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根據《中共慶陽市委、慶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正寧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慶發〔2010〕55號)和《中共正寧縣委辦公室、正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正寧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縣委辦發〔2010〕87號)精神,設立正寧縣財政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1、取消已由國務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2、取消農業稅徵收管理職責。
(二)加強的職責
1、分析預測全縣財政發展形勢,參與制定財政巨觀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的建議,支持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
2、完善縣鄉財政管理體制,加強縣鄉財政管理;加快形成統一規範透明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增強基層政府提供公共服務能力。
3、加強預算管理,完善公共財政體系,調整最佳化支出結構,提高改善民生的支出比重,重點增加基本公共服務的投入;嚴格控制一般性開支,降低行政成本。
4、加強非稅收入管理。將政府非稅收入全部納入預算管理。細化部門預算,完善支出標準。健全財稅管理決策、執行、監督相互制約、相互協調的運行機制。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財政、稅收、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法規、制度和方針、政策;負責擬訂財政、稅收、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資產評估、財務會計等方面的制度,並監督實施。(二)負責制定全縣財政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財力的建議。
(三)負責管理全縣各項財政收支;編制年度縣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縣和縣級預算及執行情況,向縣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
(四)負責管理縣級政府非稅收入,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及政府性基金;承擔住房公積金財政監督管理責任,管理住房改革預算資金;會同有關部門管理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管理財政票據;貫徹執行國家彩票管理政策和有關辦法,查處違法發行和銷售彩票行為,監督和控制彩票發行額度,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五)制定和實施全縣國庫管理制度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負責財政預算執行及分析預測;組織財政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工作;調度撥付財政資金。
(六)負責制定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並貫徹落實,按規定管理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和經營性資產、能源消耗統計工作。
(七)負責組織實施全縣國有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的清產核資、國有產權界定、登記、轉讓、授權經營等工作。負責國有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的統計、分析和評價。
(八)負責辦理和監督縣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貫徹執行基本建設財務制度,負責辦理全縣基本建設工程預算決算及資金安排、審核、撥付工作;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
(九)管理縣級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擬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編制縣級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
(十)管理縣級政府貸款業務;承擔外國政府、世界銀行、國際農業發展基金會以及相關的聯合融資貸款贈款項目的信用評估和資金管理及轉貸工作。
(十一)貫徹執行會計法規和制度;管理全縣的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查處會計人員違紀違規案件。承辦會計職稱改革工作,負責辦理行政事業單位國庫集中支付核算鄉鎮零戶統管工作。
(十二)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
(十三)管理全縣財政人事調配,組織財政幹部的教育培訓,負責財政信息和財政宣傳工作。
(十四)負責擬訂和執行全縣政府採購規章制度,監督管理全縣政府採購工作。
(十五)制定全縣財政信息化建設的實施規範、技術標準和管理制度;承擔全縣財政廣域網、業務專網、套用系統和辦公自動化系統建設管理工作。
(十六)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正寧縣財政局設13個股(室):
(一)辦公室
負責協調機關日常工作,承擔組織有關重要會議、起草重要報告和檔案;承擔財政信息、宣傳、財政信息公開等工作;負責文電、機要、信訪、提案、安全保密、檔案和機關財務、後勤、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重要工作的督查督辦和信息反饋。負責局機關黨務、協調各股室及工、青、婦等工作。
負責財政系統幹部職工隊伍建設工作,完善全縣財政人事管理制度。承擔系統內人事調配、編制管理、教育培訓、職稱申報及公務員、一般幹部、工勤人員的年度考核等工作;辦理職工職務任免手續,負責人事統計和人事檔案工作,及時上報統計報表。牽頭負責縣上安排的各類考核以及縣局(股室)目標管理考核工作;負責財政系統離退休幹部相關工作。
(二)綜合股
負責縣級行政事業性收費立項及收費標準審批、管理;承擔財政系統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及備案工作;承擔財政系統法制建設(普法)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土地、礦產等國有資源收入政策;承擔參與物價、工資、住房、國有土地使用制度等有關體制政策的研究,承擔彩票的發行、銷售和公積金管理工作。
(三)預算股
擬訂全縣財政政策、財政管理體制、預算管理制度;負責編制縣級年度財政收支預算、決算,審核鄉鎮年度財政預、決算。負責總預算會計工作,協調財政、金庫及稅務關係。負責支援不發達地區發展基金、城市建設、以工代賑等專項資金的管理,編制財政收支旬報和月報,分析縣級預算和全縣預算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推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負責罰沒收入的財務處理。對專項資金進行追蹤問效。
負責財政預算執行及分析預測;制定全縣國庫管理制度;負責財政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調度撥付財政資金;統一管理財政和預算單位帳戶;承擔政府會計管理及總會計核算工作;組織編審財政總決算和部門決算;負責財政國庫信息化建設;承擔縣級國庫現金管理工作;負責管理政府債券發行、兌付、核算相關工作。
(四)稅政股
貫徹執行中央和省、市稅收法律、法規和政策,落實中央和省市縣出台的有關深化農村綜合改革的政策。協調全縣稅收計畫的制訂及執行,協調財稅關係,研究全縣財稅變化和有關政策,開展財稅監督。對全縣農村綜合改革專項經費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提出加強管理的意見和建議。負責有關財政稅收方面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
(五)鄉財股
負責鄉鎮財政建設,辦理縣鄉財政結算。編制全縣鄉鎮經費年度預、決算,核定鄉鎮預算及用款計畫。負責全縣鄉鎮財務制度及開支標準的制定。監督檢查鄉鎮經費的使用情況及相關財務制度、財經紀律的執行情況。監督管理鄉鎮單位預算外資金的財務工作。對專項資金進行追蹤問效。
(六)行財股
負責編制全縣行政機構經費年度預決算,核定縣直行政單位預算及用款計畫。負責全縣行政單位財務制度及開支標準的制定。監督檢查行政經費的使用情況及相關財務制度、財經紀律的執行情況。監督管理縣直單位預算外資金的財務工作。對專項資金進行追蹤問效。
(七)文教股
負責編制全縣文教經費年度預決算,核定文教單位預算及用款計畫。負責全縣文教財務制度及開支標準的制定。監督檢查文教經費的使用情況及相關財務制度、財經紀律的執行情況。監督管理文教單位預算外資金的財務工作。對專項資金進行追蹤問效。
(八)經建股
負責編制全縣基本建設財務預決算,制定有關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參與產業結構調整、分配等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管理有關專項資金。承擔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務管理工作,對專項資金進行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使用和配套情況;貫徹落實支持國有企業改革發展中的財政政策,承擔全縣企業財務信息統計工作。
(九)農財股
監督、指導全縣農、林、水、牧等單位的財務工作,編制全縣農口單位的年度財務計畫,編審財務決算。監督檢查各項農業資金的使用情況,制定和完善全縣農業企事業財務制度。制定農業財源建設規劃。具體核定縣級農口單位年度預算和全縣支農專項資金的分配。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全縣強農惠農資金,並對專項資金進行追蹤問效。
(十)社保股
負責編制全縣社會保障年度預決算,核定單位預算及用款計畫,制定全縣社保單位財務制度及開支標準,監督檢查各項社保資金的使用情況。參與全縣醫療衛生體制改革,並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補助方案;做好對養老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醫療保險基金和國企下崗職工基本保障金的管理。負責民政救災、救濟、社會撫恤等專項資金的管理。並對專項資金進行追蹤問效。
(十一)信息股
負責全縣財政系統信息化建設;承擔“金財工程”的具體實施和日常管理工作;負責政府專網、縣鄉財政廣域網、機關區域網和辦公自動化系統的運轉和維護;負責財政機房設備、涉密終端的管理、運轉和維護;負責財政計算機網路系統的安全保密工作;負責財政套用支撐平台及財政業務套用系統的升級和維護;負責財政網站建設;承擔財政信息技術培訓任務;
(十二)外經股
負責全縣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贈)款業務;審批和管理縣級外事經費、償債資金、還貸準備金等專項資金及非貿易外匯;會同有關部門承擔全縣財政對外交流與合作以及與國外貸款項目有關的培訓工作。
(十三)會計股
管理全縣會計工作,貫徹實施會計法令和規章,制定全縣會計管理制度。負責全縣會計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考試和審評考核工作,指導和監督會計電算化工作,管理註冊會計師工作。協調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函授學校、珠算協會工作。組織實施會計信息化標準體系建設。
設立中共正寧縣紀律檢查委員會派駐縣財政局紀檢組(掛正寧縣監察局派駐縣財政局監察室牌子)。
四、人員編制
核定正寧縣財政局機關行政編制1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
核定機關工勤事業編制2名。
核定紀檢監察人員行政編制1名,紀檢組長職數1名(使用紀檢監察人員行政編制)。此編制與職數單列統計。
五、其他事項
(一)撤銷的機構:
正寧縣農稅稽查局。
(二)更名的機構:
1、“正寧縣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更名為“正寧縣國有資產監督管理”, 副科級事業單位,財政全額撥款,隸屬縣財政局。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負責全縣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
(2)根據國家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規定,制定行政企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規章制度。對本級行政企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3)根據縣政府授權履行出資人職責;通過統計、稽核對所監管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擬訂考核標準;維護國有資產出資人權益。
(4)指導推進全縣國有企業改革,對縣屬國有企業改制重組進行核准,審批企業改制方案;審核國有企業資本金變動、股權轉讓及資產損失核銷等工作。
(5)負責全縣國有資產清產核資、產權界定、資產劃轉、 資產評估、資產 處置及產權糾紛調處等工作;監督、規範國有資產產權交易市場。
(6)負責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標準,負責資產配置事項的審批,按規定進行資產處置和產權變動事項的審批;制定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實物資產配置標準和相關的費用標準。
(7)負責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出租、出借國有資產的審批,負責與行政事業單位尚未脫鉤的經濟實體的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本級行政事業單位有關資產購置、處置和利用國有資產對外投資、出租、出借和擔保事項,組織行政事業單位長期閒置、低效運轉和超標準配置資產的調劑工作,建立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整合、共享、共用機制。
(8)負責本級行政企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收益的監督、管理。 負責行政事業單位非經營性國有資產轉為經營性國有資產的審批備案和監督管理以及“非轉經”占用費收入任務的核定與分解;組織監繳“非轉經”占用費收入和企業國有資產收益。
(9)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管理信息系統,對國有資產實行動態管理。
(10)研究建立國有資產的安全性、完整性和使用有效性的評價方法、評價標準和評價機制,對國有資產實行績效管理。
(11)向本級政府和上級財政、國資部門報告有關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
2 、“正寧縣財政監督檢查辦公室”更名為“正寧縣財政監督檢查局”,科級事業單位,財政全額撥款,隸屬縣財政局。
主要職責:
(1)負責全縣財政監督檢查工作;認真做好預算內資金收入、支出和預算外資金的檢查以及財政各專項資金的檢查;建立事前、事中、事後監督檢查機制,實行對財政收支全過程監督。
(2)依法查處各類違犯財經法規的問題和民眾舉報的違反財經法紀問題;針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幫助和督促被查單位建立健全財務制度,加強內部管理。
(3)深入開展調查研究,針對社會經濟生活和財政運行中出現的熱點難點問題,提出專題報告,為政府強化財政管理提供決策意見和建議。
(4)開展財政信息交流和維護財經法紀的宣傳教育工作;表彰依法理財單位和開展監督檢查工作的先進集體和個人。
(5)開展對監督檢查人員的培訓工作,提高檢查人員的業務素質和執法能力。
(6)承辦縣財政局及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正寧縣財政局是縣政府綜合管理全縣財政收支、執行財稅政策、實施財政監督、參與國民經濟巨觀調控的職能部門。局機關現有職工53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1名。
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財政、稅收、國有資產管理的法規、制度和方針、政策,協調財稅關係,指導各鄉鎮財政工作,制定全縣財政預算、財務、會計、國有資產管理、基本建設財務管理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二)制定全縣財政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財政計畫、改革方案及其它有關政策;制定全縣年度財政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和實施巨觀調控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
(三)參與巨觀經濟的決策和基建投資、勞動工資、物價、經濟貿易、外匯、科技、教育、住房、社會保險等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職工待業保險基金和職工退休養老基金的財務制度。運用財政、稅收、補貼等經濟槓桿,以及縣財政直接掌握的資金,對國民經濟運行和國民收入分配進行有效的調控。
(四)管理和監督全縣各項財政收入、預算的執行,監督鄉鎮預算的執行;監督管理國有資產經營收益;組織農稅徵收管理。監督管理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組織執行中央、省、地與縣鄉之間、國家與企業之間的分配政策。
(五)管理和監督各項財政支出,管理縣級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資金和政府性基金;管理政府貸款業務;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財政監督。
(六)執行國家金融、保險、債務和證券政策,管理世界銀行對我縣的貸款及財務。
(七)管理和指導全縣會計工作,保險會計人員依法行使職權,會同有關部門查處會計人員違犯財經紀律的案件。組織執行會計工作的各項法規,承辦會計系列職稱改革工作,負責辦理全縣全額供給的行政事業單位會計集中核算業務。
(八)監督全縣的財政收支和部門的財務活動,檢查財政稅收政策、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
(九)擬訂和執行政府採購政策,管理縣級政府採購;制定需要全縣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負責建立和實施歸口集中收付制度。貫徹執行《企業財務通則》及分行業企業財務制度、《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行政單位財務規則》;貫徹執行社會保障財務制度、基金建設財務制度和涉外企業財務制度。
(十)組織實施國有企業和行政單位的清產核資、國有資產產權界定、登記、轉讓、授權經營等工作;組織編制國有資產經營預算;負責國有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資產(財務會計報表)的統計、分析和評價。
(十一)組織全縣財政幹部的培訓。負責財政信息和財政宣傳工作。
(十二)承辦縣委、政府和地區財政處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1、人秘股
負責局機關黨務、政務、文秘、保密、信訪、提案、檔案和機關財務、財產、後勤、服務管理、安全保衛等工作;協調各股室工作;負責局機關及各鄉鎮財政所的人事、勞資、職工教育及工、青、婦等工作。
2、綜合計畫股
編制全縣預算外收支計畫,負責全縣預算外資金管理工作。指導全縣國債發行、推銷、轉讓、兌付工作。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立項及收費標準審批、管理。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發放、購領、使用、保管及核銷的管理。參與物價、工資、住房、國有土地使用制度等有關體制政策的研究、實施和資金管理工作。
3、預算股
負責編制全縣和縣級年度財政收支預算、決算、審核鄉鎮年度財政預、決算。負責總預算會計工作,協調財政、金庫及稅務關係。負責支援不發達地區發展基金、城市建設、以工代賑等專項資金的管理,編制財政收支旬報和月報,分析縣級預算和全縣預算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推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負責罰沒、公產、出土財物等收入的財務處理。負責鄉鎮財政建設。對專項資金進行追蹤問效。
4、文教股
負責編制全縣文教經費年度預、決算,核定文教單位預算及用款計畫。負責全縣文教財務制度及開支標準的制定。監督檢查文教經費的使用情況及相關財務制度、財經紀律的執行情況。監督管理文教單位預算外資金和文教企業的財務工作。對專項資金進行追蹤問效。
5、行政政法股
行政經費年度預、決算,核定縣直行政單位預算及用款計畫。負責全縣行政單位財務制度及開支標準的制定。監督檢查行政經費的使用情況及相關財務制度、財經紀律的執行情況。監督管理縣直單位預算外資金的財務工作。對專項資金進行追蹤問效。
6、農業股
監督、指導全縣農、林、水、牧等單位的財務工作,編制全縣農口單位的年度財務計畫,編審財務決算。監督檢查各項農業資金的使用情況,制定和完善全縣農業企事業財務制度。制定農業財源建設規劃。具體核定縣級農口單位年度預算和全縣支農專項資金的分配。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全縣老區建設資金,管理全縣支農有償資金。並對專項資金進行追蹤問效。
7、社會保障股
負責編制全縣社會保障年度預決算,核定單位預算及用款計畫,負責全縣社會保障單位財務制度及開支標準的制定,監督檢查各項社保資金的使用情況及相關財務制度,財經紀律的執行情況。同時對Ⅵ、Ⅶ世行貸款項目資金進行監督檢查,做好對養老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醫療保險基金和國企下崗職工基本保障金的管理。負責民政救災、經救濟、社會撫恤等專項資金的管理。並對專項資金進行追蹤問效。
8、企業股
制定有關企業財務管理及貫徹執行財經制定情況。管理分配有關專項資金,參與產業結構調整、分配關係等重大問題的研究調查,地方配套政策的制定。
9、稅政股
協調全縣稅收計畫的制訂及執行,協調財稅關係,研究全縣財稅變化和有關政策,開展財稅監督。參與財稅方面重要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和審定。負責有關財政稅收方面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負責農業各稅的徵收工作。
10、會計管理股
管理全縣會計工作,貫徹實施會計法令和規章,制定本縣會計方面的制度。負責全縣會計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考試和審評考核工作,指導和監督會計電算化工作,管理註冊會計師工作。協調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函授學校、珠算協會工作。
11、經濟建設股
負責編制計畫、經貿等部門的年度財政收支計畫,對預算內安排的基建、國債等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組織對重大組建設項目工程概算、預算、決算的評審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審核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並對專項資金進行追蹤問效。
隸屬的事業單位
1、正寧縣人民政府控制社會集團購買辦公室
負責國家規定的專控商品審批,貫徹執行控購政策,制訂和修訂本縣的管理辦法,對社會集團消費進行檢查和統計,管理徵收控購商品附加費。
2、正寧縣財政監督檢查辦公室
負責全縣財政監督,組織開展全縣財政、稅務,財務大檢查工作和專項檢查。監督檢查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執行財稅法規、法令、制度的情況,研究制定有關財政監督的規章制度。受理對違反財經紀律、法令、制度的重大舉報事宜,依法查處違反財經紀律而受打擊報復案件。查處違反財經紀律的各類案件。
3、正寧縣國有資產管理局
負責全縣的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4、正寧縣政府採購中心
組織管理各級政府交辦的大中型工程、貨物和服務的採購事務;統一組織管理行政事業單位能夠集中採購的貨物、工程和服務;承擔由政府採購委員會(辦公室)委託的被取消獨立採購資格的採購機關的其它各項採購;對被授權進行分散採購的部門或單位採購活動進行備案管理和監督。承擔“正寧縣人民政府控制社會集團購買力辦公室”的有關業務。
5、正寧縣基本建設造價管理中心
(1)貫徹執行國家及省地、縣有關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的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各類計價依據及計價辦法。
(2)負責處理甲、乙雙方工程造價糾紛的仲裁和縣級人民法院受理的建築安裝工程師造價糾紛的簽證工作。
(3)負責管理縣級施工、房地產開發企業年度財務收支和預決算的審批(含標底),負責審查並審定建設工程概預算和竣工決算及契約價款,並對建設單位工程結算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4)審查批覆縣級各部門基建財務決算
管理預算內及預算外(包括自籌資金)基建投資,並辦理地方財政基建撥款和省、地補助地方基建投資的轉撥和轉貸工作,對資金的使用實施監督、及辦理基建驗資工作。
(5)負責全縣基本建設工程師審價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
6、會計核算中心
對全縣所有財政全額撥款的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進行分戶管理,集中核算。
7、預算外資金管理中心
擬更名為收費管理局。負責全縣預算外資金收支計畫的編制和執行,對全縣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收入等票據進行管理。監督檢查預算外資金的使用和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收入的收繳等。
8、正寧縣農稅稽查局
審核農業各稅完稅票證使用情況的真實性、合法性及稅款的繳庫情況,查處各類稅收違紀違法案件,打擊偷、漏、抗稅行為,監督檢查稅收徵收人員的稅收執法行為,維護稅收法律法規的嚴肅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