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縣林業局

林業技術推廣中心:負責全縣的林業調查、林業規範設計、植樹造林任務分配及督查林地開發伐區調查設計,林業技術的推廣等。 林業工作總站:負責指導全縣各鄉鎮林業站開展工作、負責對全縣各鄉鎮的植樹造林、森林保護、自然生態保護實施指導和監督管理。 稽查大隊:負責對全縣的林區林木採伐、林木運輸、野生動植物運輸進行稽查。

地理位置

橫縣位於鬱江中游,地貌屬丘陵平原類型,全縣土地總面積346420公頃,其中林業用地165245.3公頃,占48.2%,森林覆蓋率46.3%,林地利用率96.62%,綠化程度96.03%。在林業用地中,森林面積153522.1公頃,占92.91%,疏林地752.9公頃,占0.46%,灌木林地4401.9公頃,占2.66%,未成林造林地968.7公頃,占0.59%,無立木林地5586.4公頃,占3.38%,苗圃地13.3公頃,占0.01%,森林活立木蓄積量370萬立方米。

主要職責

橫縣林業局是縣人民政府主管林業工作的職能部門。其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森林生態環境建設、森林資源保護和國土綠化等林業工作方針、政策;負責擬訂全縣林業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
二、組織指導植樹造林和封山育林,森林經營和林業基地建設;指導森林公園、國有林場、苗圃、集體林場、鄉鎮林業工作站等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
三、負責全縣森林分類經營和農村能源發展工作。
四、組織開展全縣森林資源(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防護林、特種用途林以及野生動物等)調查、規劃、設計、動態監測及經營管理工作,組織編制森林採伐限額,根據上級安排下達年度木材生產計畫,並監督執行,依法核發林木採伐許可證、木材運輸證、林產品經營加工許可證;監督林木、竹林的憑證採伐、憑證運輸和憑證經營加工及其他林產品等林政管理工作;負責林地、林權管理和征、占用林地的審核;協助全縣森林糾紛調處工作,管理森林資源有償使用並監督林地開發利用。
五、管理、指導、檢查全縣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
六、負責管理使用上級專項林業資金;監管國有林業資產,審核林業建設項目。
七、負責木材、竹類、林產品加工及綜合利用的行業管理。
八、負責全縣森林公安、森林防火工作,組織查處破壞森林資源和野生動植物資源的案件;依法行使林業行政處罰權;指導開展全縣森林防火及病蟲害防治、檢疫工作。
九、組織林業重大科研項目、技術開發推廣項目的實施。
十、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黨政辦公室:負責上傳下達、來訪接待、起草檔案、來往文電、人事工資、宣傳、後勤保衛、檔案文書、車輛管理、機關事務、計畫生育、精神文明、退休幹部職工管理。
財政股;負責收費、管理本局來往資金收支項目、按照國家財務規章制度對本局各項資金及經營收支實施監督管理。
林政站:負責審核發放林木採伐許可證、木林運輸許可證、采脂許可證、野生動物馴養許可證、審批占用林地建設項目、依法開展林業執法、檢查及自然生態及野生動植物保護。
林業技術推廣中心:負責全縣的林業調查、林業規範設計、植樹造林任務分配及督查林地開發伐區調查設計,林業技術的推廣等。林業發展及生態保護規則、制訂全縣植樹造林計畫、負責全縣林木種苗的培育和苗木的培育和苗木供應、負責工程林和飛播造林工程的組織實施。
森林公安分局:負責依法查處打擊種嚴重破壞森林資源、林區自然生態、國家保護野生動植物的各種違法案件、維護林區安全。
林業工作總站:負責指導全縣各鄉鎮林業站開展工作、負責對全縣各鄉鎮的植樹造林、森林保護、自然生態保護實施指導和監督管理。
調處股:負責依法調查處理全縣各類林木及林地糾紛、接待民眾來信來訪、辦理縣人大、縣政府代表提案。
稽查大隊:負責對全縣的林區林木採伐、林木運輸、野生動植物運輸進行稽查。
森防站:負責對全縣林木種苗進行檢疫;負責對全縣林區病蟲害及有害生物進行預測並開展防治。
防火辦:負責全縣森林防火知識和法律法規宣傳;負責林區火災的預測、監督,火災防治和實施;負責縣森林防火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木材檢查站:負責檢查轄區內運出的林木是否持有運輸許可證。所運林木數量與運輸許可證所批准的種類和數量相符,對未有運輸許可證依法制止和查扣。
能源辦:負責指導農村生態文明村建設,推廣普及沼氣生態能源建設及農村節柴灶建設。

人員

林業系統共有幹部職工523人,專業技術人員91人,其中高級工程師1人,工程師25人,助理工程師及技術員65人。除本局常設辦公室、營林站、林政站、財務股、森林公安分局、調處股、防火辦、森防站、林業工作總站等機構和橫州水面木檢站、雲表木檢站、六蘭木檢站等三個木材檢查站外,下轄有木材公司、鎮龍林場、石塘林場、南山林場、百合苗圃、甘樂苗圃、馬嶺林業種苗場等部門,建立有專業森林消防隊二支共60人。有17個鄉(鎮)林業站,不過已不歸屬我局管理。在縣委、縣人民政府的直接領導下,我們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和國家林業工作方針、政策,肩負著編制全縣造林綠化總體規劃,組織全縣植樹造林、國土綠化、森林經營和林業基地建設;組織全縣森林資源調查、規劃、設計、動態監測及管理工作,編制全縣森林採伐限額並組織實施;負責林木採伐,木材運輸和經營加工等林政管理工作,依法對林地、林權管理,徵用、占用林地的初審;負責森林和野生動物資源的保護,查處破壞森林資源和野生動物資源的重大案件,協調森林防火工作及病蟲害防治檢疫工作等職責。

發展建設

“八五”以來,我們圍繞造林滅荒和實現綠化達標這個主題,狠抓造林綠化工作,分別在中部平原區、西部丘陵建立速生豐產林基地,在北部高丘區、西津庫區等建立用材林基地,“造林管節”多管齊下,加快了綠化建設步伐。在全縣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橫縣分別提前兩年於92年實現了造林滅荒,95年實現綠化達標,是當時南寧地區首批實現滅荒和綠化達標的縣之一。2000年以來分別榮獲“全國造林綠化百佳縣”、“全國營造林工作先進單位”、“全國綠化先進集體”、“全國經濟林建設先進縣”、“廣西綠化模範縣”、“自治區綠色工程建設先進縣”等稱號;我局也因此被評為“全國林業系統先進集體”、“廣西綠化模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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