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安隊

民安隊

民眾安全服務隊(簡稱民安隊;英語:Civil 現任民安隊處長李樹榮 民眾安全服務隊處長(Commission

民眾安全服務隊(簡稱民安隊;英語:Civil Aid Service,CAS)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保全局轄下的輔助紀律部門。
民安處,全名為民眾安全服務處,為保全局轄下的一個部門,編制人數為112人,包括一名首長級人員 (總參事),其餘則為部門人員及一般職系人員。他們的工作是為民安隊志願人員提供行動策劃及管制、隊員訓練、行政和後勤支援。部份職系人員需要同時兼任民安隊的志願工作。
民安隊則是一支須穿制服並受紀律約束的輔助應急隊伍,其經費由政府支付。民安隊在編制上有3,634名成人隊員及3,232名年齡介乎12至17歲的少年團團員。民安隊於一九五二年成立,當時是一個備戰的民防單位,經多年發展,現已成為一個服務多元化的輔助組織,在發生天災人禍時,執行各種應急服務,協助減輕本港正規部隊的負擔。
民安隊屬於輔助部隊,必須穿上制服並受紀律約束的輔助應急隊伍,經費來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民安隊處長為李樹榮博士,至於民安處總參事暨民安隊副處長(行動)為廖志強先生

職能

民安隊的職能如下︰
支援本港正規拯救部隊的工作,例如協肋正規紀律部門執行抗災、到山上協助搜尋及拯救遇險生還者、水災搶救、撲滅山火等﹔
在大型公開節目舉辦時協助警方人群控制和維持現場秩序等工作﹔
定時巡邏郊野公園、遠足徑和協助遇險的登山人士﹔
在政府部門或非政府機構舉辦的大型活動中表演,提高參與活動者對活動的興趣﹔
為政府部門或非政府機構提供山野活動安全和搶救等訓練課程及提供顧問服務﹔
為青少年提供紀律訓練、技能訓練等課程,旨培養青少年的公民責任感。

歷史

港英政府於1952年仿效英國政府的防空救護隊(Air Raid Precaution Corp)成立民眾安全服務隊。而成立初期,成員主要來自戰前之香港防空救護隊。當時擔當備戰民防單位的角色,經半世紀的發展後已成為工作廣泛的輔助組織。

現任民安隊處長李樹榮

歷任處長
民眾安全服務隊處長(Commissioner)
Charles Edward Michael Terry(1952年─1968年)
Woo Pak-chuen(1968年─1977年)
羅 保(1977年─1992年)
梁乃鵬(1993年─2007年)
李樹榮(右圖)(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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