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自芳

蘇北地區屢遭水旱災害,水利設施損壞嚴重。同治初年,旱情嚴重,淮安老市河、澗河失修淤塞,農田無法灌溉,作物嚴重歉收,殷自芳為解民困,與邑人楊紱來(字錫章)等兩次赴都察院,籲請在“烏沙河裕民閘旁重建石洞,改舊鹽河為新市河,挑寬加深禮字壩,……由新城護城河到下關,再於下關開河一條達古黃河,引水入舊市河”,以解決淮東數十萬畝農田灌溉問題。這一計畫經工部核准興辦,於同治三年(1864)秋開工,次年春竣工。當時“局設城內觀音寺”,由殷自芳、馬也良、劉可美、王亦明等董其事。從此“兩岸田畝頓變上腴”,而以“殷自芳一人之力為多”(《續纂山陽縣誌·水利》)。
同治五年(1866)夏,蘇北大水,“淮運盛漲,……清水潭(在高郵)迤南二閘南牆倒卸,帶塌正堤過水,口寬二百七十餘丈”。殷自芳憑多年治水經驗,就清水潭缺口提出二十餘條建議被堤工局張屺堂採納,並參與指揮堵決的施工。堤壩由兩頭向中間圍築,傳說堤壩築成後,仍有兩丈余漏水難以合攏,殷親自乘小舟到潭中察看,然後令民工將數百石石灰投入水中。第二日,水中漂起一條丈余似蛇又似鱔的怪物,從此堤壩不再漏水,得以合攏。次年,殷自芳主持拆建車邏壩、南關壩(均在高郵境內),修“六安閘西堤三千餘丈以及港口等處並東堤一千餘丈”。再次年春,又“修築蕆事高郵城北西堤一千餘丈以及東西兩岸要工”。
光緒三年(11877),殷自芳經過長期考察研究,提議疏浚、拓寬市河、十字河,以徹底解決淮安東鄉農田排灌問題。因工程浩大,占地較多,直接觸犯了部分地主利益,以丁晏、黃柏生等為首的紳士,紛紛去南京兩江督署告狀。兩江總督左宗棠親自審理,認為殷自芳的建議有益農事,合乎民情。但反對的官員亦不乏其人,此事一拖幾年,直到光緒八年(1882),督署方下令淮揚道桂嵩慶檄淮揚鎮章合才派兵協助興挑。工程完成後,市河形成“一頭(仇橋老集頭)、二腹(小市河、十字河)、三屠(三條入馬家盪河道河道)網路,擴大了水灌面積。“復經拆造石洞,委朱光照、趙溶監修,光緒九年(1883)四月竣工”,本著受益多寡,合理負擔費用,只“用銀三千餘兩”,從此淮東鄉一帶免除旱澇之患,故有“金都梁”、“銀黃盪”之說。清末,黃盪村(在淮安流均)紳民曾在十字河邊樹有“殷自芳長生祿位碑”,以緬懷其功績。
殷自芳一生服務於堤工局,河道衙門內大小職務均為“肥缺”,而他卻能潔身自好,“與名利兩字,久付浮雲”(《與裴樾岑書》)。他生活淡泊,居無定所,曾先後寄寓河下估衣街的鐵釘巷、周官巷等處。到年逾半百,事業稍有成就,方購置河下三條巷一處茅屋(現河下三條巷28號),書室題名“松竹草堂”。晚年徜徉其間,與友人吟詩唱和,怡然自樂。病歿後,墓葬淮東鄉鳳谷村孫莊(今淮安博里鄉孫莊國小處)。
《籌運篇》是殷自芳水利方面的代表作,包括《緣起》和正文六篇,全面地闡述了他籌劃運河排灌、航運的主張。
運河是貫串蘇北具有灌溉航運之利的一條重要河流。“淮揚下河為高、寶、江(江都)、甘(甘泉,民國後廢,入江都)、興、泰、東台、山陽、鹽、阜十州縣,厥土塗泥,其谷宜稻,灌溉之源在運河。”這一廣大地區“秋稔所獲,民食既饒,且可糶濟鄰省”,由於地勢低洼,古來“畏水如虎,又復惜水如金;視水如仇,又復倚水如命。”(《籌運篇緣起》)所以治理好運河顯得特別重要,也是作者寫作《籌運篇》的緣由。
首先,殷自芳指出:運河泛濫成災“其病亦不在運河,而在淮泗去路之未疏”,“經畫運河之上源,尤下河水利之本”。如果一味加高河堤,頭疼醫頭,腳疼醫腳;必然是事倍功半,舍本求末。淮河、黃河水系必須脈絡清楚,各行其路。淮河洪水如果全部注入運河,必然缺堤泛濫。還應該疏導河南、安徽、山東客水,阻止其流入運河,否則如“漠視邊防而修葺腹地之城垣堡寨,以御外侮者乎”。
山東客水壓境是蘇北運河及其它各河泛濫的一個重要原因。殷自芳分析由山東發源的汶、泗、沂諸水“自駱馬湖淤廢入江(蘇)境後,無一停蓄之處,建瓴傾瀉……泰安、兗(兗州)、沂(臨沂)、曹(今菏澤)、濟(濟寧)諸府州,倘連雨不止,則中河(指清河楊莊以北段運河)暴漲不已,運河(指裏運河)已有淮、湖之水先踞其中,又遭此項,非常盛潦,勢難容納,其害數倍於淮。”如何解決這一問題,殷自芳認為,應“減中河之水入鹽河也”,“修補鹽河堤工以衛民田,並挑浚筦、瀆河以暢去路也,舊黃河為淮、泗故道而河底較高,經費較巨,收效較遲,鹽河非淮、泗故道而河底較深,經費較省,收效較速。”這一主張,在當時可謂是切實可行之辦法。
其次,殷自芳認為從明代隆慶、萬曆到道光三百年間,“治河名臣均主‘束清刷黃’(即束淮河清流入黃河以刷濁流——筆者),堅守六壩(洪澤湖向北排水的仁、義、禮、智、信等壩)”,僅為保證漕運這是不妥當的。當時提出這樣的見解,可謂有膽有識。“堅守六壩,俾淮水會黃入海,僅以餘波入運”,這樣到了“亢暘之年”則“農田需水吃緊……難資栽稻,鹹湖上泛,田成石產,其病在旱。”他主張綜合開發利用洪澤湖,“洪澤一湖,實淮揚里下河命脈之所系,宜瀦蓄,不誼旁泄,斷斷然也”。
再次,殷自芳提出不論旱澇之年,放水用水應“通籌節宜”,“綜顧全局”,勿圖一時一地的局部利益各地自行其事,“而貽全運以隱患也”。殷自芳作為當時堤工局“職輕位卑”的小吏,全面提出籌運方略是十分可貴的。
另外,殷自芳還主張建立一支熟悉河道歷史、現狀、能務實的水利人才隊伍。河道官員不宜頻繁更替,他在《與裴樾岑書》中寫道:“以不知河者任河道,是猶以不知兵者為統帥也,論事者多,任事者少”,這樣後果是不堪構想的。這些觀點,在現今頗有借鑑意義。
殷自芳關於水利方面的著作,除《籌運篇》外,還有《治黃河論》、《貫江辨》、《車邏十字河說》、《清水潭竣工記》等共五十餘篇。新中國成立後,其嫡孫殷逸塵、曾孫殷佛生曾將其中十九篇遺稿進行整理,於一九六二年呈獻中央水利部水利史研究室,受到表彰。專家認為是不可多得的“珍貴歷史文獻”。其餘大部分著作、手稿均毀於“文革”,殊是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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