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局

1986年,組建江岸、江漢、礄口、漢陽、武昌、青山六個區環境衛生管理局,後增設洪山區環境衛生管理局,行政隸屬區政府,業務上接受市環衛局指導。 1995年2月,市政府決定將武漢市環境衛生管理局與原負責管理市容工作的市城市管理辦公室合併組建武漢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局,同時將隸屬市建委的武漢市城建管理監察大隊交武漢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局管轄。 同時,各城區環境衛生管理局與區城市管理辦公室合併組建區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局,街仍為環境衛生管理所,居民委員會逐步建立環境衛生站,形成三級管理、四級網路。

1985年7月22日,市委、市政府決定撤銷市市政環衛管理局,組建武漢市環境衛生管理局和市政建設局。並決定組建區環境衛生管理局和街環境衛生管理所,實行市、區、街三級環境衛生管理體制。1986年,組建江岸、江漢、礄口、漢陽、武昌、青山六個區環境衛生管理局,後增設洪山區環境衛生管理局,行政隸屬區政府,業務上接受市環衛局指導。1986—1987年,各區組建78個街環境衛生管理所,行政隸屬街道辦事處,業務上接受區環衛局指導。
1995年2月,市政府決定將武漢市環境衛生管理局與原負責管理市容工作的市城市管理辦公室合併組建武漢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局,同時將隸屬市建委的武漢市城建管理監察大隊交武漢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局管轄。同年3月,經武漢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的《武漢市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規定:武漢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局為市容環境衛生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門和《條例》執法主體。同時,各城區環境衛生管理局與區城市管理辦公室合併組建區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局,街仍為環境衛生管理所,居民委員會逐步建立環境衛生站,形成三級管理、四級網路。武漢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局成立後,管理範圍由原來的地面——道路清掃、生活垃圾收運、公共廁所管理,擴大到立面——門面招牌和水域市容環境衛生及戶外廣告設定管理。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