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岡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草案,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主要職責

(二)貫徹落實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 政策,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貫徹落實統籌城鄉就業發展的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落實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貫徹並實施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統籌建立覆蓋全市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貫徹落實城鄉社會保險政策,實施全市城鄉社會保險標準,貫徹落實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關係轉續辦法和基礎養老金的統籌辦法,貫徹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貫徹落實國家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

(五)負責全市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貫徹落實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貫徹落實國家、省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七)指導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相關改革配套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人才管理工作,落實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有關政策和安置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貫徹落實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有關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九)綜合協調、歸口管理全市引智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引智工作規劃和相關政策辦法。

(十)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農民工相關政策,維護農民工勞動保障合法權益。

(十一)貫徹落實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貫徹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違法違紀案件,協調處理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信訪事項。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公務員法及公務員分類、錄用、考核、獎懲、任用、培訓、辭退等方面的配套法規,組織實施公務員管理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及聘任制公務員管理的有關政策辦法,並進行監督檢查。

綜合管理全市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考試錄用和公開選調工作。負責公務員信息統計管理工作。

(十三)綜合管理政府獎勵和公務員獎勵工作,審核以市政府名義獎勵、表彰單位和個人的資格條件,審核以市政府名義實施的獎勵活動。

(十四)承辦以市政府名義任免的部分領導人員行政任免的具體事宜。

(十五)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 一) 辦公室(人秘股)

1、負責局機關和編辦機關檔案收發、文書檔案管理、工作督查、來信來訪及安全保密工作;

2、負責各種重要會議的籌備、組織和記錄工作;

3、負責機關財務和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

4、負責市人事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人事、勞動工資及計畫生育工作;

5、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6、負責機關公共事務和後勤保障工作。

( 二) 公務員管理股(軍轉辦)

1、組織實施全市國家公務員的職位分類、錄用、考核、職務升降、職務任免、輪崗、競爭上崗、迴避、紀律、獎勵、懲戒、申訴控告、辭職辭退等政策法規;

2、指導協調各級各部門實施國家公務員制度;負責全市國家公務員考試錄用的審批和管理;

3、指導全市機關工勤人員的聘用、考核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協調、指導全市工作人員的年度考核工作,審核行政機關年度考核等次比例,檢查考核結果的使用情況;

4、承辦政府任免(聘任)工作人員的有關工作;綜合管理全市行政獎勵、省政府、國務院工作部門獎勵的集體與個人的審核、呈報工作;

5、擬定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的原則、辦法和措施,編制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和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承辦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事項;

6、承辦國家政策性安置工作人員的安置,承辦特殊需要人員的調配工作;

7、負責市直機關(除照國家公務員制度管理的機關外)單位的公務員和事業、企業(不含市直企業調企業)及省市在武岡的機關、事業、企業單位國家公務員、幹部(職員)的調配工作。

( 三) 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股(職改辦)

1、綜合管理全市專業技術人員與專業技術隊伍建設;

2、負責專業技術人員職稱改革工作,完善專業技術職務聘請制度,建立專業技術資格制度,推行專業技術執業資格制度;

3、指導全市專業技術人員及事業單位職員、工勤人員的聘(任)用,考核、辭職辭退等工作;

4、負責在全市實施“市鄉村實用人才工程”等工作。管理全市智力引進、來武工作外國專家、國家機關和企事業單位人員出國(境)培訓工作;

5、負責全市智力引進與派出培訓項目年度計畫的審核,報批並組織實施,管理智力引進經費;協調管理全市引進外國文教、經濟、科技專家工作和計畫審定、項目實施;負責對外聘請外國專家、承辦出國(境)培訓業務的單位及社會中介機構進行資格認可並提供有關服務;

6、對經濟技術領域、外商投資企業、教科文衛系統的外國專家實行專家資格認證管理,辦理外國專家邀請函電、確認聘請外國專家審批條件和外國專家審批手續,發放《聘請外國專家確認件》和《外國專家證》;

7、負責來武(回國)定居專家的管理工作;負責因公臨時出國學習培訓人員的審核工作;負責對來武外國專家的安全保衛、保密工作。

( 四) 計畫仲裁培訓股

1、研究擬定全市人事人才中長期規劃與年度計畫;

2、研究擬定機關、事業單位的人員計畫;提出全市急需、應予保證的高校、中專畢業生指令性分配計畫;

3、負責人才資源規劃、預測工作;組織指導全市人事信息系統建設和人事統計工作;

4、負責企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的綜合、指導、協調、服務、研究建立符合不同類型事業單位特點的人事制度;

5、組織實施人事爭議仲裁的政策、法規;

6、負責國家公務員、專業技術人員和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的繼續教育管理工作;

7、組織實施國家公務員、專業技術人員和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培訓的政策法規;

8、擬定全市國家公務員、專業技術人員和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的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

9、負責全市人事部門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和全市新錄(聘)用的國家公務員、幹部、新就業的大中專畢業生初任培訓工作;

10、負責辦理大中專畢業生轉正定級手續;

11、負責推薦選拔學員到各級行政學院參加培訓的工作;負責全市人事部門工作人員出國培訓工作;指導管轄範圍內繼續教育協會的工作。

( 五) 工資股

1、組織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津貼、補貼政策;

2、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調整的審批工作;

3、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資計畫、工資基金管理並指導工資統發工作;

4、擬定機關、事業工勤人員崗位等級規範並組織實施;

5、組織指導機關、事業單位工人的技術等級崗位考核。

( 六) 退休福利股

1、會同有關部門綜合管理機關、事業單位退休政策法規;

2、組織實施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時間、休假制度及工作人員的疾病、工傷、生育停工期間待遇的政策法規;

3、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退休(退職)、優異退休待遇、高級專家延長退休年齡、工齡更改以及因(公)致殘的人員及待遇確定的審批工作;

4、負責機關、事業單位福利費管理工作。

( 七) 人事考試培訓中心

1、負責全市考試錄用國家公務員和機關工作人員的報名、考試工作;

2、負責全市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外語、經濟系列考試的信息發布、組織報名工作;

3、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的定級、升級考試和技師考試的報名工作;

4、協助計畫培訓股的培訓工作;

5、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領導

劉仁甫 市委組織部副部長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人事局的全面工作。

夏祥松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正科級副局長 分管政工、公員務管理股和績效辦工作。

戴清泉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辦公室、就業和失業股、就業服務局、檔案室、政務公開工作。

劉滿成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工資股、計畫培訓股、勞動監察大隊工作。

李建雄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 副局長 分管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建築安裝工程公司工作。

林睦和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 副局長 分管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工作。

劉平利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 副局長 分管專技股、離退休福利股、人才交流中心、技工學校工作。

李安民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 副局長 分管養老保險股、企業社保局工作。

毛祥順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紀檢書記 分管紀檢監察、基金監督和法規股工作。

馬萬韻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工會主席,分管工會、醫療和工傷保險股、醫療和生育保險基金管理局工作。

王晉躍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政工室主任 分管機關和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局、負責政工、老年、青年、婦女工作。

局屬單位

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負責全市人才交流服務工作;建立人才信息庫,收集、儲存、發布人才智力供需信息,開展人才智力交流;管理流動人員人事檔案關係,開展人事代理服務;管理人才招聘工作,負責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認定和管理工作。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檔案室

負責全市人事檔案和人事信息建設。統一管理全市機關工勤人員和事業單位副科級以下的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流動人員的人事檔案;負責檔案的收集、歸檔、查閱、借閱和轉遞工作;負責人事人才基礎資料庫的建設和維護。

就業服務局

主要職責:負責全市就業服務與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職業培訓和職業介紹,負責民辦職業培訓和職業介紹機構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對街道(鄉鎮)、社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管理和業務指導;負責就業資金的管理和使用;負責職工檔案託管和勞動事務代理工作。

企業社會保險管理局

主要職責:負責全市企業及職工、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參保登記和繳費核定,參保人員基本信息和個人帳戶管理工作;負責全市企業離退休職工的養老金待遇審核、發放和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全市企業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工作。

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管理局

主要職責:貫徹和組織實施機關事業單位職工養老保險政策,負責全市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和省、邵在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含離退休人員)養老保險費的征繳、撥付和管理工作;執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養老金待遇項目和給付標準,負責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醫療和生育保險基金管理局

主要職責:負責全市城鎮職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及生育保險基金的籌集、管理和支付,為參保人員提供醫療生育保險服務;負責醫療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協定零售藥店的監督管理及醫藥費用結算工作,對定點醫療機構、協定零售藥店實施政策指導。

失業保險管理局

主要職責:負責失業人員的登記、調查、統計工作;負責失業保險基金的征繳、管理,核定失業保險待遇,撥付失業人員職業培訓、職業介紹補貼;為失業人員再就業提供服務。

工傷保險管理局

主要職責:負責工傷保險基金征繳、管理和工傷保險待遇支付工作;參與工傷事故調查取證、工傷等級鑑定工作;負責工傷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及醫療費用結算工作;負責工傷保險參保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勞動保障監察大隊

主要職責:貫徹落實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行使執法監察職權,監督檢查用人單位遵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情況;受理對違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舉報、投訴;依法處理違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的行為。

技工學校

技工學校是經省勞動廳批准成立的省級重點技工學校,為副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辦學20多年來,以實施中級技工教育為主體,積極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再就業培訓、勞動力轉移技能培訓,並組織實施職業技能鑑定,精心培育了近萬名優秀的技術與管理人才。

建築安裝工程公司

武岡建築安裝工程公司是1979年由回城知識青年組織創辦的一家縣屬集體企業,為國家三級建築施工企業,現有職工210人,2010年實現產值2700萬元,上繳國家稅金7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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