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介紹
《民事程式法研究(第5輯)》內容簡介:近年來,司法界不斷有新的理念和提法冒出來。但筆者注意到,其中有的提法並不是全新的,而是重提而已,例如馬錫五審判方式。這些理念的重提似乎意味著一種司法理念上的“回歸”,意味著我們過去的路向有些問題。在這些提法中,一個很重要的提法是“人民法官為人民”,聯動的口號是“做一個人民的好法官”,更高的要求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或“一心為人民著想”、“心繫人民民眾”等。這些口號的實質是強調法官和人民的關係,帶有新形勢下重新定位的意思。我們的司法裁判機構叫做“人民法院”,字面的意思應當是人民的法院。法官是法院的法官,法官也應當是人民的法官,人民的法官為人民是一種很正常的邏輯。那么,我們為什麼會在當下再次強調人民法官為人民,做人民的好法官呢?從一般情形而言,通常是提倡什麼,就意味著所提倡的東西的稀缺或缺失,否則沒有必要提倡。從現實的情形看,我們面臨著這樣的司法現實,即在司法實踐中存在著嚴重的司法腐敗問題,司法腐敗已經成為一種相對比較普遍的社會現象。按照我們的理解,司法領域中的索賄受賄、枉法裁判、缺乏職業道德操守腐敗和違反職業道德的行為均反映出一種對人民的極端不負責,這樣的法官不再是人民的法官,不再是為人民服務的、為人民謀利益的法官,而是為個人謀私利的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