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北消防支隊

欽北消防支隊由欽州消防支隊和欽北公安分局雙重領導,設辦公點於欽北公安分局內。2005年6月,欽州市公安局欽北分局消防科改稱為欽州市欽北公安消防大隊。

一建隊歷史

解放前,欽州地區沒有官辦消防機構,只有民間義務消防隊,解放後,才逐步建立起來 。欽州市欽北公安消防大隊始建於1994年。94年欽州撤地設市,欽州市欽北公安消防大隊成立,時稱欽州市公安局欽北分局消防科(正營級建制)。由欽州消防支隊和欽北公安分局雙重領導,設辦公點於欽北公安分局內。2005年6月,欽州市公安局欽北分局消防科改稱為欽州市欽北公安消防大隊。2007年11月,大隊由欽州市公安局欽北分局遷至子材西大街30號(原市消防支隊舊址)辦公。期間黃遠傑、歐陽建宇、黃定源、楊廷富、陸必會、卜劍華先後任大隊長(科長)、李國瑤。大隊編制4人(大隊長1人、參謀2人、火調技術員1人);在編2人(大隊長1人、參謀1人),暫無消防中隊。2010年4月欽北區政府於皇馬工業一區右側劃撥10畝建築用地作大隊營區建設,大隊的建設在區政府的幫助下正進一步組建完善當中。

二消防裝備

欽州撤地設市後,為便於防火工作,減少傷亡, 大隊配置行政車一輛、對講機一台、火災勘查工具1套、建築工程驗收工具1套、消防安全檢查儀器1套、室外消防栓98具等。

三消防管理

大隊負責欽北區大垌、小董、平吉、新棠、長灘、板城、青塘、那蒙、大直、大寺、貴台11個鎮消防安全工作,轄區面積2179平方公里,人口約69.4萬人。依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設立轄區重點單位19家。

四日常管理

大隊負責欽北區11個鎮日常消防安全檢查,及消防設計審核備案;消防設計驗收備案;人員密集場所開業前消防安全檢查;火災事故原因調查等工作。大隊根據區政府及市消防支隊統一部署,認真開展各項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公安部2009年5月1日頒布的《消防監督檢查規定》(第107號)、《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管理規定》(桂公通[2006]158號),以及區公安廳《關於進一步明確消防監督三級管理範圍的通知》精神,按屬地管理原則,授權派出所進行日常消防監督檢查和消防行政執法。

五消防組織

大力發展以公安消防隊為主體的多種形式消防隊伍。發展企事業單位專職消防隊、民眾義務消防隊和志願消防隊、保全消防隊伍等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將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納入社會治安防控體系、防災減災和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機制綜合建設。每個城鎮社區、農村村莊建立一支民眾義務消防隊或者治安、消防合一的治安聯防消防隊。倡導建立民間志願消防隊,積極發展消防保全力量。制定多種消防形式消防隊伍年度教育訓練計畫,建立考評考核標準,落實對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執勤滅火、管理教育、學習訓練等業務指導,由公安消防部門按照職業化要求實施管理。欽北區11個鎮均組織有義務消防隊,10個單位組建有義務消防隊。義務消防員一百多人。

六滅火救援

由於沒有建立中隊,轄區滅火救援都由大隊幹警和欽南、新興中隊及特勤大隊24小時值班整裝待命,一旦發現火警即受支隊調度對欽北轄區進行火災撲救及搶險救援任務。

七火災預防

“以防為主,以消為輔,防消結合”的方針開展轄區消防安全工作。
防火責任制政府主要領導人對本行政區域的消防工作負總責。在日常行政管理工作中,確定1名領導人分管消防工作。並與各企事業單位逐個簽訂消防安全責任狀,對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的情況進行定期考核。考核每年不少於1次,考核結果分為實績優異、實績良好、實績一般、實績較差4個檔次。
人員密集場所消防監管對車站、賓館、酒店、KTV、網咖、遊藝室、超市等人員密集場所進行不定時監督檢查,確保各場所消防設施完好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暢通;室內裝修符合消防技術規定。對達不到要求的,一律作停產停業處理。對各場所負責人及從業人員開展消防安全培訓,提升消防安全意識,杜絕群死群傷事件發生。
易燃易爆單位消防監管把煤氣店、加油站、化工廠以及各易燃易爆單位列為重點監管對象。開展日常監督檢查重大節日必查,並對從業人員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從事特殊崗位的一律要求持證上崗。對安全達不到標準的一律作停業處理。
民眾防火:把指導民眾防火作為一項經常性工作,大力開展消防安全宣傳,開展進農村、進家庭、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五進”宣傳教育活動。切實提高民眾防火意識及消防安全知識。制定相應防火公約,且各村屯、各街道、各企業成立檢查小組,並開展防火巡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把防火作為日常生活生產一項不可或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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