樹蘭醫學獎

樹蘭醫學獎

樹蘭醫學獎是由樹森·蘭娟院士人才基金理事會設立的獎項,致力於中國醫學人才培育,以發展教育、扶植新秀、獎掖群賢為宗旨,重點對在醫學領域取得突破性創新成果的中國國籍(含港、澳、台地區)傑出科技人才進行獎勵,培育國際一流的醫學科學家,從而進一步推動中國醫學科學的發展 。 2014年浙江大學教育基金會樹森·蘭娟院士人才基金理事會設立了樹蘭醫學獎。2015年1月18日第一屆樹蘭醫學獎頒發 。 據2019年3月樹森蘭娟院士人才基金官網顯示,樹蘭醫學獎設有醫學獎、青年獎,每年評選一次。截至2018年12月,樹蘭醫學獎共組織5次評獎,共有57人獲得該獎,其中醫學獎10人、青年獎47人 。

獎項歷史

樹蘭醫學獎 樹蘭醫學獎

2015年1月18日,第一屆樹蘭醫學獎頒獎大會在揚子江藥業集團國際會議中心舉行 。

2016年1月30日,第二屆樹蘭醫學獎頒獎大會在北京國際會議中心舉行。

獎項設定

樹蘭醫學獎每年評審獎勵一次。包括樹蘭醫學獎、樹蘭醫學青年獎、樹蘭醫學獎提名人獎、樹蘭醫學青年獎提名人獎等獎勵內容。

樹蘭醫學獎授獎人數實行嚴格限額,不符合條件可空缺。樹蘭醫學獎人數不超過3人,樹蘭醫學青年獎不超過10人(其中包括2名樹蘭·感染性疾病診治協同創新人才獎,由樹蘭基金理事會授權感染性疾病診治協同中心學術委員會組織評審),樹蘭醫學(含青年)獎獲獎者的提名人獲得提名人獎。

樹蘭醫學獎由基金理事會頒發獎勵證書和獎金(稅前)。樹蘭醫學獎每人獎勵人民幣50萬元,樹蘭醫學青年獎每人獎勵人民幣5萬元,提名人獎每人獎勵人民幣1萬元。

組織流程

評選組織

基金理事會與中華醫學會共同建立“樹蘭醫學獎”評審專家庫。依據當年被提名人的數量,組成評審委員會,由理事長擔任或推選他人擔任當年評審委員會主任委員。評審委員會負責評審工作,解決評審工作中出現的有關重大問題。

秘書處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基金理事會的決議;

(2)負責提名材料的形式審查,組織評審工作;

(3)負責對異議的調查工作;

(4)宣傳優秀醫學科研成果,推動科技成果的轉化與推廣套用。

申報條件

•提名人

提名人應根據樹蘭醫學獎當年的通知要求進行限額擇優提名。樹蘭醫學獎提名人應至少具備以下一項:

(1)基金理事會顧問、理事長、常務理事;

(2)中國工程院院士(醫藥衛生學部);

(3)中國科學院院士(生命科學和醫學學部);

(4)國家級醫學學(協)會會長(理事長)、副會長(副理事長)及有關專科分會主任委員。

(5)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

提名人限提名1名本學科領域或所熟悉專業的被提名人,客觀、真實的評價被提名人的科學技術水平。

•被提名人

樹蘭醫學獎被提名人應具備下列條件:

(1)其研究成果屬原始創新,具有重大突破性進展,對人類健康和社會發展有傑出貢獻;

(2)推進我國醫學科學技術發展,在國際學術界享有重大影響力;

(3)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具有良好的學風和科學道德。

學術成果原始創新是指為國內外首次提出,或者國內外首次闡明,且主要論著為國內外首次發表;

重大突破性進展是指在研究思路或者方法上有創新,技術上有實質性特點和顯著進步,對於推動醫學科學技術發展有重要意義,或者對於醫療衛生事業和社會發展具有重要影響;

獎勵範圍不包括僅依賴個人經驗和技能、技巧又不被他人重複實現的研究。

樹蘭醫學青年獎被提名人應具備下列條件:

(1)被提名人當年12月31日前不超過45周歲;

(2)主要工作在國內完成並經過較長時間的驗證,發表高水平學術論文,受國內外同行廣泛認可;

(3)熱愛祖國,學風正派,品行端正。

被提名人需向秘書處提交被提名人親筆簽名並加蓋工作單位公章的提名材料原件一份,以及三名提名人親筆簽名的提名表原件。保證提名材料的真實性、原創性和完整性,被提名人及其單位對材料的真實性負有法律責任。

連續兩年被提名人未獲獎者,如再次提名須隔一年。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被提名:

(1)被提名人提供虛假數據或原始材料不真實、不完整;

(2)所進行的研究不符合倫理原則;

(3)剽竊、抄襲他人論文,侵奪他人科研成果。

評選考核

•評審程式

(1)形式審查:由秘書處負責對提交的提名材料原件進行形式審查,對不符合規定的材料不提交評審。

(2)初評:在中華醫學會協助下,秘書處將形式審查合格的提名材料提交評審委員會進行網路評審。評審委員會依據被提名人科研成果的影響力及學術成就的大小初評選出樹蘭醫學獎當年頒獎人數3倍數量的有效候選人,選出樹蘭醫學青年獎當年頒獎人數2倍數量的有效候選人。

(3)公示:初評後候選人名單將於樹蘭基金和中華醫學會網站公示三十天,接受學界和社會監督。

(4)終評:評審委員會對公示通過的候選人進行會議評審。候選人經現場答辯。

(5)經基金理事會審議通過後,理事長簽發獎勵決定。

樹蘭醫學獎評審實行迴避制度,評審專家庫中的評審或其直系親屬若為“樹蘭醫學獎”被提名人,該評審專家不參與當年評審工作。

樹蘭醫學獎評審專家和相關工作人員對提名人和被提名人的個人信息及評審情況嚴格保密。

•異議及其處理

樹蘭醫學獎接受社會監督,評審工作實行異議制度。任何單位或個人對公示的被提名人持有異議,可在公示後三十日內以真實身份書面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提出異議的單位或個人應當提供異議材料,並提供必要的證明檔案。個人提出異議的,應當在異議材料上籤署真實姓名、工作單位、聯繫地址和電話;以單位名義提出異議的,單位法人要簽名並加蓋單位印章。

提名人需協助對異議的調查。涉及異議的任何一方,應當積極配合,不得推諉或延誤。提名人接到異議通知後,在規定的時間核心實異議材料,並做出書面答覆。必要時,秘書處可以組織有關專家進行調查或採取其它解決方式。終評會議前,無明確調查結果的候選人,其提名材料不提交評審委員會終評會議。

秘書處向評審委員會報告異議調查情況。對異議提出者予以保護。

獎勵情況

評獎結果

截至2018年12月,樹蘭醫學獎共組織5次評獎,共有57人獲得該獎,其中醫學獎10人、青年獎47人。

屆次時間獎項類型獲獎者獲獎者工作單位
第一屆2014年醫學獎侯雲德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病毒病預防控制所
曹雪濤中國醫學科學院·北京協和醫學院
青年獎曹彬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朝陽醫院
徐文東復旦大學附屬華山醫院
趙強中國科學院上海藥物研究所
林曉曦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第九人民醫院
周鋼橋軍事醫學科學院
李慧艷軍事醫學科學院
荊志成中國醫學科學院阜外心血管病醫院
婁智勇清華大學
舒躍龍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病毒病預防控制所
高海女浙江大學附屬第一醫院
第二屆2015年醫學獎饒子和清華大學醫學院
王紅陽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二軍醫大學第三附屬醫院
青年獎高強復旦大學附屬中山醫院
胡志斌南京醫科大學公共衛生學院
張令強軍事醫學科學院放射與輻射醫學研究所
蔣欣泉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第九人民醫院
徐彥輝復旦大學生物醫學研究院
趙維蒞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瑞金醫院
余宏傑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周榮斌中國科學技術大學生命科學學院
陳偉浙江大學醫學院
秦楠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第一醫院
第三屆2016年醫學獎賀福初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醫學科學院
高福中國科學院微生物研究所/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青年獎吳蓓麗中國科學院上海藥物研究所
李勁松中國科學院上海生命科學研究院生物化學與細胞生物學研究所
鄧旭亮北京大學口腔醫學院
楊莉北京大學第一醫院
畢宇芳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瑞金醫院
李春英第四軍醫大學西京醫院
孫良丹安徽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
鄭哲中國醫學科學院阜外醫院
程功清華大學醫學院
周斌中國科學院上海生命科學研究院營養科學研究所
第四屆2017年醫學獎寧光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瑞金醫院
周琪中國科學院動物研究所
青年獎卜軍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仁濟醫院
祁海清華大學醫學院
劉光慧中國科學院生物物理研究所
田梅浙江大學醫學中心
孫遜四川大學華西藥學院
王軍平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三軍醫大學
楊茂君清華大學生命科學學院
楊仕貴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第一醫院
劉萬里清華大學生命科學學院
第五屆2018年醫學獎葛均波復旦大學附屬中山醫院
程京清華大學
青年獎牛麗娜空軍軍醫大學
陶凌空軍軍醫大學第一附屬醫院
頡偉清華大學
呂粟四川大學華西醫院
史春夢第三軍醫大學火箭軍醫學教研室
許琛琦中國科學院上海生命科學研究院生物化學與細胞生物學研究所
張浩中國醫學科學院阜外醫院
饒燏清華大學藥學院
參考資料來源:

頒獎儀式

屆次頒獎時間頒獎地點
第一屆2015年1月18日揚子江藥業集團國際會議中心
第二屆2016年1月30日北京國際會議中心
第三屆2017年1月14日江蘇南京
第四屆2018年1月26日北京國家會議中心
第五屆2018年12月8日杭州市餘杭區良渚夢棲小鎮設計中心

文化傳統

•獎項宗旨

樹蘭醫學獎致力於中國醫學人才培育,以發展教育、扶植新秀、獎掖群賢為宗旨,重點對在醫學領域取得突破性創新成果的中國國籍(含港、澳、台地區)傑出科技人才進行獎勵,培育國際一流的醫學科學家,從而進一步推動中國醫學科學的發展 。

社會評價

樹蘭醫學獎自設立以來,提名要求之嚴,專家層次之高,已成為我國醫學界最高規格的個人獎項 。該獎已成為中國醫學高端人才獎項的典範,在中國醫藥衛生領域已形成較大的影響力 。 (中國工程院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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