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較利益陷阱

通常的情況是,開發中國家缺資本和技術,而有自然資源和勞動力資源豐富便宜的優勢。 這表明,大部分開發中國家所具有的靜態比較優勢,在國際競爭中並不一定具有動態的競爭優勢。 此外,比較利益理論忽視了經濟發展水平懸殊的國家之間開展自由貿易,實行國民待遇,對欠已開發國家的民族產業具有不可忽視的抑制作用,甚至會擠垮該國的民族產業。

比較利益陷阱理論的背景

英國古典經濟學家亞當·斯密在其代表作《國富論》中闡明了著名的“看不見之手”機制。他認為市場經濟中,在利益驅動下,主觀上為自己的微觀積極主體可通過分工和交易而客觀上為社會工作,從而實現自利與互利、個體利益與社會利益的相互聯繫。社會各經濟主體按自己的特長實行分工,進行專業化生產,然後通過市場進行交易,從而在總體上實現社會福利最大化。顯然,交易活動一旦越出本國範圍,國際分工和國際貿易就出現了。斯密的這一理論被稱為絕對優勢理論。這一理論雖然解決了國際貿易產生的重要動因,但卻無法回答一個問題,即如果一個國家在任何商品生產上都沒有絕對優勢,那么這個國家還能不能參加上述國家分工?另一位英國古典經濟學家大衛·李嘉圖的比較成本(相對優勢)理論解決了這個問題。他認為,不論一個國家的經濟處於怎樣的狀態,經濟力量是強是弱,技術水平是高是低,都能確定各自的相對優勢,即使總體上處於劣勢,也可從諸多劣勢中找到相對優勢。
李嘉圖的相對優勢理論回答了斯密絕對優勢理論無法回答的問題,但到底是什麼原因造成了各國在生產不同產品上的比較成本差別呢?比較成本理論認為,不同國家生產不同產品存在著勞動生產率的差異或成本的差異,各國分工生產各自具有相對優勢(勞動生產率較高或成本較低)的產品,儘管一個國家(一般是落後國家)具有相對優勢的產品的成本可能會高於另一國家(一般是已開發國家)不具有相對優勢的同一產品的成本。瑞典經濟學家赫克歇爾和俄林的要素稟賦理論(簡稱H-O理論)對此作了進一步解釋。該理論則認為,各個國家的資源稟賦存在差異,有的勞動資源豐富,有的自然資源豐富,有的資本資源豐富,各個國家分工生產使用本國最豐富的生產要素的產品,經過國際貿易,各國獲得最大的福利。
比較利益理論所強調的比較利益結構都是建立在一國產業之比較優勢的基礎之上的。通常的情況是,開發中國家缺資本和技術,而有自然資源和勞動力資源豐富便宜的優勢。已開發國家則具有資本和技術方面的優勢。因此,比較優勢的貿易格局一般表現為:已開發國家進口勞動密集型或自然資源密集型產品,出口資本或技術密集型產品。開發中國家則進口後者,出口前者。
應該說,上述理論在解釋現實中的某些貿易格局上是相當成功的,並曾在相當長時期內構成了國際分工與貿易理論的主流,但它們終究存在著局限性。無論是以勞動生產率差異為基礎的相對優勢理論,還是以生產要素供給為基礎的資源稟賦理論,其比較利益產生的前提是各國的供給、生產條件不可改變,資源和生產要素不能在國際間流動,這種傳統比較優勢具有靜態的特徵。但處於當今經濟全球化的條件下,生產要素、資源可以在國際間流動;自然資源通過技術進步可以被改良、人工合成或被新材料所替代;人力資源可以通過人力資本投資而以“質量”上的優勢彌補“數量”上的劣勢。這表明,大部分開發中國家所具有的靜態比較優勢,在國際競爭中並不一定具有動態的競爭優勢。此外,比較利益理論忽視了經濟發展水平懸殊的國家之間開展自由貿易,實行國民待遇,對欠已開發國家的民族產業具有不可忽視的抑制作用,甚至會擠垮該國的民族產業。因此,我們有必要研究和套用比較利益陷阱理論。
美國成為一個世界領先地位的工業化國家就是一個最好的證明。根據李嘉圖的比較利益理論,如果每個國家都專注於生產符合它比較利益的商品,將這商品出口,再從別的國家進口它沒有比較利益的商品,那么兩個國家都會在這貿易上受益,因此貿易必須自由。但如果我們將這個理論放到歷史中去檢驗,事實正好與李嘉圖的理論相反。工業化首先在英國開始,到了19世紀初英國的工業發展遙遙領先,美國與德國都遠遠落在後面。如果根據李嘉圖的理論,美國或是德國都不應該自己搞工業化。因為美國在農業生產上有比較利益,因此它應該出口食物和其它農產品到英國,並且由英國進口所需要的工業產品。如果美國真的實行這樣的自由貿易政策,英國可以取得它所需要的原料和食物,而美國則沒有可能變成一個工業化的國家。

比較利益陷阱的避免舉措

後進國家在實行對外開放的過程中,如何避免掉進“比較利益陷阱”而不可自拔,確實是很富有挑戰性的一個問題。實行對外開放,必然要根據比較利益的原則來進行資源重組和結構調整,而如果堅持閉關自守的狀態,生產資源的利用效率就無法得到根本性的提高。在對外開放中追求比較利益,顯然是一種相當明智的選擇,但不能只看到短期利益。理論和歷史都證明,完全按照自由貿易比較利益原則建立起的國際分工模式是一種不利於後進國家的模式,後進國家應是從本國國民經濟發展戰略和計畫出發,發揮優勢,確定進出口產業及其長期目標,這是其一。其二,比較利益原則本身需要也應當從動態意義上來加以把握,而能否真正自在動態上來實現本國的比較利益,核心的問題是在開放中不斷地對產業結構進行有效的調整,關鍵是要實現從比較優勢轉化為競爭優勢。
實現從比較優勢到競爭優勢的轉化需要一個過程,而經濟全球化已經拉開了序幕,因此,開發中國家在培植自己具有競爭優勢的企業與產品的同時,參與經濟全球化過程中,在談判桌上要爭取對半式雙贏。因為事實上,作為資本、技術和信息先進的主要擁有者,已開發國家總是處於經濟全球化的中心地位,這種相對優勢使它們在規則的制定方面具有主導權。我們無力根本改變西方強國主導經濟全球化進程,但必須保持清醒的頭腦,通過參與制定國際經濟規則和各種談判,積極謀求對半式雙贏,即要力爭獲取同等比例的利益。只有這樣,才能避免拉美等國家的可悲狀態,防止開發中國家滑落到“比較利益陷阱”,即開發中國家滿足於依附已開發國家的低度化產業結構和低附加值的產品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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