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處理來文來電。
2、負責市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
3、研究市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辦事處請示市政府的問題,提出審核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4、根據市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對市政府部門間出現的爭議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5、督促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辦事處對市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及市政府領導同志有關指示的執行落實情況,並跟蹤調研,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6、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處理需由市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
7、負責辦理市政府工作範圍內的人大建議、政協提案工作。
8、負責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同志報告重要情況;辦理市委、市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有關信訪事項,接待民眾來訪、處理民眾來信,協助處理市直各部門和各鄉鎮辦事處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
9、圍繞上級和本級政府的重點工作及領導同志的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進行分析、綜合,提出建議,形成專題報告;及時做好信息收集、處理和反饋工作,負責全市政府系統信息網路建設和管理,為市政府領導同志決策服務。
10、負責全市政府機關政務信息化的規劃、建設和管理,維護計算機區域網路的安全,保證網路暢通。
11、做好行政事務工作及行政接待工作,為市政府領導同志服務。
12、負責市政府駐外辦事機構和市政府辦公室直屬單位的管理工作。
13、辦理市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以上主要職責,涉及行政審批事項的,按照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要求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