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證據開示制度研究

內容介紹

本書闡明證據開示在現代民事訴訟中的歷史就是一部破解對抗與合作構成的悖論關係的歷史。本書論證並闡明“管理型法官”並未改變證據開示由當事人主導的特徵。本書論證了證據開示程式與審前程式構造的關係、系統地介紹和研究了證據開示的方式。本書以普通法國家,主要是美國的證據開示制度為準據框架,對我國證據交換制度進行定位,探討了借鑑證據開示制度,重構證據交換制度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現實的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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