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科技局

(四)組織擬訂我市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措施;指導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組織制訂促進民營科技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管理全市民營科技工作。 (八)負責制訂和組織實施全市農業科技發展戰略和規劃;組織制訂科技促進農業和農村發展的政策措施,並負責組織實施;協同指導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工作。 (九)負責制訂全市科技促進社會發展戰略和規劃;組織制訂科技促進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並負責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全市可持續發展實驗區。

主要職能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定或組織擬訂全市科技發展、創新型城市建設及相關領域高新技術產業化的規劃和政策,並負責組織實施。
(二)研究制訂武漢地區科技發展戰略和規劃;組織擬訂全市科技創新體系建設規劃;組織編制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研究制訂並組織實施全市科學技術普及規劃。
(三)負責編制並組織實施全市科技發展各類年度計畫;負責編制並組織實施全市技術開發計畫、成果轉化計畫、創新體系和條件平台計畫及重大科技專項。
(四)組織擬訂我市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措施;指導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組織制訂促進民營科技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管理全市民營科技工作。
(五)負責技術研究與開發經費、科學事業費、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建設費的使用和管理;負責全市科技投融資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多渠道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
(六)管理武漢市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負責武漢市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的綜合管理;負責武漢地區科技創業服務體系的建設與管理。
(七)制定政策引導類科技計畫並指導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新技術產業化政策;組織全市高新技術企業、高新技術成果的認定工作。指導全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高新技術產業園的建設與發展。
(八)負責制訂和組織實施全市農業科技發展戰略和規劃;組織制訂科技促進農業和農村發展的政策措施,並負責組織實施;協同指導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工作。
(九)負責制訂全市科技促進社會發展戰略和規劃;組織制訂科技促進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並負責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全市可持續發展實驗區。
(十)負責擬訂全市科技對外合作與交流的政策和規劃;組織開展全市與國外政府或國際組織間科技合作與交流活動;負責全市科技出國團組和邀請來漢科技團組的審核工作;協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全市科學技術、重大科技項目方面的智力引進工作。
(十一)負責管理全市技術市場、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工作;組織制訂全市科普工作規劃;指導、規範技術交易中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約法》情況的監督檢查。
(十二)負責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高新技術企業研發中心、中試基地、科技產業化示範基地等技術創新基地與環境建設的綜合管理。負責組織創建國家、省、市可持續發展試驗區。負責全市國家重點新產品計畫的申報及管理工作。
(十三)指導、協調各區、各行業和市直各部門的科技管理工作;協同有關部門負責區級黨政領導科技進步目標責任制考核組織工作;承擔市、區科技進步考核工作。
(十四)負責全市科研條件、科技信息、科技統計管理工作。
(十五)負責全市科技人才計畫項目、科技人才及科技管理幹部的培訓工作。
(十六)負責市科技工作領導委員會辦公室、市人民政府科技獎勵委員會辦公室、市科普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科技動員辦公室、市民營科技企業“百星工程”聯席會議辦公室、市火炬計畫辦公室、市星火計畫辦公室、市生物技術與醫藥產業辦公室的工作。
(十七)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政治處
行政審批處(政策法規處)
發展計畫處(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科技動員辦公室)
科技投融資與條件財務處
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處(市火炬計畫辦公室)
區與農村科技處(市星火計畫辦公室)
社會發展科技處(市生物技術與醫藥產業辦公室)
科技成果及國際科技合作處
離退休幹部處
紀檢監察室
直屬機關黨委

直屬單位

武漢市技術市場管理辦公室
武漢科技成果轉化服務中心
武漢科技發展促進中心
武漢市民辦科技機構管理辦公室(市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管理中心)
武漢市科技信息中心

信息公開指南

為更好地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以下簡稱公開權利人)獲得政府信息,根據《武漢市政府信息公開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特編制本指南。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範圍
向社會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範圍參見本單位編制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公開權利人可以在“武漢市科學技術局”網站上查閱,也可以到武漢市科技局辦公室查閱該目錄。
(二)公開形式
對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主要採取以下形式公開:
1.武漢市科學技術局網站
2.新聞媒體
(三)公開時限
各類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生成後,本單位將及時予以公開,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時公開的,公開時間不能遲於信息生成後15個工作日。
二、申請公開
(一)受理機構
本單位於2004年10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受理機構:武漢市科學技術局辦公室;
辦公地址:武漢市漢口發展大道164號武漢科技大廈17樓1715房間;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公開範圍
公開權利人需要本單位主動公開以外且不屬於《暫行規定》第十條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可以申請獲取。
(三)公開程式
1.申請的提出
公開權利人向本單位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應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複製有效,可以在受理地點領取,也可以在“武漢科技政務網”網站上下載。
為了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公開權利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應儘量詳細、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發文字號或者其他有助於明確該信息的提示。
2.申請的方式
(1)通過網際網路提出申請。公開權利人可以在“武漢市科學技術局網站”網站上下載電子版《申請表》,填寫《申請表》後通過電子郵件傳送即可。
(2)信函、電報、傳真申請。公開權利人可以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並在信封左下角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公開權利人通過電報、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適當位置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3)口頭申請。公開權利人可以口頭提出申請,本單位受理機構應對公開權利人的基本情況(如公開權利人姓名、工作單位或家庭住址、證件名稱及號碼、聯繫方式等)和申請的主要內容做好記錄。
3.申請的處理
(1)審查
①本單位受理機構收到申請後,應對申請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要件不完備的應及時告知公開權利人予以補正。
②公開權利人單件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要求的,鑒於針對不同要求的答覆部門可能不同,為提高處理效率,建議公開權利人就不同要求分別提出申請。
(2)登記
對於《申請表》填寫完整且公開權利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證明的申請應時登記,並根據收到申請的先後順序進行處理。
(3)答覆
本單位受理機構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按下列情形予以答覆(特殊情況經審批可延長15個工作日):
①屬於可以公開的政府信息,告知公開權利人獲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②屬於部分公開的政府信息,告知公開權利人部分公開的理由;
③屬於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告知公開權利人不予公開的理由;
④不屬於本單位的政府信息,告知公開權利人該政府信息的掌握機關及聯繫方式;
⑤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公開權利人實際情況。
三、監督方式
公開權利人可就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向市科技局監察室申訴或投訴,也可以向監察機關舉報,還可以通過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的方式解決。
辦公地址:漢口發展大道164號科技大廈161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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