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術集體項目

武術集體項目

武術集體項目,中國武術項目之一,各種拳術、武術器械的集體演練。

項目功能

因此,這個項目除了可以訓練人體素質和技術之外,還可培養運動員具有良好的協作精神、組織紀律性和團隊精神觀念。這個項目表演起來經常是場面開闊,威武雄壯,叩人心弦,再配上節奏明快、具有各種特色的中國古典音樂或民族音樂,以及適當的服飾,可使人獲得舒暢、優雅的美好感受。

發展歷程

中國早在周代即已有武舞,以後歷代傳習不衰。據《東京夢華錄》卷 7載,宋代有化裝集體演練,少者數人,多者近百人,演練時,有的披髮,穿青紗,一人戴花帽,執白旗,“余皆頭巾,執真刀,互相格鬥,擊刺,作破面剖心之勢”或“兩兩齣陣格鬥,作奪刀擊刺之態”。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武術集體項目被列為武術競賽項目,演練時,要求動作熟練,隊伍整齊,布局勻稱,有一定的圖案變化,並用音樂伴奏,整套動作包括步型、步法、身型、手法、跳躍、翻騰等,要求突出武術的特點和風格。

隨著各種武術活動的普及和提高,武術集體項目也得到發展,如浙江的集體拳、湖北的集體鞭、寧夏的集體大刀等,內容繁多,各有特色。 武術集體項目具有嚴格的要求,每一個運動員必須精神貫注,技術準確熟練,有高度的默契。在演練中,若一人失誤即影響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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