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城縣鹽務局

業務部門稽查銷售一科:負責城區、廣運街道辦和李家戶區域的鹽政稽查、食鹽銷售及區域內的小工業用鹽的核准與使用監督及食品加工用鹽的核准與銷售。 稽查銷售三科:負責武城鎮、甲馬營鄉、楊莊鄉及老城區域的鹽政稽查、食鹽銷售及區域內的小工業用鹽的核准與使用監督及食品加工用鹽的核准與銷售。 袁波:武城縣鹽務局副局長、武城鹽業公司副經理,分管業務科及稽查二隊、辦公室、工會。

單位簡介

武城縣鹽務局是縣人民政府的鹽業行政主管機構和鹽業行政執法主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鹽行業管理,鹽政執法和食鹽專營的行政管理工作,隸屬於德州市鹽務局,接受縣委縣政府和市局雙重領導。
武城鹽業公司是德州鹽業公司的下屬企業,依法從事本行政區域內的鹽資源開發、利用和鹽產品生產、加工、儲運、批發經營業務。與縣鹽務局一套班子、兩塊牌子、職能分設、合署辦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鹽業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規章;據以制定具體實施意見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縣鹽政管理工作,對全縣鹽政執法實行統一領導,管理並實施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各類鹽業違法案件,履行鹽業行政執法職責;培訓,管理鹽政執法人員,為行業和社會提供有關鹽業的法律諮詢服務。
三、根據省、市計畫安排和市場要求,統一平衡全縣的銷、存,安排協調運、銷、存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監督。
四、負責全縣食鹽專營工作。承擔全縣鹽業專營業務,按國家政策,法規要求組織經行銷售,保證食鹽“三率”的完成,保證市場供應。
五、管理縣鹽業公司的國有資產,監督檢查和評價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六、搞好鹽行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政法工作帶動經濟工作,發展鹽行業。
七、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組織機構

職能部門

辦公室、財務科、業務科(負責各種鹽產品的計畫調撥、分裝、保管和銷售工作)、稽查綜合科負責全縣的鹽政稽查、食鹽銷售的網路建設、食鹽普及率的宣傳與調查及一二三科的各項工作監督)。

業務部門

稽查銷售一科:負責城區、廣運街道辦和李家戶區域的鹽政稽查、食鹽銷售及區域內的小工業用鹽的核准與使用監督及食品加工用鹽的核准與銷售。
稽查銷售二科:負責郝王莊鎮、滕莊鎮和魯權屯區域的鹽政稽查、食鹽銷售及區域內的小工業用鹽的核准與使用監督及食品加工用鹽的核准與銷售。
稽查銷售三科:負責武城鎮甲馬營鄉、楊莊鄉及老城區域的鹽政稽查、食鹽銷售及區域內的小工業用鹽的核准與使用監督及食品加工用鹽的核准與銷售。

領導班子

吳濤:武城縣鹽務局局長、黨組書記、武城鹽業公司經理,負責全面及財務、勞動人事工作。
袁波:武城縣鹽務局副局長、武城鹽業公司副經理,分管業務科及稽查二隊、辦公室、工會。
王軍:武城縣鹽務局副局長、武城鹽業公司副經理,分管鹽政管理及稽查三隊、四隊、安全保衛及共青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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