,目前任職於芝加哥大學法學院,主要關注與聯邦稅(federal taxation)有關的問題。
目錄
致 謝
引 言
第一章 關涉倫理的事實和預測
科學知識
影響
減排的收益
國際協定的必要性
排放與排放國
結論
第二章 政策工具
氣候變化的經濟學原理:作為公地悲劇的氣候變化
分配差異
購買污染權
有關最佳效果和成本收益分析的說明
第三章 象徵性的,而非實質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