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裁定書(終結督促程式用)

××××人民法院 (××××)×民督字第××號 ××××年××月××日

法院訴訟文書樣式79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書
 
(××××)×民督字第××號
申請人……(寫明姓名或名稱等基本情況)。
被申請人……(寫明姓名或名稱等基本情況)。
本院受理申請人×××的支付令申請後,於××××年××月××日發出(×
×××)×民督字第××號支付令,限令被申請人×××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
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本院提出書面異議。被申請人×××已在規定期間提出書面
異議。本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二條的規定,裁定如下:
終結本案的督促程式。
本院××××年××月××日(××××)×民督字第××號支付令自行失效,
申請人可以依法起訴。
本案受理費××元,由申請人×××承擔。
審判員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與原本核對無異
 書記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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