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經審理查明:2000年至2004年間,被告人殷國元利用擔任上海市房地局副局長的職務便利,在土地利用、拆遷許可等事項上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於2002年至2006年間,單獨或夥同被告人陳偉多次索取、收受請託人賄賂的現金、股權及向請託人購買低價房,受賄數額達人民幣3555萬餘元,其中陳偉參與受賄數額862萬餘元。截至案發,殷國元尚有價值人民幣397萬餘元和47852美元的財產,未能說明其合法來源。2002年間,殷國元還利用職務便利,分別接受他人請託,濫用職權違規辦理用地審批手續,造成國家經濟損失4657萬餘元;此外,殷國元還將其在部隊服役時獲取的52發軍用子彈藏匿於家中。案發後,殷國元退繳了全部違法所得。
據此,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依法以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濫用職權罪、私藏彈藥罪並罰判處被告人殷國元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陳偉有期徒刑7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50萬元;來源不明的巨額財產、扣押在案的財物及違法所得均予以追繳。
2008年4月23日上午,上海土地巨貪殷國元開庭審理結束,當日法庭未宣判此案。
22日開庭的該案已多次推遲,其原定開庭時間在今年2月。殷國元被訴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濫用職權罪以及私藏彈藥罪四項罪名。殷國元是前上海市房地局副局長、上海市土地學會會長。
記者獲悉,殷國元被訴濫用職權罪的事實是:涉嫌違規審批寶山兩地塊,零地價轉讓致使國家損失4600餘萬元土地出讓金,而受益方正是陳良宇弟弟陳良軍。在上月開庭審判的陳良宇案件中,陳良宇被指控“玩忽職守罪”,所控事實即此。目前陳良軍也已被捕。
殷國元案是上海社保系列案的一環。在上海社保案中,社保和土地是兩條被查的主線。在殷國元落馬之前,上海市房地局土地利用處原處長朱文錦已獲刑15年。朱文錦為陳良宇小舅子,而殷國元落馬,也與陳案直接相關。
殷國元發跡史
殷國元前半生和土地沒有半點關聯。
殷曾為南京軍區的幹部,1989年至1994年供職南京軍區後勤部門,1994年轉業至上海市土地局任副局長。
殷國元的妻子陳偉,是殷在南京軍區的同事,供職於南京軍區干休所。記者獲得的相關材料顯示,殷國元受賄與其妻子有密切的關係。
2007年3月21日,殷妻陳偉因受賄被立案,次日被監視居住,4月25日被逮捕。4月20日,殷國元受賄被立案,4月26日被逮捕。此次,陳偉亦因受賄罪被檢查機關提起公訴。
2002年以後,隨著上海房地產市場不斷升溫,殷國元也逐漸成為上海炙手可熱的人物。他的墮落軌跡也是從2002年開始。
檢察機關指控殷國元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濫用職權罪以及私藏彈藥罪四項罪名。
據悉,殷被指控受賄3671萬元。這其中,3200萬元都來自同一人——江信惠。記者獲悉,江信惠原先是上海市房地局幹部,約3年前辭職下海,自己做房地產生意。
江信惠曾在上海市房地局建設用地事務中心任職。建設用地事務中心負責對各征地項目實施情況進行檢查監督,一項重要的職權是徵收土地補償費,其間上下其手的空間極大。
在庭審中,控方指控殷國元從江信惠處收取巨額賄賂。而辯方則稱,殷國元和江信惠是合夥從事房地產生意,只是由於殷的副局長身份,不便公開,但殷國元在公司的業務決策、日常管理等方面均有參與。
起訴書指控,2003年9月,殷國元利用職權,幫助惠格置業發展有限公司獲得嘉定區黃渡鎮曹安公路南側、嘉松公路西側的B1/B2兩地塊,面積共520畝。
2003年下半年,殷國元又在幫上海金農置業拿下海灣路新城區B15地塊(面積141.43畝土地)時,給予審批上的便利。
控方認為,為此江信惠分多次向殷國元行賄總計人民幣1813.447萬元,價值15.97萬元的小轎車一輛,以及價值1000萬元的惠格公司股份。
而辯方則認為,惠格公司實質上為江殷二人共同所有,殷國元所獲利益本質上並非受賄,而是分享公司的盈利。
事實上,不管是受賄還是盈利,殷國元插手房地產公司具體經營,從任何角度看均有重大不合規之處。而若無殷國元插手,惠格公司亦不可能在短時期內拿下大幅地塊。
工商資料顯示,惠格置業的註冊資金只有1000萬,分別由四家公司出資:嘉房置業出資100萬;金滬房產出資400萬;上海盈嘉房產出資400萬;上海園順物貿出資100萬。
惠格置業位於嘉定區綠地私營經濟發展中心,註冊時間為2003年9月,就在註冊的當月就拿下了嘉定520畝的土地。
此外,殷國元還被控接受江信惠贈送的價值451.4986萬元的寶山綠洲花園房產7套。
殷國元除受賄罪外,還被指控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起訴書稱,殷國元擁有的財產及支出總計價值人民幣4952萬餘元,以及美元4萬餘元,其中,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財物價值3671萬餘元,合法收入和來源明確的所得467萬餘元,尚有價值人民幣812萬餘元和美元4萬餘元未能說明其合法來源。
零地價讓利
殷的另外一項罪名是濫用職權罪。起訴書指控,2002年9月,殷國元違規審批寶山高境鎮莧果宅地塊,致使這一不合規項目被列入舊區改造項目,該地塊面積101.3畝,此舉使得國家蒙受土地出讓金損失1215萬元。
起訴書還指控,2002年12月,殷國元再度濫用職權,將上海寶山不符合舊區改造條件的高境梁印地塊列入舊區改造項目,總計86.93畝土地。由此,國家再度損失3441萬元的土地出讓金。
據知情人士透露,該地塊違規批准的受益人,正是陳良宇的弟弟陳良軍。此後,陳良軍將600畝地使用權轉手倒賣,非法獲利1.18億元。
在本案中,殷國元正是以“零地價”轉讓的方式,將上億利潤違規輸送給陳良軍。該手法在上海並非第一次使用——周正毅在“東八塊”事件中,正是採用了零地價轉讓的方式。早年,周正毅和陳良軍曾一起在黃河路經營餐館生意,後攜手進入房地產領域。
“零地價出讓是指房地產開發商只需承擔拆遷的成本,而無須繳納土地出讓金就可以拿到土地。”據房地局相關人士介紹,因此,開發商為了不繳土地出讓金,往往想辦法擠進舊區改造項目。
但舊區改造項目有明確的標準。“舊區改造區域選擇的標準是由上海市建委牽頭出台,再由各區政府根據區域發展規劃,確定舊區改造範圍,再集中上報。”這位房地局人士透露。
據由上海市建委等2001年2月《關於鼓勵動遷居民回搬推進新一輪舊區改造的試行辦法》要求,新一輪舊區改造要堅持拆、改、留並舉的方法。拆除改造的重點是中心城區舊式里弄房屋建築面積超過70%的區域,特別是房屋結構和居住環境差的二級舊里以下地區。
陳良軍在寶山區拿到的這塊地,位於高鏡鎮。高鏡鎮則是寶山區最南部的鎮,也是距離市區最近的一個鎮。該鎮東有逸仙路高架和明珠三號線延伸線經過;西有共和新路高架和捷運一號線延伸線,地理位置優越。而寶山區是上海東北邊新興起的一個城區,以大型聚居區域為主,目前已有三條軌道交通與市區相連。
但該地塊明顯不是中心城區,記者實地看到,該地塊周邊基本都是上世紀90年代後新建的商品房,幾乎沒有舊式里弄。
記者採訪得知,梁印地塊後被上海市境逸房產開發為三花現代城項目。公開資料顯示,三花現代城項目共分三期進行規劃建設,開發經營面積約40萬平方米。該項目自2005年銷售以來,已完成銷售住宅1564套,銷售金額達12.8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