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青山區文體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省、市關於文化藝術和體育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
(二)研究擬訂全區文化體育事業發展戰略和規劃。
(三)研究擬訂全區文化體育產業規劃和政策,指導、協調文化體育產業發展;負責全區重點文化體育設施建設。
(四)管理全區社會文化事業,推行全民健身計畫,研究擬訂全區社會文化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全區性重大社會文化活動,指導並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實施體育鍛鍊標準,開展國民體質監測。
(五)管理全區圖書館事業,指導圖書文獻資源的建設、開發和利用;組織推動圖書館標準化、現代化建設。
(六)研究擬訂並實施全區文化藝術教育和文化系統職工教育事業發展規劃;企業文化藝術科技的研究、套用和開發,推廣文化藝術科技成果。
(七)統籌規劃全區競技體育發展,負責實施《奧運爭光計畫》,負責全區各類大型體育競賽的組織、管理、協調等工作。
(八)管理全區文化體育市場,擬訂文化體育市場的發展規劃,研究文化體育市場發展態勢、負責文化體育市場稽查和執法管理工作。
(九)管理全區新聞出版業和文物事業,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新聞出版和文物事業發展規劃,建立健全文物保護機制,加強新聞出版市場管理。
(十)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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