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侯區司法局

指導人民調解、司法助理員、基層法律服務和司法所業務管理工作。 負責指導基層司法所規範化、標準化建設;指導基層司法所開展法制宣傳、依法治理、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對司法助理員隊伍的培訓。 負責貫徹實施有關法律援助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區法律援助工作規劃;監督管理區法律援助工作。

基本信息

負 責 人:郭執東
職 務: 黨組書記、局長
辦公地址:高升橋東路16號8樓

工作職能

其主要工作職能是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及規章,編制全區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制定全區法制宣傳教育、普及法律常識和依法治理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鄉、鎮、街道和各行業的依法治理工作。負責區依法治區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指導企業法律顧問工作。指導和監督律師、公證、法律顧問、社會法律諮詢服務、法律援助、“148”法律諮詢服務專用電話工作。指導刑滿釋放人員、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安置幫教、社區矯正(勞教人員社區矯治)工作。指導人民調解、司法助理員、基層法律服務和司法所業務管理工作。負責司法助理員和人民調解員業務培訓工作。指導司法行政系統依法行政工作;指導司法行政系統黨的建設、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本系統人事警務和幹警培訓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司法局設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工作目標、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警車、後勤、固定資產管理等工作;承擔司法行政系統的物資裝備工作;負責編制全區司法行政工作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畫,編輯司法行政工作年鑑;負責綜合性檔案和報告的起草、審核;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負責法制工作,辦理司法行政行政複議、應訴工作;負責行政賠償有關工作
(二)法制宣傳科(掛“武侯區依法治區領導小組辦公室”的牌子)
負責擬訂全區普法教育、法制宣傳、法制培訓和依法治理規劃,組織、指導、協調、監督和檢查各街道、各行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承擔區依法治區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依法治區具體目標任務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法制宣傳報導工作。
(三)公證、律師工作科(掛國家司法考試科牌子)
負責貫徹實施有關律師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指導、監督律師做好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公民的法律服務工作;負責對本區律師事務所的監督管理並負責受理舉報、投訴、整改和行政處罰建議;指導律師做好有重大影響和涉及社會穩定案件的代理工作。負責貫徹實施有關公證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負責公證員執業許可和執業公證員考核登記的審查報批工作;指導公證業務活動;指導公證員做好有重大影響或複雜疑難的公證案件。貫徹落實國家司法考試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承擔國家司法考試考務組織工作。負責本區司法鑑定工作。
(四)基層工作科
負責指導基層司法所規範化、標準化建設;指導基層司法所開展法制宣傳、依法治理、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對司法助理員隊伍的培訓。貫徹實施有關人民調解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指導人民調解組織機構建設;指導人民調解組織調解民間糾紛,開展預防民間糾紛發生和防止糾紛激化工作;指導人民調解組織開展法制宣傳和社會主義道德教育;指導人民調解組織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對本區基層法律服務所的監督管理指導工作。
(五)幫教安置科
負責貫徹實施有關社區矯正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組織開展社區矯正工作;擬訂全區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幫教安置工作計畫;指導、檢查基層幫教安置工作;調查了解分析重新犯罪情況,研究預防重新犯罪對策
(六)法律援助工作科(掛法律援助中心、“148”指揮中心辦公室牌子)
負責貫徹實施有關法律援助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區法律援助工作規劃;監督管理區法律援助工作。承擔人民法院指定辯護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和人民檢察院指定的審查起訴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審批法律援助申請,指派法律援助人員實施法律援助。負責“148”指揮中心日常工作;承擔“148”法律諮詢服務專用電話辦理工作。
(七)政工科
協助局黨組抓好局機關黨的建設、隊伍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機構編制、人事工作;負責幹部培訓及創先爭優、表彰獎勵、宣傳工作;承擔幹警錄聘、人員調動和警務工作;負責司法行政系統專業技術職稱的報批工作;負責局機關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本區律師行業黨建工作。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區司法局機關行政編制為27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正科級領導職數7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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