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位選擇

橋位選擇

橋位選擇是指根據基本資料選擇橋樑的跨河地點,是橋位勘測設計的第一項工作。橋位選擇不僅直接影響橋渡結構工程的安全穩定、使用壽命和技術經濟合理性、施工與管理養護的便捷可行性,而且與相關部門如鐵路、水利、航運、國防、城建等的協調配合與照護民眾利益密切相關。

基本要求

1.水文方面要求

(1)橋位應選在河道順直、穩定、狹窄、河槽明娃的河段,不宜選在不穩定的分汊、匯合、急彎和流冰、流木阻塞等河段。

(2)橋位應選河槽寬而河灘較窄處,閃河槽可通過全斷面流鼙的大部分(≥70%),有利於縮短橋長。

(3)橋位軸線宜中、高水位的水流流向正交,便於汛期順利排洪,減少橋墩阻水與沖刷,若不可能正交,斜交角不宜大於5°;若斜交角大於5°時,橋孔長度、墩台沖刷都應考慮斜交的影響。

(4)橋位選擇必須考慮未來河床變形的影響,河灘路堤不宜向下游偏轉。以免形成水回流而威脅路堤安全,如不可避免時應採取相應措施。

(5)橋位選擇要儘量適應不同的河段類型。

2.地形、地物、地貌方面的要求

(1)橋位宜選在河岸穩固(如有山嘴、高地)處。

(2)兩岸有便於布置引道接線的開闊地形,這對山區橋位尤為重要。

(3)儘量避開地面、地下既有的重要設施,如高壓線、光纜、油氣管道、重大建築物等。

(4)適當考慮施工場地布置,材料運輸等要求。

3.地質方面的要求

(1)地質構造穩定,避開不良地質現象(如活動性斷層、溶洞、泥沼、滑坡、土石流)的不利影響。

(2)宜選在基岩外露或地基持力層埋深較淺地段。

4.經濟、環保要求

(1)經濟性往往是決定橋位方案取捨的非常重要的因素,應從橋樑上、下部結構,引道路堤與調治結構物所組成的橋渡總體進行分析比較。

(2)應從橋樑工程造價和使用費(包括管養、維修、運輸費等)兩者綜合評價。顯然,工程造價和使用費都低的橋位方案是應優先選用的。

(3)應考慮橋位方案因工期縮短,提早投入營運所帶來的經濟效益和方便民眾治河造田、防洪、加強交通安全等產生的社會效益。

(4)從環境保護要求出發,要求橋位方案儘量少破壞當地生態環境,注意建橋與綠化(植樹種草)的配合,保護文物,降低噪聲與李氣污染等。

5.其他方面的要求

(1)通航河流上的橋位軸線應與航道主流儘量正交,斜交角小於5°,橋位應選在航道穩定的順直河段、碼頭、錨泊區,應與排筏集散場上游有一定距離。

(2)城鎮附近橋位應適應城鎮規劃的要求,注意相鄰橋面交通流的合理分配。應儘量遵循近城不進城原則以減少運輸干擾與交通安全隱患。對有防洪要求的城鎮,橋位宜選在上游。

(3)水庫地區橋位宜盡最採用橋、壩合一方案,否則應選在蓄洪區上游水面較窄、岸坡穩定、泥沙淤積較少地段或在下游溢洪區清水沖刷影響範圍以外。

(4)有國防軍事要求的橋位應注意位置的隱蔽性和便於防衛,應選用搶修簡易快捷的橋型與之配合。與既有舊橋之間應留有足夠的安全距,以防止同時被炸毀破壞的可能。

(5)地震地區的橋位選擇,應按《公路工程抗震設計規範》規定進行。

一般規定

1)大、中橋橋位選擇應注意農田水利、環境保護及其他部門發展規劃的影響與關係,並應徵求地方政府和有關單位的意見。

2)橋位選擇應在符合路線走向的原則下,路、橋綜合考慮,避免顧此失彼;不但要考慮路線平面線形的舒順,還要考慮橋樑在運營中的安全,以及減少橋樑設計、施工的複雜性和工程造價等。

3)路線上的一般大中橋基本上是按照路線的方向來確定橋位,具體到每個橋位,可在適當的範圍內通過對水文地形工程地質條件的比較確定。

4)跨越大江大河的特大橋,往往工程巨大,是公路運輸的要害部分,選擇一個水文工程地質條件比較優越的橋位,對保證建橋質量節約投資發展經濟和公路運輸具有決定性的作用,因此,有必要在已定路線大方向的前提下,在較大的範圍內做全面的綜合比較,選擇最優。

5)當路線採用紙上定線,可在現場踏勘時,確定橋位的大致範圍,然後在大比例尺地形圖上綜合考慮確定橋位。初測時應實地放線現場調查並進行橋址勘測。

相關條文

大型橋樑、高架橋、互通式立交等工程涉及面較廣,橋位選擇與工程條件及相關的規範、標準、法規等規定要求有關。因此應對現有主要規範有關橋位選擇的條文內容加以收集,並結合具體工程實踐情況,作為對橋位選擇的補充及參考。

我國涉及橋位選擇的現行主要標準、規範、準則、法規如下:

1)《公路工程技術標準》JTG B01-2003;

2)《公路路線設計規範》JTG D20-2006;

3)《公路橋涵設計通用規範》JTG D60-004;

4)《城市橋樑設計規範)》CJJ 11-2011;

5)《城市軌道交通設計規範》DGJ 08-109-2004;

6)《公路勘測規範》JTG C10-2007;

7)《公路工程地質勘察規範》JTG C20-2011;

8)《鐵路工程水文勘測設計規範》TB 10017-99;

9)《公路橋樑抗震設計細則》JTGTB 02-01-2008;

10)《內河通航標準》GB 50139-2004;

11)《通航海輪橋樑通航標準》JTJ 311-97;

12)《110~500kv架空送電線路設計技術規程》DL/T 5092-1999;

13)《城鎮燃氣設計規範》GB 50028-2006;

14)有關專業、系統、地方等制定的標準、規範、法規等。

注意事項

橋位選擇應注意以下幾點:

(1)技術複雜、修復困難或重要特大橋的橋位,在已定線路大方向的前提下,應根據河流形態、地質特點、通航條件、地面設施、施工布局以及與地方工農業發展的關係,在較大範圍內作全面比選確定。當方案比選結果相仿時,應優先採用水文及地質條件較好的橋位。

(2)一般特大橋和大中橋的橋位,應配合線路走向,在適當範圍內根據河段的水文、地質、地形、地物等特徵,經綜合比較確定。

(3)地震區的橋位選擇,應按現行《鐵路工程抗震設計規範》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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