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子報案

"天良

清末“四大奇案”之一
此案發生於晚清同治,光緒年間,南通徐氏青年喪夫,帶著兒子官保守
寡度日.徐氏年輕,貌頗清秀,丈夫死後,不甘寂寞,行為輕佻.徐氏居處
不遠有一寺院,寺中有一僧名納雲,是一個守不住佛門戒律的花和尚.二人
勾搭成奸,你來我往,鄉里醜聞四傳,只是無人告知官保.一日納雲在徐氏
家胡作非為,二人尋歡作樂之時,官保由私塾回家,撞見其母與納雲的醜態,
怒火心頭燒,罵走納雲,痛斥其母不該如此.徐氏本來見自己與納雲的醜事
被兒子發覺十分尷尬,又見兒子罵走納雲,指責自己,便惱羞成怒,競喪盡
天良,乘官保不備之機,將其殺害.之後害怕此事被人發覺,又將官保屍首
割成碎塊,埋藏四處.官保回家久不歸塾,其師詢問徐氏,徐氏假稱兒子失
蹤,遂報官府.私塾先生見學生失蹤,便四處查尋,幾經曲折,探知事情真
相,於是上告徐氏殺子,然官府以證據不足,並以哪有母親殺自己親生兒子
之理,不理此案.官保之師再告,官府竟將其拘押.就在此時,有一上峰官
員微服私訪到南通,聽到民間傳聞,便暗訪查明實據,遂將徐氏捉拿歸案,
繩之以法,處以極刑.此案在民間流傳頗廣,後編成戲劇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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