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5——1968年期間台灣當局發行的一種長期債券。採取非自由認購的配募方式,主要向香蕉、洋茹出口業及一些進口商徵募。總發行額達16億元新台幣。具體發行情況如下:1.“民國五十五年愛國公債”:第一期於1965年7月發行,計畫與實銷數均為3億元新台幣;第二期於1966年1月發行,計畫數與實銷數均為2億元新台幣。合計5億元新台幣。2.“民國五十六年愛國公債”:於1966年7月發行,計畫數與實銷數均為5億元新台幣。3.“民國五十七年愛國公債”:於1967年7月發行,計畫數與實銷數均為6億元新台幣。以上公債均可作為抵押及公務上的保證,可以自由買賣,免繳所得稅以及作為銀行的保證準備金。該公債之所以對上述三個行業實行派募發行,是因為台灣當局認為這些銀行多年來由於政府的補助,所獲得的利益遠遠超過其他行業,理應多負擔一些政府費用,使各行業的負擔相對平均。但這種強制性的配募發行,使這三個行業的運營資金髮生困難,從而對經濟發展產生了不良影響,因此,台灣當局在1968年“愛國公債”募足之後便停止發行這一公債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