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誌的擬態

指某種動物與有警戒色的另種動物相似,從而引起捕食動物注意可以列入標誌色的範圍的現象。 可以認為,由於被模擬的動物為有毒或不好吃,致捕食動物避食,所以擬態者(mimic)可免被捕食。 在貝氏擬態中,知道被模擬動物不好吃而欲避開的捕食動物是信號接受者,發出接受者所關心信號的擬態者,通過這種偽裝而使信號接受者受騙。

標誌的擬態 mimicry

動物的一種擬態。指某種動物與有警戒色的另種動物相似,從而引起捕食動物注意可以列入標誌色的範圍的現象。,下文所述擬態(mimicry)多指標誌的擬態。可以認為,由於被模擬的動物為有毒或不好吃,致捕食動物避食,所以擬態者(mimic)可免被捕食。

分類

這裡有兩種主要情況:一種是好吃的而通常可被其他動物捕食的動物種類,具有與別的不好吃、有警戒色的動物姿態相似,從而有助於欺騙捕食動物,這種擬態是以觀察者貝茨(H.W.Bates)的名字來命名的,稱為貝氏擬態。如虻、透翅蛾與黃蜂相似,無毒的蝶與南美毒蝶科的蝶類相似就是例子。在這種情況下擬態者的個體數,一般是比被模擬者少。另一種是具有兩種以上動物的警戒色,聚集著相似的斑紋、色彩,從而降低無經驗的捕食動物食掉的比率,這種現象是以提出者纓勒(F.Müller)的名字來命名的,稱為繆勒氏擬態,例如許多種蜂都具有相似的黃黑相間的橫花紋就是例子。威克勒(W.Wickl-er)對擬態下了這樣的定義:“信號發出者通過發出接受者所關心的信號使之受騙的現象”。在貝氏擬態中,知道被模擬動物不好吃而欲避開的捕食動物是信號接受者,發出接受者所關心信號的擬態者,通過這種偽裝而使信號接受者受騙。根據這個定義,擬態當然包括種內擬態、自我擬態,許多動物利用黑條紋來隱藏眼睛的位置,或者如同在某種小灰蝶上看到的,通過尾狀突起及其附近的形狀,而擁有“假頭”,蛇眼蝶等在翅的四周有呈誘惑攻擊似的--“眼點花紋”的“迷惑”外形(deflection,distraction);蘭科植物開出的花甚至連氣味都與蠅和蜜蜂酷似,從而使想與之交尾的這些昆蟲的雄蟲為之受粉等也屬於這個範疇。另一方面在纓勒氏擬態中,由於不是對相信者欺騙所以被從擬態中除去。已經明確,擬態有各種形式,其效應、遺傳基礎和進化正在深入地研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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