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持名物解

北宋時期,王安石力排守章句註疏之學,故其所撰《新經詩義》及《字說》一經行世,則學風為之一變。 蔡氏此書,專釋《詩經》中之名物;陸佃為安石弟子,作《埤雅》,與蔡書皆本於王安石《字說》。 此論並不盡公允,因為學者的排斥,主要是因蔡氏為蔡京之弟及為安石之婿的緣故,頗有因人廢言之嫌。

〖毛持名物解〗二十卷。
蔡卞(1058-1117)撰。卞字元度,福建仙遊人,熙寧進士,歷起居舍人、同知諫院、侍御史。哲宗立,遷禮部侍郎,為中書舍人,兼國史編修,後拜尚書左丞。徽宗時,為諫官所劾,貶居池州,旋知大名府,累遷鎮東軍節度使,為蔡京之弟,王安石之婿,雖為官不甚清,但與其兄卻政見不合。北宋時期,王安石力排守章句註疏之學,故其所撰《新經詩義》及《字說》一經行世,則學風為之一變。其專為名物訓訪之學者,僅有蔡卞與陸佃二家。蔡氏此書,專釋《詩經》中之名物;陸佃為安石弟子,作《埤雅》,與蔡書皆本於王安石《字說》。是編正文凡十一類,分別為釋天、釋百穀、釋草、釋木、釋鳥、釋獸、釋蟲、釋魚、釋馬、雜釋、雜解等。書成以後,頗受學者所駁難,如陳振孫認為,此書所釋多穿鑿附會,徵引繁瑣,無補於經義。此論並不盡公允,因為學者的排斥,主要是因蔡氏為蔡京之弟及為安石之婿的緣故,頗有因人廢言之嫌。其實,此書上承陸璣《毛詩草木鳥獸蟲魚疏》,徵引發明,多有出於孔穎達《毛詩正義》及陸璣《疏》之外者,對後人研讀《詩經》,正確理解詩義有所稗益。而且,王安石《新經詩義》已佚,《字說》僅存部分遺文,此書雖非王氏所撰,便卻以《字說》為宗,由此,亦可為研究探討王安石學術思想提供一定的參考。
傳本有《通志堂經解》本及《四庫全書》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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