謂符合事實﹑規律﹑道理或某種公認的標準。與"錯誤"相對。
正確的內涵非常寬泛,該詞與“真理”的區別在於,真理一般只用於與事實和規律相符的標誌,至於道理和某種公認的標準,則不適合使用“真理”一詞,
正確結果的來源:正確的結果源於正確的行動;正確的行動源於正確的思考,正確的思考源於正確的理念,正確的理念源於正確的引導。
嚴格意義上講,真理只表示事物狀態或者屬性與事實相符合的情況,從邏輯關係上講,正確的外延覆蓋真理而且有餘,錯誤的外延覆蓋謬誤而且有餘,與某種規律相符可以不在太嚴格的意義上使用“真”,但是,符合道理和某種即使是公認的標準,也不可使用“真理”,從嚴格意義上講,正確一詞不可表示與道理與標準相符的狀況,如果與道理相符,可用“合理”一詞,與某種公認的標準一致可用“合規”,在人類的社會生活中,真理,正確等詞語經常被濫用,有時候是無意的偷換概念,有時候是為了特定的需要,人類的語言是變化發展的,並且其過程離不開人類自身的需要和目的。
符合事實和客觀規律的判斷是描述性的事實判斷,符合道理和某種標準的判斷是規範判斷,前面的兩個有嚴格的正確含義,後面的兩個沒有嚴格的正確含義,因為道理和標準涉及人的主觀因素,會出現“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和雙重或者多重標準的情況,而事實和客觀規律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因此,事實和客觀規律更加可信,然而,人類更多的是生活在“道理和標準”中,更多的是做價值和規範判斷。因此,一個獨立思考的人應該辨別面對的判斷是事實判斷還是價值規範判斷,否則,會陷入思維的泥潭而不能自拔,例如,“正確”一詞可以用於事實判斷中(嚴格意義上的正確),也可以用於價值和規範判斷中(寬泛的意義),前者的結論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後者因人因時代因需要不同而結論不同,甚至相反。比如按照某種標準判定為罪人的人,在後世被判定為英雄,再後世又變為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