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鄉縣建設局

武鄉縣建設局是縣人民政府綜合管理全縣建設事業的職能部門,負責全縣城市規劃、村鎮規劃、城市建設、工程建設、村鎮建設和建築業、住宅業與房地產業、市政公用事業和勘察設計諮詢業等工作。

內設機構

機構名稱:綜合辦公室

主要職責:負責機關黨政工作的組織協調、文電處理和對外聯絡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制定機關工作規章制度,起草重要文稿,督查督辦重要工作事項;負責新聞宣傳和信息工作;負責機關重要會議的組織協調;負責城市建設檔案、機關文書檔案的管理和信訪工作;負責機關並指導直屬單位的保密工作;負責機關後勤服務工作和外事工作;負責全系統人事、勞資工作;負責建設行政執法監督、法制建設和普法教育工作。

機構名稱:規劃管理股

主要職責:負責城市規劃管理工作,宣傳、貫徹執行有關城市規劃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編制縣城詳細規劃和建設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依法對城市規劃區內一切新建、擴建、改建工程進行規劃審查,核發“一書”、“兩證”;參與全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審查;組織縣城市政工程設施建設;指導監督全縣的村鎮規劃和規劃實施;負責城鄉建設統計工作;負責縣城防汛工作。

機構名稱:建築管理股

主要職責:負責全縣建築業和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指導全縣建築活動,規範全縣建築市場;負責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對建築裝飾裝修、建築監理、建築安全生產、建築工程質量、工程契約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對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建造及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項目和市政工程項目的招投標活動進行執法監督;負責全縣施工企業註冊登記管理工作;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施工現場綜合評價、工程質量、勞動安全檢查;負責建設工業產品的市場準入、準用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建設工程施工許可,指導監督工程竣工驗收備案以及優良工程的評定和申報工作;負責全縣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和建築行業統計工作;受市職能部門委託,對縣內建設工程的勞保統籌費用進行代收,傳達建設工程造價信息;負責建築行業勞動保險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管理工作,負責建築工地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機構名稱:計畫財務室

主要職責:負責編制城維費和城建專項資金的使用計畫,並組織、管理好各項資金;負責機關各項資金與國有資產管理;負責機關業務收費管理和收費單據的領發、審查;負責全系統工作統計、分析和匯總報表工作;指導和監督直屬單位財務與國有資產管理;指導和監督行業經濟活動,進行內審工作;協助辦公室搞好局人事、勞資工作。

4、下設機構:

機構名稱:城鎮管理監察大隊

主要職責:

(一)實施城市規劃方面的監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及有關法規和規章,對城市規劃區內的建設行為進行監察;

(二)實施城市市政工程設施方面的監察。依據《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對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損壞城市道路、橋涵、排水設施、防洪堤壩等方面違法、違章行為進行監察;

(三)實施城市公共事業方面的監察。依據《城市供水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對危害、損壞城市供水、供氣、供熱、公用交通設施的違法、違章行為和對城市客運交通營運、供氣安全、城市規劃區地下水資源的開發、利用、保護以及城市節約用水等方面的違法、違章行為進行監察;

(四)實施城市市容環境衛生方面和監察。依據《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對損壞環境衛生設施、影響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等方面的違法、違章行為進行監察;

(五)實施城市園林綠化方面的監察。依據《城市綠化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對損壞城市綠化、花草、樹木、園林綠化設施及亂砍樹木等方面的違法、違章行為進行監察;

(六)在受委託的範圍內,以委託行政機關的名義實施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

機構名稱:市政園林中心

主要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省、市、縣有關市政設施管理、園林綠化管理和燃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行業管理規定;

(二)負責縣城道路挖掘、占用,縣城排水管網接入,利用市政公用設施懸掛標語的審批工作,堅決杜絕未經批准擅自開挖、占用行為;

(三)負責縣城道路及市政公用設施的管理和維護,保證正常運行;

(四)負責縣城街道樹木、綠地的養護、管理和補植補種;

(五)負責對全縣液化氣經銷和使用實行業務指導,實施監督管理,確保全全;

(六)負責城市綠化和園林城市創建的具體組織實施,對縣城園林化單位和庭院創建進行技術指導和監督檢查;

(七)在局委託的範圍內,以委託機關的名義實施行政處罰;

(八)負責局機關大院綠化、機關大院及家屬區的用電管理、維修。

機構名稱:市容環衛中心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縣關於市容環境衛生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依法對管轄範圍內的城市市容環境衛生進行監督管理;

(二)負責縣城街道、公共場所、公廁的清掃、保潔和垃圾清運,廁所清掏工作;

(三)按照政府要求,對縣城背街小巷、辦公區、住宅區的環境衛生及垃圾清倒進行監督、檢查、管理; (四)對縣城環境衛生公益基礎設施進行建設、管理;

(五)在局委託的範圍內,以委託機關的名義實施行政處罰。

機構名稱:招投標管理辦公室

主要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縣有關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的法律、法規、規章,對建設工程的承發包進行監督和管理;

(二)審查建築工程招標條件和建設單位的招標檔案、招標方式,審查投標單位的資質、資格;

(三)在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嚴格按照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監督建設工程開標、定標的全部過程;審核中標通知書;

(四)統一發布工程建設信息,確保工程發包信息詳實、準確,逐步建立項目經理、評標專家和其他技術、經濟、管理人才以及建築產品價格、建築材料、機械設備及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新設備等信息庫。不斷拓展新的信息內容和發布渠道,為市場主體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務;

(五)為承發包交易活動提供綜合性、多功能、全方位的管理和服務;

(六)在局委託的範圍內,以委託機關的名義實施行政處罰。

機構名稱: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

主要職責:

(一)辦理工程質量監督和安全監督手續,對工程建設各方主體的質量、安全行為進行監督檢查;

(二)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強制性標準,對建設工程的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及相關的建築材料構配件,商品砼的質量進行檢查;

(三)對於被檢查實體質量有關的工程參與各方主體的質量行為及工程質量檔案進行檢查,發現工程質量問題時,有權採取局部暫停施工等強制性措施,直到問題得到改正;

(四)認真貫徹落實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技術規程,監督和指導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工作,規範工程建設各方主體的安全行為;

(五)負責建設工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施工機械、職工安全教育、管理人員安全培訓、特種工持證上崗監督檢查工作;

(六)對建設單位組織的竣工驗收程式實施監督,察看其驗收程式是否合法,資料是否齊全,實體質量是否存有嚴重缺陷;

(七)工程竣工後,向縣建設局報送工程質量監督報告,並受縣建設局委託,辦理備案手續;

(八)在局委託的範圍內,以委託機關的名義實施行政處罰。

機構名稱:村鎮建設管理站

主要職責:

(一)組織貫徹實施有關村莊、集鎮規劃建設管理的法規、規章和政策;

(二)指導並監督檢查村莊、集鎮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工作;

(三)負責辦理村莊、集鎮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和建設許可證;

(四)負責村莊、集鎮規劃區內從事建築工程設計、施工活動的單位的資質管理工作;

(五)指導並監督檢查村莊、集鎮的房屋等建築設施和村容鎮貌和管理工作;

(六)負責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中的技術服務和技術諮詢;

(七)負責村鎮建設的統計報表和檔案管理工作;

(八)按照職責分工,查處違反村莊、集鎮規劃建設管理規定的行為;

(九)在局委託的範圍內,以委託機關的名義實施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

機構名稱:住房委員會辦公室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針、政策,擬定全縣房改工作的實施方案、辦法和有關規定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公有住房出售的審批和職工住房貨幣化補貼的審核;

(三)負責記載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等情況,審批住房公積金的提取、使用;

(四)負責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審批,建立貸款風險防範機制;

(五)以局名義具體承辦經濟適用住房購買的審核工作;

(六)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負責人民防空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

機構名稱:城鎮房產管理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有關城鎮房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研究擬定我縣的房地產發展規劃和有關房地產管理的規範性檔案;

(二)具體負責全縣的房屋權屬登記管理、房地產交易市場管理、房地產租賃市場管理、物業管理、房屋安全鑑定管理工作;

(三)對商品房銷(預)售進行審核和管理;

(四)對城市房屋拆遷進行審核和管理;

(五)負責城鎮房屋檔案管理工作,配合局城鄉規劃管理股搞好城鎮房屋統計報表工作;

(六)在局委託的範圍內,以委託機關的名義實施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

機構名稱:節約用水辦公室

主要職責:

(一)宣傳國家、省、市、縣有關城市節水的政策法規,並負責貫徹實施;

(二)負責城市水資源開發利用保護管理工作,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取水許可手續的預審查;

(三)負責縣城計畫節約用水管理工作,下達用水計畫,考核各用水單位計畫執行情況;

(四)負責徵收超計畫用水加價費;

(五)負責推廣國家、省規定的節水型器具,指導各單位用水技術項目更新、改造工作;

(六)在局委託的範圍內,以委託機關的名義實施行政處罰。

機構名稱:客運管理辦公室

主要職責:

(一)負責組織實施縣城出租汽車發展規劃,負責城市客運行業管理和業務指導監督檢查;

(二)貫徹落實上級部門關於城市客運行業的方針、政策及各項規章制度,並制定相配套的管理辦法、規章制度;

(三)統一管理城市公共客運交通經營者的開業、資質、歇業、停業審批、運行路線,及場、站城市公共客運設施、交通安全、收費票證等業務,並建立健全出租汽車車輛的戶籍、運行檔案;

(四)負責審查、發放和管理出租汽車和城市公共客運車輛的經營證件;

(五)負責向出租汽車和公共客運車輛經營者宣傳有關行業的政策、法律、法規和指示,處理出租汽車和公共客運車輛與經營者間的糾紛和乘客投訴;

(六)配合城鎮管理監察大隊對縣城計程車停放進行管理,杜絕計程車在縣城主要街道亂停亂放行為; (七)在局委託的範圍內,以委託機關的名義實施行政處罰。

機構名稱:給排水公司

主要職責:

(一)按照縣城供水專業規劃,搞好縣城供水管網建設,提高縣城規劃區單位、居民的用水普及率;

(二)加強供水運行管理、改善供水條件,確保縣城居民的正常用水和安全用水;

(三)負責縣城供水設施和管網的管理和維修,搞好更新改造,減少跑、冒、滴、漏;

(四)負責縣城污水處理廠的建設和運行管理;(五)搞好水費徵收。

機構名稱:集中供熱中心

主要職責:

(一)按照集中供熱專業規劃,搞好縣城供熱管網建設,提高集中供熱覆蓋率;

(二)加強供熱運行管理,保障縣城單位和居民的正常供暖;

(三)改進供熱管理機制,培育和規範城鎮供熱市場;

(四)搞好供熱費徵收,對私接亂放行為進行監督檢查並按規定處罰。

地理位置

地址:山西省長治市武鄉縣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